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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是怎么实行的?

148****9223 | 2018-11-10 10:06:41

已有3个回答

  • 155****7606

    70年使用权到期是否无偿续期
    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自动续期,但“自动续期”该如何续,目前国家尚未出台相关实施细则。目前多地政府续期缴费的法律依据都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其规定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小编梳理发现,温州的土地使用权续期事件,在国内并非首例。除温州外,至少在青岛、深圳还有五个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案例,分别是青岛阿里山小区、青岛紫金山小区、深圳南山区金桃园小区、深圳罗湖区国际商业大厦、深圳福田区长城大厦。据媒体报道,青岛阿里山小区的土地使用权续期,在业主交纳出让金时,以区域过去1年的平均地价为计算基准,折算到建筑面积大约是60%;深圳罗湖国际商业大厦的业主在续期时,政府按照公告基准地价的35%要求其补缴。
    上述五个案例,青岛、深圳和温州政府至少都认为土地期满续期是有偿的。而各地政府续期缴费的法律依据都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而不是物权法。不同之处在于,深圳、青岛续期收费依据是当地的“公告基准地价”,一般不过几百块、上千块,而温州执行的是“市场评估地价”,就是同类型的土地公开出让的价格大概是多少钱,续期费用远超深圳、青岛,因此温州土地续期被认为具有一定风向标意义,那20年、30年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后,究竟要不要缴纳出让金?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认为,自动续期意味着业主不需主动提出申请,自行续期,即便没有交费仍然有权居住。如果房屋需要转让,使用权期满,将会在民事流转上产生影响,但并不影响其民事权利,因为权利是自动续期的。另外,《物权法》中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并未规定有偿无偿,在这个问题上,将来解释一定要明确。如果有偿,要明确缴交费标准,如果像现在温州报上登的还要交几十万块钱,显然负担太大,并不合适。
    “《物权法》上根本没说此事,就是自动续期,它没有区分多少年,也未点明要不要补缴此期间的建设用地费用。实际上你如果要补的话,要我说这是在法律之外画蛇添足,替自动续期加了条件。”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巡视员扈纪华曾亲历《物权法》的起草过程,她说,该法在制定之初,立法机关就已知晓青岛、深圳等地存在20年使用权到期问题,但《物权法》**终通过时用的还是用“自动续期”,这表明自动续期是无任何条件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学教授孙宪忠当年曾参与了物权法的制定,对于住房涉及的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的问题,当时就有很大的争议。他认为,“自动续期”至少说明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到期后收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应该无条件顺延。
    “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是公民依照宪法、物权法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任何扩大、减少或限缩公民基本权利或者对公民基本权利附加条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制定,都属于立法权的运用。”孙宪忠说,根据立法法对于立法权限的规定,这种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必须由全国人大制定,国务院和地方人大都无权就此立法,更遑论地方政府及其部门。

    查看全文↓ 2018-11-10 10:08:06
  • 134****6352

    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
    我国《物权法》的相关政策规定,住宅产权为70年,到期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而其他性质土地如何续期则无明确的政策。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后要交纳出让金,一般是根据谁使用谁交钱的原则,到期后,土地使用证持有人需向国土部门提交一份申请,他们会组织评估机构对土地价格进行评估确定需要交纳的出让金数额。
    而如今许多开发商为了追求利益的**大化,往往会追逐市场的热点,这就出现了一些楼盘在建设时实际上导致土地性质发生了变化,有的在工业用地上建起了住宅;有的在住宅用地上建起了商业物业等等,这些做法都会牵扯到土地使用年限及土地出让金的问题,从现实情况分析,一般都是购买者的权益受不到保护。而国家的法律又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由于开发商“晒地皮”而损失的土地使用年限,往往会转嫁到购买者的头上。
    总的来说,70年是国家规定的年限,70年到了之后,国家可以收回,对你实施补偿,你也可以交纳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有三种可能:
    1、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
    3、不可续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证有期限大家都没有疑惑,主要是对于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是什么不太清楚。我们可以在办理土地使用证相关手续时询问一下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问清楚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的相关内容,这样在土地使用证快到期限时不至于手忙脚乱,不过在弄清楚这个问题后,土地使用权续期就会非常方便,可以说这一规定是非常惠民的了。

    查看全文↓ 2018-11-10 10:07:44
  • 156****2984

    1.自动续期: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认为,目前,关于住宅用地使用年限续期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专家田传浩表示:“土地出让年限的利益落差是由地方政府当年决策造成的,如果让现在的住户来承担成本,既不公平也很难实施。”
    2.补出让金差价:土地使用期限规定20年和70年,其出让金是不一样的。政府出让20年土地使用权,续期如果不补交出让金,政府的利益会受损,而且对其他已经缴纳70年出让金的业主也是不公平的。有专家指出,约定20年以及没有达到**高限70年的,首先应当自动续期至70年,同时补交约定年限与70年土地使用权期间的出让金差价。
    3.费改税:对于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房产又该如何续期?应有偿还是无偿?杨立新认为,有两个办法可供选择:一是免费,让利给业主;二是费改税,不再收取出让金,而是由取得永久性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向国家缴纳税金。

    查看全文↓ 2018-11-10 10:07:33

相关问题

  • 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带来诸多困境 70年后怎么办?在正常情况下,房屋年限有40年、50年和70年三种分类,40年的主要是指商业用地,50年的指工业用地,而当前市场上的商品房多为普通住宅,产权年限有70年(也存在商住两用的住房,其产权多为50年)。很多人在买房的时候,都会对房屋的价格特别的关注,但是可能有很多朋友都没有关注过房屋的居住年限。其实在正常情况下,房屋年限有40年、50年和70年三种分类,40年的主要是指商业用地,50年的指工业用地,而当前市场上的商品房多为普通住宅,产权年限有70年(也存在商住两用的住房,其产权多为50年)。很多人会想,那么在70年之后这个房子就不是我的了吗?近年来,全国多个地方的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事件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接下来会有更多地方逐步也将面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如何处理的困境。但是,到现在为止,国务院有关部门并未就此提出具体的法律建议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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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恰如学界此前期待的那样,民法典物权编草案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续期问题,作出了自动续期的原则性规定。草案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这样的制度安排,早有端倪。2017年3月15日,李克强总理在接受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中外记者采访时,就对记者提出的“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问题给予答复,他表示:“房子70年产权可续期,无需申请,无前置条件!”这样的表述,差不多可以认为是对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的明确呼应。《意见》提出,要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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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的步骤如下(1)续期申请的提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2)续期申请的审批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3)续期的性质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其少有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出让人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予以批准,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出让人并无此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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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届满后,有两种处理方式:1、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 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应批准续期使用。按照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政府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外,对申请续期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得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根据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这就是说,国家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也无偿收回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1、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另外,加油站、加气站用地为二十年。2、出让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宗地号、面积;(三)土地使用年期及起止时间;(四)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数额、币种、交付方式及时间;(五)交付土地的时间;(六)规划、市政设计要点;(七)项目竣工提交验收时间;(八)市政设施配套建设义务;(九)使用相邻土地和道路的限制;(十)建设附属、附加设施的项目及义务;(十一)违约责任;(十二)当事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条款。 出让合同应附上宗地图,作为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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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会有评估部门评估土地上的建筑物是否可以继续使用,如果建筑物可以继续使用的话需要缴纳一些土地出让金就可以了,具体的土地出让金是根据当时的土地价格来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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