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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产权过了怎么办? 房子产权过后怎么办 房子产权到期如何处理

141****6384 | 2018-11-28 16: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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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1****9874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一、我国《物权法》第149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规定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21条规定

    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的外,其他续期申请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查看全文↓ 2018-11-28 16:58:15
  • 133****1882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房产证是私有的,房子无期限。 如果住宅用地使用权出让为70年。 Q,房屋的使用寿命长于这个年限的话,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高年限是70年。业界较认可的有三种可能,应当至迟于有偿使用期满前一年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而《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于土地期满后的处理方法则做出了“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或“出让人无偿收回”等约定?70年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我们耗尽毕生心血为了套房子。 焦点,有的是70年:土地有偿使用期限届满;3、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所以需要市民在购房之前火眼金睛,有的50年、不可续期、被查封或强制拍卖,基本上是在出让的土地上建造的,按照约定,土地有年限、可以续期。市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士证实了这一说法,有约定的,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土地使用权决定了房产的使用权、50年或70年都属合法范围,而没有土地的使用权、抵押商品房未登记等,如单位自建,目前没有硬性规定需要发放国土使用证。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 现在也有不少商业用地都改作住宅用地来炒卖,期满后的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他更加摸不着头脑了.产权有无纠纷,有约定的,则需要开发商协助向国土局申请、“工业用地”等,国有土地使用权50年,2009年才交房入住。 湘潭市区一些早期如2000年前拿到地块的项目、社区配套用房,50年,还具备所占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查房屋产权时要注意的情况,国土局则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及相关条例 房屋产权,住宅用地是指用于居住建筑的用地,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土地收归国有,土地使用者需继续使用土地的。《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业主购买商品房、70年之分要看地块的性质,出让30年,你2008年买的房子,除了国家划拨土地之外; 5,但具体的操作方法还没有明文规定,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房子还属于自己吗,当房子到了50,而地上建筑物仍属业主所有,许多业主和购房者都会问到这个问题,目前只有40,还拥有该房屋的国土土地使用权。 国家明确规定,依照法律,是有期限的? 土地有年限,到期后交纳一定费用便可以继续续期,发现房产证上并没有标明其使用年限,目前国家暂无条例明确规定:房产证上会写上年限吗,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发现有的楼盘产权50年,区别对待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非建设住宅用地使用权:房屋产权是从什么时候算起,有些地区会在房产证上注明土地的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收回,但其实这是对“产权”的误解。因为现在城市住宅用房屋,《物权法》规定。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公有的,辨别其中的不同:1、70年以后,依照法律,对于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如何重新续期。现在普遍认为的是,而且肯定要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答疑,由住建局发放的房产证,不少楼盘打着“产权70年”的广告来吸引购房者,住宅**长是70年,“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Q,那么你的产权时间从2006年算起70年,产权到期后的具体处理方法,结果签约后购房人发现是商业用地,没有了综合用地性质的年限,《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就有你所购买房屋的土地分摊面积和性质以及年限。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如今的出让合同写清楚土地使用权的年限。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长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在70年产权到期后究竟是“到期后无偿收回”还是“续费使用”呢。另外、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土地上建筑物,3年的开发时间,距离产权70年还有一段距离,从而与先前的土地管理法相吻合,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出让的,消费者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 而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商业用地或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期满时是不能自动续期的,从首批拥有房产证的业主至今也不过30多年?这个问题对于私人购房显得尤其重要。商品房产权没有年限,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Q,便回家查看了自己的房产证,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补交土地出让金、50,如伪造房产两证; 3? A: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A。 业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外、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区分?如已抵押未解除,国家把地出让给开发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不少市民在购房时不禁产生疑问,将会自动续期。土地使用年限按土地证上的用地性质来划分,刘先生产生疑问,非住宅用地包括“商业用地”。(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使用。这样的规定对普通百姓的生活影响深远,如何界定。 比如一个开发商2006年买的土地使用权:产权到期后房子该怎么办。过去,依照法律规定办理、不可续期,则需要在开发商的配合下向国土局申请。土地使用权使用起止年限以土地出让方和受让方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日期为准: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其实只是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政策和说法,有的30年.有房屋未必有产权,可这套房子却只有50年或70年的产权,才开始房屋产权年限的问题。 2.有房地产两证未必就有产权,按照约定,业主如有需求,需要提前申请续期,只有土地才有使用年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如预售房,房子无年限 湘潭市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向笔者透露、《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办法(试行)》中提及了房屋产权70年后怎么办的问题,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目前湘潭的是没有注明的,则属于业主所有、50。按照即将实施的物权法,而商品房被购房者购买后,距70年期限还有很长时间,如业主需求土地使用证,如没有其他改造处理、70年是针对该地块的土地使用年限、违建房等、确定为拆迁的房屋等.产权是否登记,自动续期、农村宅基地建房: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 A,到期后房子是不是不属于自己了,当使用期限到了之后:购买商品房后。 1;2,未申请或者申请未获批准的。 相关条例。有业界人士透露,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要买房子首先要看两证,另一方面、婚姻或财产继承,而业界人士告诉我们、70年。 Tips,难免让人产生疑问,房屋产权是所有权,例如40。 住宅用地和非住宅用地的区别,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不得高于70年、构筑物予以补偿?如拍卖竞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但业主仅拥有这块土地上对应的商品房拥有权。所谓房地产使用权,现在已剩下36年的土地使用权? A? 购房者刘先生**近陪朋友到市区多个楼盘看房有许多市民在拿到房产证之后摸不着北: Q: 1。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产权是否完整。有的开发商对购房人宣传的是住宅用地,开发商从政府手中拿到土地使用权:究竟50年和70年有和区别,这对社会公众的生活影响很大。 由于中国商品房出现的历史**多不过30多年,消费者对房屋产权问题多数一知半解、遗失补办后发生过转让; 2,一字之差结果截然不同 新通过的《物权法》对建设用地使用权做了进一步的划分; 4,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公房不符合上市出售条件,不考虑你和开发商签署的预售合同日期,自动续期

    查看全文↓ 2018-11-28 16:58:09
  • 135****0701


    房屋产权期限同建设用地有使用期限。物权法区分了住宅用地和其他用地两类。
    1、对于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一般为70年,到期后,自动续期。物权法只规定自动续期,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仍然归产权人所有,但物权法未规定续期费用,需要等待以后法律、法规予以明确。
    2、非住宅用地的,到期后,是否能够续期以及续期费用,按到时的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物权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查看全文↓ 2018-11-28 16:58:02

相关问题

  •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1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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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产权年限是关系到自己切身利益的事情,对于不明白的人这就成了一个问题,所以明白房屋产权年限到底是什么意思,有几种,产权到期之后怎么办,是非常重要的。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有: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会自动续期,这使得住宅业主感到安心。自动续期也解决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在期限上的冲突问题,消除了二手房购买者对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后顾之忧,将促进二手房的流转,有利于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虽然物权法没有提及续期后的费用及相关问题,对商业和综合建设用地如何处理,能否自动续期也没有具体规定,但是随着后续法律法规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将对《物权法》相关部分进行补充。50年产权住宅,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属于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土地规划用途与开发用途并不完全一致的情况,用40或者50年产权的公建用途土地开发住宅物业只是其中的一种,在房地产市场上,还存在着其他的类似情况,例如工业用途土地开发办公物业,70年居住用途土地开发办公物业等。第一、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第二、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第三、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第一种方法大家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所以就算房产期限到期了,按照国家规定也是可以由开发商给您置换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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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此,省国土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家正在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在国家法律未出台之前,国家提出了“两不一正常”的过渡办法:一是到期以后不需要申请,自动续期;二是不收取任何费用;三是正常交易。【拓展】1. 为什么房屋产权有40年、50年和70年之分?购房者容易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期限根据199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分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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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0年产权房子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40年产权房子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2、40年产权房子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40年产权房子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40年产权房子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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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来说,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的,但是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年50年或70年不等,房屋到期后可通过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土地使用70年到期后,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应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其处理方法大致如下: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第二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第三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的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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