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收益可以分为实际收益和客观收益。实际收益是指在现状下实际获得的收益,实际收益一般来说不能用于评估,因为个别人或个别企业的经营能力等对实际收益的影响较大。若以实际收益为基础进行还原计算,会得到不切合实际的结果。如城市中的一块空地,目前未做任何使用,实际收益为零,甚至是负数(因为要缴纳各种税费),但并不表示这块空地不具有收益价值;再如某企业占用一块交通便利的土地,但由于经营不善,由总收入减去总费用所得的结果可能是负数,但也不意味着这块土地无价格。客观收益是排除了实际收益中属于特殊的、偶然的因素后所得到的一般正常收益,客观收益才能作为评估的依据。
全部5个回答>住宅土地使用权问题?有哪位网友晓得不,解答下呗,谢谢!
131****2263 | 2018-12-05 19:27:40
已有3个回答
-
-
137****6386
可以简单的这样理解
查看全文↓ 2018-12-05 19:28:31
出让 和 划拨 本质上没什么差别,土地都是国家的!
出让的土地在过户的时候不需要交钱
划拨的土地在过户的时候要交一定的土地收益金
-
151****7253
40年是现在商业的使用年限,你买的是商住房吧,用地性质是商业,所以使用权只有40年。问题不是很大,如果开发商能够把商业用地变性成为综合用地,就可以将你的土地改成50年使用权了。
查看全文↓ 2018-12-05 19:28:14
相关问题
-
答
-
答
这块地的使用权在法律上称为“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的。在向银行抵押之后,银行便取得了抵押权,但土地使用权仍然是原权利人的,原来的使用权人仍然可以使用。只是到时如果还不上银行贷款的话,银行会将这块地的使用权卖掉,从卖得的价款当中扣下欠款。如果有剩余,银行还得退还剩余的钱。
全部4个回答> -
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一)社会公共利益建设需要的; (二)转让后的土地用途不符合城镇规划的;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决定收回的; (四)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土地使用权的; (五)有权属争议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全部4个回答> -
答
土地出让金又可分为地面价与楼面价两种计算方法,地面价为每平方米土地的单价,即以出让金总额除以土地总面积;楼面价为摊到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地价,即以出让金总额除以规划允许建造的总建筑面积。投资者往往以楼面价来计算投资效益。因为地面价不能反映出土地成本的高低,只有把地价分摊到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上去核算才有可比性,也易于估算投资成本,进行估算投资效益。一般认为建高层可摊属地价,实际上并非如此。因为土地出让金是按建筑面积计收的。
全部3个回答> -
答
企业现在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会计核算上按实际发生成本记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开发利用时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转入开发商品房成本,或转入在建工程成本;开发利用完成后,在会计核算上列入“固定资产——建筑物或构筑物”或“开发商品——商品房”;该项房屋、建筑物报废时,将净残值中相当于尚可使用的土地使用权价值的部分,转入继续建造的房屋、建筑物的价值,如果不再继续建造房屋、建筑物的,则将其价值记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