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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的保修年限是多久?

158****9378 | 2018-12-06 20:35:07

已有3个回答

  • 157****4662

    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其实,商品房的保修期是从房产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的使用只是就开始计算的,这是总的一个说法,具体的每个部分会有不同的规定,时间保修期从什么时候算有多久都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灯具、电器开关损坏为6个月;管道堵塞为2个月;

    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屋面防水为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为1年;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

    因此,国家规定的房屋建设工程质量的保修期,应该是从完工验收合格的时候算起的,具体什么时候应开发商对外公开,保修期有多久会有地区上的差异,大致范围还是以国家为标准,提醒买尾房或现房的购房人,收房时一定要注意保修期的时限,避免错过保修时间。

    查看全文↓ 2018-12-06 20:36:03
  • 155****3799

    国家规定的房屋保修年限为2年或5年。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国家房屋保修年限规定具体规定:

    (一)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三)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四)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五)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查看全文↓ 2018-12-06 20:35:52
  • 148****9828

    国家规定的房屋保修年限是:
    1)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2)关于保修期的长短,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低保修期限。”因此房地产商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该条里说的《规定》,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注明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而该《规定》第六条讲明:“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依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低保修期限为:
    A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
    B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C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D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E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F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查看全文↓ 2018-12-06 20: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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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同部位保修期不一样,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全部4个回答>
  • 商品房的保修期不得低于下列**低保修期限。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2、屋面防水三年(竣工多年后房屋售出的,房屋建筑工程的**低保修期限已不足三年的,适用此款); 3、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透1年; 4、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5、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6、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7、管道堵塞2个月; 8、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9、卫生洁具1年; 10、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 有两种规定,一种是开发商与施工方签订的《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下面有人回答了,防水保修五年那条规定;一种是开发商与商品房购买房签订的《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内容下面也有人回答了,防水保修三年的那条规定

    全部3个回答>
  • 一、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则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建设部颁发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1)屋面防水3年;

    全部3个回答>
  • 保修期限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是这样规定的,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低保修期限分别如下: 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低保修期限为5年;2、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4、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这里所说,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这是施工单位对开发商承诺的保修期限,从竣工交付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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