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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交房包有哪些? 交房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流程

156****0630 | 2018-12-19 15:48:11

已有4个回答

  • 152****4379

    (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 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 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2)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3)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4)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低保修期限。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 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 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5)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6)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 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查看全文↓ 2018-12-19 15:48:49
  • 141****4842

    首先,先仔细读购房合同,看清交房标准
    其次就是房屋内部的问题,很多很复杂
    户内验收注意事项
    一、 房屋保修期问题:
    根据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70年);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也应明确在《保证书》中。保修期自业主接收交付之日起计。
    二、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
      1.楼体不稳定。表现为过了沉降期依然下沉不止;不均匀沉降导致楼体倾斜;整体强度不够,楼体受震动后或 在大风中摆动;因结构不完善,部分或全部承重体系载力不够,导致楼体有局部或全部坍塌隐患。
      2.裂缝。包括墙体裂缝及楼板裂缝。裂缝产生的原因有材料强度不够,结构、墙体受力不均,抗拉、抗挤压强度 不足,楼体不均匀沉降,建筑材料质次,砌筑后干燥不充分等。

    查看全文↓ 2018-12-19 15:48:31
  • 138****6265


    2、 关于验收
    现在一般大多数的TX都会找到相关的验房公司、监理公司的专业验房人员一起来验房,毕竟咱是第一次置业,验房的重要性在于让我们了解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也能避免随后的装修中扯皮问题。
    TMX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
    3、不要忘记让KFS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 签署房屋交接书
    TXM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换书;
    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不能签署房屋交接书,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知道验房的重要性了吧)

    查看全文↓ 2018-12-19 15:48:25
  • 154****1262


    您的房子买保险了吗? 一、通知
    开发商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
    二、验收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
    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
    三、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为了防止开发商在建设期间将业主的房屋进行抵押,业主在验收房屋质量文件之前,首先要审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是否有抵押记载,然后才开始验收有关的工程质量文件,就目前而言,主要是包括《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俗称“两书一表”)。
    目前在交楼过程当中出现问题比较多的主要是《竣工验收备案表》。按照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因此,业主在验房的时候不能只看有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而是要仔细查看所购的房屋是否在该表的范围内,以及表内的各个分项是不是都备了案。
    四、签署房屋交接书
    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换书;
    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不能签署房屋交接书,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开发商交房流程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提醒您,在交房时,您仍有必要对开发商的资质进行一番核查。再次,您需要有自己的主见。**好提前了解一些验房的知识,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查看全文↓ 2018-12-19 15: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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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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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房主要需要带四个证件:身份证及复印件、房产证、购房合同、婚姻证明。其中婚姻证明分很多种情况: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有时还需要携带照片(1寸或2寸)、买房发票收据、贷款合同及首套房证明。建议全部准备好,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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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房的时候开发商要提供的资料:1、《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从名字就知道是干嘛的了。2、《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从名字就知道是干嘛的了。3、《竣工验收备案表》:这东西说明房子是经过检查,工程、配套等各方面合格,政府准予交付使用的凭证。4、《商品房面积实测表》:这东西说明了每套房子实际建造出来的面积是多少,房子补差价的凭证就是这个了,以后办产权证,也用的是这上面的数字。其他还有很多东西,不是必须提供的了,比如:《业主临时公约》、《物业管理合同》、《装修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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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房时需要的手续以及费用如下:(1)契税:非普通住宅契税按4%征收,普通住房标准为按1.5%征收。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约按1%征收。各城市具体收费标准略有不同。(2)住房维修基金: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3)房屋产权登记费:有的开发商是办证时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4)证照印花税:5元/本。(5)工本费:10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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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企业运作流程:1、参与土地招标2、立项3、前期调研4、总体设计5、总体报建6、设计院招标7、施工队招标8、材料商招标9、监理方招标10、单栋报建11、物业管理招标12、营销策划13、银行选择14、房地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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