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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到期怎么办啊?

143****0727 | 2018-12-28 23:39:10

已有4个回答

  • 136****8411

    国家规定: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期限**长为70年,根据房随土地走的原则,上覆房屋**长有效期限也为70年,所以商品房的有效期限是70年。
    在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70年之内,购房者对所购的住房依法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并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出售、交换、赠予、抵押,也可以继承。
    土地使用期满(即70年之后),购房者需按规定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并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同时购房者还应向国家交纳地价款和土地使用费。

    查看全文↓ 2018-12-28 23:39:55
  • 136****9086

    我们买的商品房,包含两个权利,一是土地使用权,二是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如你说的50年,而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直到建筑报废。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你就只对建筑物享有产权了,如果国家没有建设计划,则你需要按照当时的土地出让金水平,交纳土地出让金以延续土地使用权。
    如果国家有建设计划,比如修路、建设公共设施、拆迁建新楼等,就会取回你的土地,并按照你的建筑物的折旧,补偿你一些钱,然后就是你搬家走人了。
    目前就这个政策,因为还没有到期房产,所以还没出什么事情,已经有人开始质疑这个政策的合理性了,等待下文吧。

    查看全文↓ 2018-12-28 23:39:51
  • 144****8832

    商品房一般都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商品房的使用年期其实指的是商品房所在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国有土地即全民所有的土地,通常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类型包括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是40年,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
      这里所说的40年和70年是指开发商拿地之后开始计算的40年和70年。
      《物权法》第149条规定: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可能的方案是:到期后,商品房所有人再次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国家再次出让土地使用权。
      因此商品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期满之后续期的问题不用担心。

    查看全文↓ 2018-12-28 23:39:46
  • 145****0649

    现在大家住的都是商品房,而我们**愿意纠结都就是这个商品房产权年限,一般大家都知道商品房产权年限的年限是70年,让很多人都担心,那我么岂不是一直也没有一套完全属于自己的住房,即使买房了还不是等于找了个长期的租房,只不过时间长一点而已。
    这是错误的,其实所谓的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1、房产证上会注明年限的(包括**后土地使用年限)
    2、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只用补交地税就可以了。因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还是属于你的。
    3、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会重新给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计算的。
    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
    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查看全文↓ 2018-12-28 23:39:40

相关问题

  • 近日,许多读者询问,为什么有的房子使用年限是70年,有的房子使用年限是50年?而且,房子使用年限到期后又该怎么办?为了帮助广大读者解除心中的疑惑,针对上述读者所提出的问题,笔者向某房地产管理咨询公司咨询师谢志华先生进行了了解。 谢先生指出,房子的使用年限其实和房子所在土地的使用性质有关。而根据现行的政策,凡与省市规划国土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用地,其土地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即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另外,加油站、加气站用地为二十年。按照现行政策,到了土地使用年限,将由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可采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对业主进行补偿。 因此,在购房者买房时,应要求开发商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上面标注的期限就是该楼盘的土地使用年限,购买后房屋的产权就是购房者的了。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通过交纳土地使用费的方式重新获得使用权。根据国家规定,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在土地使用权期满后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支付一定数额的土地使用费。具体到住宅小区,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续期,补交土地使用费。再次申请的期限,不超过30年。但至于土地使用费金额是多少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出台。 此外,购房者一定要注意,住宅土地使用权是从国家将土地出让给开发商起开始计算,70年为住宅土地使用权一次出让的**长期限。目前,国家土地制度是以出让为主,即国家以出让的方式转让后,土地就进入市场流通。一般商品住宅从开发到销售,周期通常为一至三年。这也就是说,当购房者变为业主时,其拥有的有效住宅土地使用权限根本无法达到70年之久。而很多时候,开发商由于受到资金不到位、周转资金匮乏、相关证件未办理齐全等因素的困扰,整个开发销售周期还将延长。倘若购房者购买之前,房屋已搁置了一段时间,买房人损失的土地分摊使用年限将更多。因此,在购房时,购房者一定要问清房子的确切使用年限,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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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正常情况下,房屋年限有40年、50年和70年三种分类,70年的主要是指普通住宅,50年的指工业用地,40年的主要是指商业用地。房屋产权其实不仅仅包括房屋的产权,还有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购房者对房屋的使用权是永久性的,而这所谓的40年的产权限制主要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房主只是租用人。根据《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在房屋40年产权到期后,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况:①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②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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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核心提示:根据用途不同土地的商品房使用年限不同,住宅是70年,商业是40年,商住综合是50年。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具体内容由110网为您介绍。   商品房使用年限到了怎么办?   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房价中包含了土地出让金的部分,在取得产权的同时也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该土地的使用期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证之日算起,只不过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土地的使用权人由开发商变为购房者。例如:开发商在4年前就取得了土地证,那么这套房屋的土地使用时间就是从四年前开始算的,你购买了这套房屋,在无形中,土地使用期限就减少了4年。   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作出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将自动续期,不需要老百姓再提出续期申请,但《物权法》并没有详细规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缴纳的具体费用、如何缴纳等,这还要随时关注政策的动向。那么,对于我市以前一些土地使用年限短,到期或快到期的房屋。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70年是国家规定的年限,70年到了之后,国家可以收回,对你实施补偿,你也可以交纳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有三种可能:   1、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   3、不可续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法律快车编辑温馨提示:   我国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划分: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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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则合同终止。是否续签需由双方协商决定,任何一方都有权不再签订租赁合同。只能重新寻找租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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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规定: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期限**长为70年,根据房随土地走的原则,上覆房屋**长有效期限也为70年,所以商品房的有效期限是70年。在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70年之内,购房者对所购的住房依法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并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出售、交换、赠予、抵押,也可以继承。土地使用期满(即70年之后),购房者需按规定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并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同时购房者还应向国家交纳地价款和土地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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