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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房产所有权证问题?谁比较了解的,求介绍,求解答,谢谢!

152****2736 | 2018-12-31 14:29:05

已有3个回答

  • 138****5242

    都是土地使用权属证明,一般住宅类使用期限为70年,非永久土地产权证明,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可以有永久产权证。
    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可以过户到他人名下,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开发商按照法定程序开发的住宅小区全部属国有土地(集体土地转批),集体土地同样可以内部集资建房。
    不论是国有还是集体土地,都必须要有土地证,其它相关手续齐全,可以办理房产证。但国有土地的产权办理都是正常的,但集体土地是没有个人房产的土地证的,因为没法分割,没法进行过户交易,也正因为如此,导致之后如果拆迁等土地补偿的话,也会和国有土地有区别。

    查看全文↓ 2018-12-31 14:29:45
  • 152****2027

    人们通常将购买商品房关注的焦点放在房屋质量及房产所有权证上,而忽略了另一项重要权利,即房产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购置房地产时只是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人们通常对土地使用权问题是漠视的,并想当然地认为土地是房屋的附属,取得了房产的所有权即取得了土地使用权。
    其实,房产所有权和房产土地使用权之间并无法律上当然的附属关系。如果忽视土地使用权,势必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风险。

    查看全文↓ 2018-12-31 14:29:27
  • 137****8407

    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查看全文↓ 2018-12-31 14:29:22

相关问题

  • 房产证是城市居民拥有房屋产权的凭证,根据《物权法》规定,房产证上是房屋产权人的合法凭证。在城市建房,首先要获得许可,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准建证,待房屋建成后再办理产权证。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个人没有所有权,但是对于地上的房产却可拥有产权,房产证即是房屋产权人的产权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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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他项权证的期限不是什么“有效期”,是债务清偿期。债务人逾期未清偿债务的,他项权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权了。 有这个房子的抵押权,就说明是这个房子的第一债权人,有第一受偿顺位。 法院如果已经查封了,应该会有债权申报公告的,不一定要等公告,先去法院一趟,和主办法官说明下情况,这样就不会漏了。其实有他项权证在,法院也是不会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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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于房产证记载的内容与登记簿的内容具有一致性,因此,房产证起到一种备忘的作用。权利人可以根据自己持有的房产证内容,掌握自己的财产情况,而不必每每去查阅登记簿。房产证**重要的作用还是保证登记活动的安全。因为房屋的权属情况依据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而登记簿由登记机关记载并且由该机关保管,并不在权利人的控制之下,如果登记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擅自更改登记簿的内容,权利人就面临失权的危险。为了防止此种情况的发生,登记机关在进行了房屋登记之后,有必要再向权利人发放房产证,其上记载与登记簿相同的内容。如果事后发现登记簿的记载有与房产证相异之处,权利人可以房产证的记载对抗登记机关,要求登记机关恢复原记载并承担责任。所以,在以登记作为不动产权利公示方法的制度体系中,房产证的主要功用是在约束登记机关的行为,发放房产证是保证登记安全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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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既然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的作用极为有限,那么登记机关发放房产证的意义何在?其实,房产证主要在房屋登记事务范畴中发挥作用,并且主要是为了保证登记活动的秩序与安全。房产证首先起到登记行为完成的证明作用。登记机关在完成房屋登记事务后,将房产证发放给权利人,表明登记机关已经根据事实、法律和当事人的申请,完成了相应的房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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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所有权和房产土地使用权之间并无法律上当然的附属关系:1. 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2. 房屋所有权证是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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