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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能办土地证吗谁知道?

157****0750 | 2019-01-05 06:52:03

已有5个回答

  • 137****2809

    据房改房土地初始登记程序,房改房土地初始登记业务由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受理,申请者必须已经办理个人的房改房《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第一、申请材料,《房改房土地初始登记地籍调查委托书》和《土地登记申请书》(在受理点领取或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下载)。第二、申请人资格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属于房产共有的,还须提供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委托办理的,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第三、权属来源材料,《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屋分户平面图,《房屋共有权证》(房产属共有),房改房所在楼栋进行房改前的楼栋《房屋所有权证》和楼栋平面图,此项材料均为复印件。第四、如果涉及离婚析产和继承的,还须提供《析产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继承《公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房改房所属宗地存在土地抵押情况的,要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书面证明;无抵押、无查封情况的,则须提供《土地登记查询情况表》等。
      整个办理过程为40个工作日。过程中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用,分别为土地登记查询服务费50元/次;测绘费150元/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工本费5元/本。

    查看全文↓ 2019-01-05 06:53:24
  • 158****7756

    一、没有销售许可证的房子能不能买?
    很多时候,由于房产位置的惟一性,使得购房者一旦看上了某处房产,就很难轻言放弃再加上很多人觉得别人买了没有销售许可证的房子也没什么问题,等开发商证件齐全了就买不着合适的了的心理,造成无证售房的现象一直存在。那么,没有销售许可证的房子能不能买?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一下购无证房风险:
    (一)土地性质不合法的风险
    在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又未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即所谓的“乡产权”房。这种情况下卖房不合法,因为国家明确规定不能在集体土地上进行商品房开发。但建房是否合法须视其规划手续是否齐全来判断。
    (二)土地使用权不合法的风险
    在城近郊区,有的楼盘已具备入住条件,也有规划、施工手续,却未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究其原因,大半出在土地上,即尚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因而不能按正常手续进行销售。对于这种情况,建房本身合法,但卖房不合法,开发商须交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后,才能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进行销售。
    (三)工程建设手续不合法的风险
    有的项目,规划、施工手续有瑕疵,没有规划证和施工证,即是违法建筑。这种情况下,建房就不合法,当然卖房也是非法的。如果不能补办工程建设手续,则面临的后果是**严重的,即有被拆除的风险。如仅仅是建设手续的问题,有时交了罚款后也能补办手续,从而使其合法化;但如严重违背了城市规划,被拆除也并非没有可能,偶尔也会出现。实际操作中与有关主管部门的执法力度也有关系。这种情况,购房者**应小心,一般不要购买。

    查看全文↓ 2019-01-05 06:53:19
  • 156****6580

    房改房没有土地证,因为房改房不是像商品房那样,向国家缴纳过土地出让金的,房改房没交过土地出让金。这也就是房改房交易时,要向国家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原因。房改房经过过户以后,就变成商品房了,但依然没有土地证。土地出让金的标准,各地不同。
    只要是在房管局登记备案了的房子,即使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也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可以正常交易的。
    现在很多新建的商品房就没有土地证,简化手续,两证合一了。

    查看全文↓ 2019-01-05 06:53:12
  • 141****9580

    我们首先要原单位申请领取总的土地使用证,参与房改的干部职工个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由房改单位持房屋销售的协议和房改办的批准文件,统一到土地所在区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分户登记。
    1、对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对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对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查看全文↓ 2019-01-05 06:53:06
  • 152****6292

    你好,我是做房地产销售的,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第一、宿迁市府苑小区供电局的房改房这种性质的房源不是没有土地权证,实际上这个证是有的,只不过没有分割给个人而已,整体的土地证一定还在单位手里,算单位资产。所谓房改房只是员工的一种住房福利,只有房子使用权,没有土地所有权。可能你会问不是还有房产证么,其实值钱的不是房子,而是地!这样说你明白了么?
    第二、房产交易中心说可以过户,是因为仅限于房改房的首次更名过户,在之后就不能随意过户了,即便是可以过户,问题是这种过户是没有意义、没有保障的。因为无论这套房子过户过多少次,始终没有土地证拿在手里,到时候土地拆迁的时候,这种事情就说不清。万一人家赶你出来你就只能出来,**后只能求助无门。这样的事情太多了。
    第三、劝你一句。买房子是大事!不要因为贪小便宜吃大亏。一旦上当后悔就晚了!任何时候,买房子一定要坚持有两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缺了一个,等着以后打官司吧!

    查看全文↓ 2019-01-05 06:52:59

相关问题

  • 商品房预售要符合什么条件?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具备五证两书: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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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你可以找到自己这单位房子的领导,要求办理个人土地证,当然费用自己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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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没有土地证。因现在不动产登记正常情况下。个人没有土地证,还要补办土地证,当年办理了出让手续。如果真的没有土地证(有的地方当年没有法律意识。如果只是划拨土地。房改房多是划拨土地,也有一些部门,过户时要补缴土地出让金。要过户的话,如果已经办理了出让手续的,常情况下是可以办理过户的,房改房也是有土地证的,没办土地证也办理房改房登记),只能说土地证在原来的单位手上,需要土地和房产一并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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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土地证流程 一、对于已办理房产证,申请时提供材料不齐的,申请人把材料收集齐全就可按有关程序办理土地证;原用地单位未申请土地登记的,由国土资源部门责令限期申请办理;原用地单位因注销、解散等原因已不存在的,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等,代替原用地单位先进行建设用地复核验收,验收合格的,可先以原用地单位的名义办理整宗土地的登记,再凭房产证办理土地分割登记。 二、如原用地单位因超容积率建设或地价款、有关规费未缴齐导致无法办理土地证的,在规划许可的前提下,按照以下办法处理:原用地单位仍存在或未经清算程序即注销营业执照的,通过司法途径追缴地价款和有关规费,司法程序启动后即可办理土地登记;原用地单位经清算、注销营业执照后主体不存在,地价款和有关规费已无法追缴的,市本级由各区**提出免缴处理方案,报市**批准后,凭市**的批准意见办理土地登记。 三、因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等政策福利性用房改为商品房导致土地证无法办理的,予以分类处理:属于**下属指挥部或国有房开公司开发的,经原开发主体的市、县级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共同认定,并出具书面地价款结算承诺书后,可补办用地手续,再办理土地登记;属于非国有单位开发的地块,可咨询国土资源部门办理。 四、房地产开发项目因改变土地用途后,出让合同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符(或部分不符)导致土地证无法办理的,对与原批准用途一致的部分,凭房产证办理土地证;改变用途的部分,在规划许可的前提下,由国土资源部门报**补办土地用途更改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再办理土地登记。 五、原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其原有国有划拨土地建设职工宿舍,经房改后售予本单位职工,并已领取房产证的,按市**有关批文办理土地证。 六、已办理房产证但因征地、供地等手续缺失,导致土地证无法办理的,又分三类情况处理:征地、供地手续不齐的,先补办农转用、征收、供地手续,再办理土地登记;因**原因造成供地对象与实际开发主体不符的,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可补办转让手续,并按转让行为发生时的标准补缴有关税费后,再办理土地证;未经过规划、建设竣工验收的,由原用地单位或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负责办理规划、建设验收后,再申请土地登记,各相关部门免予处罚及追缴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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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不同的申报人申请,有以下三种申报办理程序: 一、原房改单位统一申报的,由原房改单位收集、整理以下材料申报办理: 1、“房改房”房产证、房主身份证、公有住房出售协议书复印件; 2、原《国有土地使用证》书,或其它权属证明材料; 3、填写土地登记申请表、明细表; 4、提供载有住房位置的地籍图或地形图。 二、原房改单位已统一办理、住户漏办的,房改单位未统一办理、住户自己前往办理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原房改单位出具的同意个人申报证明。 三、已进入二手市场交易的“房改房”,新房主在取得变更后的房产证后,可以提供以下材料委托中介机构或自己申报变更、补办手续: 1、变更后的新房产证、新房主身份证、交易合同复印件; 2、原“房改房”住户《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交纳土地收益金收据复印件; 3、填写土地登记申请表、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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