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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在哪里取? 公积金如何提取?去哪里提取?

134****9566 | 2019-01-07 10:37:08

已有5个回答

  • 154****5896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单位职工可向其所在单位申请提取公积金事宜,由单位出面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2、职工符合提取公积金条件的,可向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以及其它相关证件),由单位给予核实并出具提取公积金证明。
    3、单位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5、对于准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在3日内将公积金存入职工个人银行账户中。
    6、对于单位不按照职工申请办理提取公积金的,职工个人可携带身份证件等有效证件前往住房公积

    查看全文↓ 2019-01-07 10:38:09
  • 151****4645

    您好,如果你是外省市户籍职工与广州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可以办理销户提取。销户提取可以全额提取。要注意的是销户之后,您再回广州工作重新缴存公积金的手续比较复杂,请慎重考虑。因此如果你以后还回广州工作的话,建议你先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手续。待以后回广州找到工作单位后,再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启封,就可以继续正常缴纳了。如果您以后不打算回广州工作,请按照如下流程办理提取:
    所需材料: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省市户籍证明、职工与广州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如退工单或单位加盖公章的离职证明等)。
    (1) 先开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
    (2) 提取证明开好携带所有材料去广州各区就近的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办理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查看全文↓ 2019-01-07 10:38:02
  • 142****5397

    住房公积金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提取:

    (一)首先向你所在的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资料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核心办转账,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查看全文↓ 2019-01-07 10:37:27
  • 135****8044


    4月23日0时至5月9日24时,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进行系统升级。升级期间公积金缴存和提取等业务将暂停办理。系统升级后,市民可以通过“北京公积金”APP、支付宝生活号以及微信公众号“北京公积金”,查询个人公积金余额、贷款等情况。今年年底前,该客户端及公众号便可实现个人公积金提取等功能。


    据悉,开通个人网上业务后,北京市内购买、通过住建委网签系统交易的房屋,凭个人身份证即可在网上办结公积金提取业务,不需再提交其他证明或材料。公积金提取亦不需要通过单位经办人办理,直接个人就可以办理。





    企业公积金办理也升级

    只需提交一张表几分钟办理完毕

    在去年12月28日以后,北京市范围内,公司做工商登记的第二天,公积金系统就已直接为公司生成公积金登记号。

    只需在网上申报个人账户,然后再去银行办理委托收款,**后来一趟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终确认即可。



    企业可在5%~12%之间自主选择缴存比例

    对很多初创企业来说,缴存公积金也是一笔不小的负担。从2016年5月开始,按照相关规定,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5%到12%之间自主选择缴存比例。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去年一年北京市有1018家企业选择降低缴存比例,经过测算,与原来统一12%的比例相比,总共为企业节省成本1.9亿元。



    据了解,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年还要进一步缩短业务办理时限,拓展互联网服务渠道、内容,完善网上大厅功能,升级改造现有信息系统,推动单位登记、个人开户、跨年清册、汇缴业务、补缴业务、转移、查询等业务网上办理,提升资金结算效率。并通过网上移动互联等多渠道,让信息多跑路,职工少跑腿,简化职工提取流程。



    因公积金系统升级部分业务将暂定办理

    暂停业务范围

    1.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房改售房款、售后公有住房住宅 专项维修资金、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登记开户、缴存、提取、 转移、转存和信息变更等业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放款、 还款和贷款变更等业务。

    2.北京住房公积金网(www.bjgjj.gov.cn)单位网上业务。

    3.北京市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www.bjzxwxzj.gov.cn)网 上业务(应急支取业务除外)。

    4.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自助查询、还款预约和密码重置 业务。

    5.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卡申请及联名卡银行端住房公积金查 询等业务。



    升级期间照常办理的业务

    1.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应急支取业务。

    2.管理中心下属的18个管理部、贷款中心及受托办理的银行 代办网点柜台查询、打印证明类业务。

    3.北京住房公积金网(www.bjgjj.gov.cn)个人住房公积金 查询、个人贷款查询等业务。

    4.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人工接听服务。

    5.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合作银行补卡、换卡和销卡等业务。





    有关注意事项

    1.缴存单位需要在2018年4月25日办理的住房公积金托收业 务要提前到4月20日办理,请于4月16日前完成当月汇缴变更清册、 补缴清册的提交上报工作;5月10日办理住房公积金托收业务的, 推迟到5月15日办理,请于5月14日前完成当月汇缴变更清册、补缴清册的提交上报工作。

    2.暂停业务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支付业务将推迟到5 月10日后分批支付。

    3.2018年5月10日起原则上停止现金缴款方式缴存住房公积 金,建议单位采用委托收款方式办理缴存业务。

    4.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还款日在暂停业务期间的,请借款人 确认还款账户资金足够还款,以备管理中心在系统升级期间划收。

    5.2018年4月23日前管理中心已受理但按规定未办结的业务, 我们将在恢复正常业务办理后尽快办结。

    查看全文↓ 2019-01-07 10:37:21
  • 137****3634


    新闻速递

    2018年12月24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根据通知规定,符合“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下同)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而在2018年7月,广州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要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每半年可提取一次;限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或其他投机行为,缴存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或本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同一时间段只能选择一套住房用于提取,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支出。对在非本市和非本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房的,暂停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格,同一人一年内两次以上(含两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或同一套住房,一年内产权变更两次以上(含两次)的,产权人及配偶均不能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严格审核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格。

    与7月份出台的公积金提取意见不同,本次出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对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在一定范围内放宽,除了延续了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以外,缴存人在本市、其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房,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


    亿翰智库认为:

    7月份出台的《意见》主要是为了落实“房住不炒”的主基调及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支持缴存人合理的住房需求,限制投机性的炒房,防范化解资金风险。但是作为行政调控政策的补丁政策,在遏制了投机性炒房的同时,也误伤了没有能力在本市购房而欲在周边城市购房的刚需、刚改群体。



    本次广州市虽然放开对毗邻城市购买自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的限制,但是对于提取的频次和额度也有一定的规定。如公积金贷款政策一户家庭只能使用两次,并且同一时间内只贷一次,还款结束后才能再贷。



    本次出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制度以及深圳的四大行首套房贷利率下调(根据**新“深圳商业银行房贷利率情况”显示: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北京银行、花旗银行首套房贷利率上浮10%,利率为5.39%。此前,深圳四大行首套房贷利率都是上浮15%,只有个别小银行利率松动)均为一般性常规的政策,其作用或将可以适度缓解刚需群体置业的限制,但真正对楼市影响较大的是限购、限价政策,当限购限贷政策组合未有明显放松时,公积金和**贷的调整对楼市的影响有限。

    附: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提条件、频次及额度

    图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提条件、频次及额度

    提取条件

    提取频次及额度

    第四条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下同)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四)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五)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

    (六)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七)离休、退休的。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十一)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缴存人或者配偶同时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中多项提取条件的,仅可以一种条件申请提取;缴存人或者配偶有多套住房符合同一提取条件的,同一时间段只能选择一套住房用于提取。



    第十条 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实际支付购房款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第十一条 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在购房贷款发放后提出申请,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本息。

    (一)使用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按月还贷期间,提取人可以提取一次账户余额。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也可以用于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结清后,每年可以提取一次,至累计提取金额达到可提取总额。

    (二)提取人使用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外的贷款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至累计提取金额达到可提取总额。

    第十二条 提取人使用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按月还贷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顺序扣划。

    第十三条 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只可以提取一次,每户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第十四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只可以提取一次,每户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不超过该户因增设电梯所产生的费用。

    第十五条 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四)款提取条件的,可以选择以下任一方式提取:

    (一)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在租赁期内提出申请,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

    (二)无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连续缴存满3个月后可以提出申请,提取额度从2015年1月起算,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

    (三)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在租赁期内提出申请,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租金。

    查看全文↓ 2019-01-07 10:37:15

相关问题

  • 非广州市户口和单位终止了劳动合同是可以提取的;去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可以提取;注销了重新开是没有影响,也可以不注销直接办理公积金转移。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地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12号三银大厦18-21楼 邮编:510623业务咨询电话:12345、12329(移动用户请拨打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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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第四离休、退休的;第五出境定居的;第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第七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第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 离休、退休的;(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 出境定居的;(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全部3个回答>
  • 手续主要是 下载申请表(没有网站的,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房改办拿表) 填写申请(主要写清提取理由或原因 如房屋装修、新建住房、购房、交房租、工作调动工资关系调整,住房公积金缴纳银行变更等),所在工作单位证明情况属实(盖单位章,没工作的找家庭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证明属实),把申请交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哪个科室(忘了),带身份证,申请没问题的话,然后他们给你批准 盖个章、负责人签字 允许提取,拿着条子到财务管理科,给你开支票,24小时内 拿支票到银行提取现金。

    全部3个回答>
  • 您好,如果你是外省市户籍职工与广州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可以办理销户提取。销户提取可以全额提取。要注意的是销户之后,您再回广州工作重新缴存公积金的手续比较复杂,请慎重考虑。因此如果你以后还回广州工作的话,建议你先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手续。待以后回广州找到工作单位后,再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启封,就可以继续正常缴纳了。如果您以后不打算回广州工作,请按照如下流程办理提取:所需材料: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省市户籍证明、职工与广州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如退工单或单位加盖公章的离职证明等)。(1) 先开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2) 提取证明开好携带所有材料去广州各区就近的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办理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全部5个回答>
  • 1、需要本人提供个人的真实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而且,需要根据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同目的,分别提供不同的、相应的证明材料,之后需要到所在的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注意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以保证有效性。2、要拿着我们上边所提到的证件、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去职工当初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3、经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之后,确认你的情况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确定所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是真实并且合法的。4、假如你所提供的文件不完整的话,就需要尽快申请补齐;假如你的申请条件符合、个人情况填写正确,并且身份也属实的话,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会准许你的提取要求,并告知你到相应的银行去办理支付手续。5、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你的申请,并且通过审核的话,你需要提供指定银行的个人储蓄账号。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之后就会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6、当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手续之后,会把你所申请支取的金额划入你所提供的账户中。而之后你只要自己到银行,拿着银行卡就能支取住房公积金了。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相关规定,如果想要支取住房公积金的话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的,比如说,当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在住房方面有需求,或者是有其他政策允许的用途的时候,是可以支取个人帐户里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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