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产知识 >公积金 >详情

公积金怎么支取? 公积金如何提取?去哪里提取?

133****4295 | 2019-04-09 09:33:09

已有5个回答

  • 135****3732

    1、需要本人提供个人的真实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而且,需要根据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同目的,分别提供不同的、相应的证明材料,之后需要到所在的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注意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以保证有效性。
    2、要拿着我们上边所提到的证件、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去职工当初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

    3、经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之后,确认你的情况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确定所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是真实并且合法的。

    4、假如你所提供的文件不完整的话,就需要尽快申请补齐;假如你的申请条件符合、个人情况填写正确,并且身份也属实的话,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会准许你的提取要求,并告知你到相应的银行去办理支付手续。

    5、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你的申请,并且通过审核的话,你需要提供指定银行的个人储蓄账号。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之后就会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

    6、当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手续之后,会把你所申请支取的金额划入你所提供的账户中。而之后你只要自己到银行,拿着银行卡就能支取住房公积金了。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相关规定,如果想要支取住房公积金的话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的,比如说,当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在住房方面有需求,或者是有其他政策允许的用途的时候,是可以支取个人帐户里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

    查看全文↓ 2019-04-09 09:33:43
  • 135****6266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第四离休、退休的;第五出境定居的;第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第七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第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离休、退休的;
    (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 出境定居的;
    (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查看全文↓ 2019-04-09 09:33:39
  • 131****0351

    非广州市户口和单位终止了劳动合同是可以提取的;去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可以提取;注销了重新开是没有影响,也可以不注销直接办理公积金转移。

    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地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12号三银大厦18-21楼

    邮编:510623

    业务咨询电话:12345、12329(移动用户请拨打12345)

    查看全文↓ 2019-04-09 09:33:35
  • 146****6339

    大多数上班族都有公积金

    但却不知道如何提取使用

    公积金除了可以用来买房

    还可以把钱提取出来作他用

    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讲讲

    公积金如何提取







    住房公积金是指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专门用于住房消费支出。主要作用有两个:提取出来以及用于买房贷款。






    公积金提取指南



    提取条件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四)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的;

    (五)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六)离休、退休的;

    (七)出境定居的;

    (八)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九)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的;

    (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十一)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十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往外地的(含外地户口职工离开烟台的);

    (十四)异地求学的;

    (十五)失业2年以上的。





    提取材料


    必需材料:身份证和已登记信息的银行卡



    点击查看源网页



    退休人员提取公积金:

    退休或离休人员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以下其中一种即可):

    ✔退休证(离休证);

    ✔养老基金核定表、职工身份证;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办理退休的,需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和职工身份证。



    注:1、以上提取材料未作特殊说明的,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凡配偶一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另外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根据提取审核工作需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要求职工追加辅助证明材料。



    失业2年以上提取:

    提供经年审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失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可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贷款购房提取: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申请提取,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一式三联)。如果贷款人配偶提取,另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籍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点击查看源网页



    公租房提取:

    提取条件:

    **新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提取材料:

    ①《烟台市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②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

    ③租金缴纳证明。

    提取时限:每年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已享受本市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的,提取金额应扣除发放的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部分。



    全额付款购买商品房

    所需材料(以下其中一种即可):

    1、《房屋所有权证》和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

    2、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

    3、在本市购房的,可提供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登记备案回执(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全款《烟台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



    全额付款购买二手房:

    所需材料:《房屋所有权证》和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

    提取时限:限取一次,自《房屋所有权证》载明日期三年内办理。



    租房提取公积金:

    所需材料:

    ①《烟台市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②职工和配偶无房证明原件:户籍为本市的,由户籍所在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出具;户籍为外市的,由在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出具。

    ③职工及配偶户口簿。职工及配偶非同一户籍的另需提供结婚证,离异职工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查看全文↓ 2019-04-09 09:33:28
  • 153****1732

      7月,葫芦岛市对住房公积金进行了贷款、提取、合作企业方面的政策调整,放宽支取政策,简化办理手续,优化服务流程,这两周新政策已经展开。
      7月支取新业务开展后,中介带市民办业务的现象增多,七月支取新业务开展后,很多百姓并不知道新政策内容,让中介钻了空子,那么我们来看看支取新政策都有哪些?谨防被中介忽悠。
    提取条件
      (一)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至百元):
      1、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
      2、租赁自住住房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4、患重大疾病的;
      5、家庭生活困难的;
      6、已支付物业费的;
      (二)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结清本息;
      1、离休、退休的;
      2、在职期间死亡,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
      3、工作调往外市、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的;
      4、因企业改制、买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仍未从新就业的;

    提取所需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职工购买自住商品房的,需提供开发办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房照)、交全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契税发票。
      2、职工购买自住二手房的,需提供权属更名后房屋产权证(房照)、契税发票(或契证)。
      3、职工购买动迁安置房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房照)或动迁安置补偿协议、全额交款收据、动迁入户结清证明。
      4、职工建造(是指经房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的房屋)、翻建(是指对原有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的房屋)自住住房的,需提供建造、翻建后县级以上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执照。
      5、职工大修(是指原住房要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的住房)自住住房,需提供县级以上房管部门批准的大修鉴定证明、大修费用收据。
      (二)租赁自住住房的
      1、职工租住公租、廉住房的,需提供住房保障办公室出具的房屋租赁协议、租金交款收据。
      2、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证明(十日内有效)。
      (三)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1、职工一次性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到贷款银行查询贷款余额)。
      2、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提取日前三个月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证明及已还贷款本息额。
      3、职工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异地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提取日前三个月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证明或加盖银行印章的贷款结清证明。
      4、职工偿还商业住房按揭贷款的,需提供商品房购房合同、商业银行借款合同、提取日前三个月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证明或加盖银行印章的贷款结清证明件。
      (四)患重大疾病的
      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有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尿毒症(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慢性重型肝硬化肝腹水、再生障碍性贫血、其他特殊性疾病等六种重大疾病的需提供三甲医院诊断书、住院病历、一年内住院费用收据。
      (五)家庭生活困难的
      1、特困家庭(低保户)子女考入大学的,需提供大学录取通知书、社区或民政等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材料。**高提取额度为20000元。
      2、职工家庭成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需提供单位、社区、民政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六)职工自有住房已支付物业费的,需提供物业费发票,每年12月份可按物业费发票提取一次。
      (七)职工离、退休的,需提供离、退休审批表或退休证。
      (八)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需提供死亡证明及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若无法定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入。
      (九)职工需调往外市工作、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的:
      1、职工因工作关系调往外市、考研的,需提供工作调转手续(商调函)、考研录取通知书;
      2、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户口所在地的居住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注销原因为“出国定居”)的。
      (十)职工因企业改制、买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仍未从新就业的,需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注:1、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先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办理公积金贷款,贷款时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得少于5000元;家庭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房照权属为单独所有,夫妻双方均可提取。
      2、职工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的,只有单位公积金正常缴交且偿还公积金贷款无逾期时,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3、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未婚提取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已婚提取需提供结婚照或户口本。
      4、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除携带对应手续外,还必须携带提取本人身份证。若夫妻双方同时提取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所需复印件均为一份(A4纸)。

    提取额度的计算
      (一)、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权公积金额度为购房发票日期的本人和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至百元),且不得超过所购房款总额。
      (二)、用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
      1、职工自行偿还住房贷款一年后,可提权借款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至百元),用于一次性偿还住房贷款的本息。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贷款余额。
      2、职工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可根据已经偿还的本息金额提取一次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已经偿贷款的本息金额。
      3、职工商业按揭住房贷款或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一年后,可每年提取一次借款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按揭住房贷款或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其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一年应偿还贷款本息额。
      (三)、租赁自住住房的
      1、职工租住公租、廉租住房的,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当年已支付的房租金额。
      2、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市区按1000元/月、即市区一年**高可提取12000元,县市区按800元/月,即县市区一年**高可提取9600元。每户每年可提取3000元用于支付取暖费。
      3、职工本人及配偶符合租房条件的,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次租房提取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即一年以上)。租住商品房的月提取额上限将随市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发布的公租房和出租房平均基准租金而调整。
      (四)、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有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额度为职工本人和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至百元),且不超过住院费用自负部分的额度;若职工需化疗、放疗、透析治疗等以后仍发生住院费用的,可每年按规定提取一次。
      (五)、职工因租赁住房、偿还商业按揭住房贷款、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患有重度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以前年度未提供公积金的,不累计计算提取额度。

    提取程序
      (一)、中心提取审核:单位经办人或提取本人持相关的提取材料到“中心”提取审核窗口审核,“中心“查验职工提供的提取材料是否属实,对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作出准予提取的决定,按照规定计算提取金额打印公积金提取审批表,然后到结算窗口领取支取凭证(三联单),并回所在单位在第一联加盖单位预留财务印鉴,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不准提取的原因。
      (二)、集中审批:周一、周四下午由提取审核窗口打印出分行支取汇总表,由科长和主管主任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分别逐一审批。
      (三)、领取支票:周二、周五上午,提取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提取审核窗口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然后到结算科对应的银行窗口办理公积金结算业务——领取支票,**后到指定银行办理公积金提现或转账业务

    查看全文↓ 2019-04-09 09:33:18

相关问题

  • 手续主要是 下载申请表(没有网站的,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房改办拿表) 填写申请(主要写清提取理由或原因 如房屋装修、新建住房、购房、交房租、工作调动工资关系调整,住房公积金缴纳银行变更等),所在工作单位证明情况属实(盖单位章,没工作的找家庭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证明属实),把申请交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哪个科室(忘了),带身份证,申请没问题的话,然后他们给你批准 盖个章、负责人签字 允许提取,拿着条子到财务管理科,给你开支票,24小时内 拿支票到银行提取现金。

    全部3个回答>
  •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第四离休、退休的;第五出境定居的;第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第七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第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 离休、退休的;(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 出境定居的;(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全部3个回答>
  •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1、单位职工可向其所在单位申请提取公积金事宜,由单位出面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2、职工符合提取公积金条件的,可向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以及其它相关证件),由单位给予核实并出具提取公积金证明。3、单位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5、对于准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在3日内将公积金存入职工个人银行账户中。6、对于单位不按照职工申请办理提取公积金的,职工个人可携带身份证件等有效证件前往住房公积

    全部5个回答>
  • 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名卡开户行。公积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全部4个回答>
  • 一、提取地点:去北京公积金中心提取。二、办理所需材料:1、购买自住住房的。应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所已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权证》(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和购房(销售)发票。购买房改房的,应提交需经房屋所在地房改办出具的购买公有住房审批文件(或《房地产权证》)及付款收据。2、建造自住住房的。住房在建的,提交市国土局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房已建好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3.、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5、离休、退休的需提交离休、退休证。6、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外,还应提交市级医院证明、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残疾人证明》其中一项。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但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只能办理封存手续。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