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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下买卖二手房风险有哪些呢?

154****0300 | 2019-01-09 21:19:41

已有4个回答

  • 145****1603

    购买二手房有七大风险:
    1.自行缴税风险
    自行缴税导致的风险包括:
    (1)购房人应缴的契税和出售方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一旦发现偷漏税行为,不仅税金会被无限期追缴,还会处以高额罚金,得不偿失。
    (2)如果使用虚假税票,银行将会拒绝发放贷款。导致卖方无法收到剩余房款,购房人亦将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3)未来购房者想卖出这套房子时,税务部门会核查当年缴税记录,如有虚假,会导致房屋无法交易。
    (4)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偷漏税、伪造税票将可能导致双方承担刑事责任。
    2.抵押查封风险
    用房屋来抵押借款是很正常的金融活动,只要在办理过户前将借款还清并解除抵押,就可以正常办理房屋过户。但如果有隐藏的,没有在不动产权证书上体现出来的抵押,则可能导致房屋因债务纠纷而被查封。即使签署了买卖合同,在过户前房屋仍可被债主查封。
    3.房款支付风险
    二手房交易中,如果买卖双方自行支付房款,很可能会发生纠纷。对于买方来说,**严重的损失莫过于钱房两失。
    4.共有权人签约风险
    房屋共有权,顾名思义就是多人共同拥有一套房产的所有权。《合同法》规定,未经全部共有权人同意,签署的合同是无效的。一般来说,共有权人的相关信息会在不动产权证书上的“共有权人”一栏中明确标注,但夫妻共有则不一定有记载。在实际交易中常发生配偶一方来签约,但另一方不愿配合出售,并主张合同无效的情况。
    5.物业交割风险
    办理房屋的交接时,会要求出售方将物业、供暖等费用结清。如不核实清楚,买方将可能为出售方的各项欠费买单。
    6.连环单风险
    A买B的房子,而B在卖房的同时要买C的房子,这种A买B,B买C的交易方式,就叫做连环单。由于连环单涉及多个交易方,包括不同的政府部门和银行等机构,容易因为时效问题导致钱款不能及时就位,或是购房资格不能及时释、放,导致交易不能如约完成。
    7.违约风险
    违约,对于交易双方都会造成极大的损失,按照《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房产交易中,一旦违约,不仅仅是双倍返还定金那么简单,还可能按照房价的20%支付违约金

    查看全文↓ 2019-01-09 21:20:25
  • 134****9575

    二手房交易十大注意事项:
    一、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二、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三、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四、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五、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六、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七、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八、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九、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十、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查看全文↓ 2019-01-09 21:20:17
  • 133****0534

    买二手房的风险主要包括产权风险、资金风险、质量风险,针对不同的风险,我们应采取不同的防范措施, 下面进行具体介绍。



    一、买二手房有哪些常见的风险?

    买二手房常见的风险有三种



    二、如何规避二手房常见风险?

    (一)产权风险

    1.房主没有从事交易的资格,即假业主。

    规避方法:规避此类风险的方法是注意查看签约人提供的证件上的名字是否和产权证上登记的为同一人,为防止有人假造,签约前应要求经纪公司或经纪人前往住建委查询核实。

    2.房子是多人共有,卖方未经全部共有人一致同意就将房屋登记出售的。

    规避方法:这类风险的防范是在签约时查看房产证上的产权人,有多个产权人的必须要求全部权利人到场,如不能到场的需要提供同意出售证明及手写委托书。

    3.房子有贷款、抵押尚未还清,业主需要用买房的钱去还贷解押的。

    规避方法:为防范此类风险,购房者一定不能同意业主用你的钱去还房贷,如果业主不能自己偿还的,会有中介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千万不要自作主张同意业主使用买家的钱去还贷。因为你不能确保卖家拿着你的钱真去还房贷,很多纠纷都会在这里出现。

    4.房子被法院依法查封的。

    规避方法:签约前需让经纪人协同业主到住建委去查档,如果交易之前查封的建委会有备档。如果担心签约完成后、过户之前被查封的,在合同里应写清楚如遇法院查封,经纪公司应当承担先行赔付的责任。

    规避查封房风险方法



    5.不符合转让条件的房。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有的房子是不能转让的,比如5年内的经济适用房、军产房、局级分得的公房。属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确需转让的,由政府进行回购。

    规避方法:仔细审查产权证。审查产权证应注意到以下几方面:

    1.以优惠价、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售时要按成本价补足费用。许多职工购买原产权单位的住房时,都是以优惠价或标准价购买的。所以,购房者要确认该房屋是否已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按相关规定,以优惠价、标准价购得的房改房上市时,应该先补足标准价和成本价之间6%的差价。

    2.军产、院(医院)产、校产的公房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大多数这样的单位都不允许其职工向外人出售房屋。

    3.远郊区县的乡产权房屋不能上市交易。乡产权房屋需经国家批准,征地开发,待土地性质由集体变为国有时,才能在二级市场上进行房产交易。如果是县城住房,土地使用证上显示是城镇开发的,则可以上市交易。

    (二)资金风险

    1.房款资金

    资金安全主要体现在业主拿到定金或**款后玩消失。

    规避方法:目前在北京买二手房时一定要资金监管。

    注:不选择资金监管可能面临的风险是什么?

    交易双方放弃资金监管,坚持自行交付房款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出卖人无法取得全部房款,房屋购买人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亦无法追回已经支付的房款等。

    2016年12月15日起,北京全部城区开始建委资金监管。监管金额计算方式为:

    全款的网签-需按网签价进行全额监管;

    贷款的网签-用网签价减去贷款金额剩余部分需监管在建委监管账户。

    注:监管卡在网签前准备齐全。所有非北京的银行卡都不能办理资金监管业务。

    2.房子消耗的费用资金

    有的房产有大量的物管费用、水电费用没有结清等等一些情形。

    规避方法:签约时一定要留保证金,不然等过完户交房时一查费用就不好办了。

    (三)房屋本身质量风险

    对于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还需要专业的人士帮忙把关。

    规避方法:找一些专业的朋友协助一起去帮忙看看,而且是能够晚上、白天、雨后都去看看。再有就是可以在小区里,同小区里的人多聊聊,了解一下那栋楼那户有没有特殊的情况,比如凶宅等。尽量选择大品牌中介肯定是没错的,至少能有个保障,毕竟比较起来而言,那点中介费还是算不了什么的。

    二手房交易过程比较复杂,常常会伴随着很多风险。常见的以上三类风险,在看房选房的时候注意看房屋质量、查询房屋产权,在签约付款的时候注意资金风险,千万不要直接交付大额现金。

    查看全文↓ 2019-01-09 21:20:10
  • 131****1533

    一、二手房买卖存在的风险。

    (一)房屋买卖合同遗漏必要主体。一般而言,房屋买卖合同必定涉及房屋的所有权人是谁,如果房屋为多人共有(如夫妻共同共有),而订立合同时共有人未在买卖合同上签字,则可能导致买卖合同无效。

    (二)房屋买卖合同主体不合法。现实生活中,部分买受人在订立买卖合同时未认真审查房主的真实性,主要是未核实房主的身份,某些不法分子(如房屋的承租人)通过假证冒名与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以致买受人**终钱房两空。

    (三)房屋存在物权瑕疵。主要是指买卖的房屋权利不具备完整性,如被法院依法查封、房屋设定抵押、房屋正在租赁等情况。

    (1)房屋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此时出卖人无权处分房产,买受人与出卖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自然无效。

    (2)买卖房屋上已设定抵押。如果出卖人已将房产抵押给第三方,在转让该房产时,并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购房者此房已设定抵押,则转让行为无效。只有在抵押登记注销或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此房产方可进行买卖。

    (3)买卖房屋正在租赁。如买卖房屋正在出租期间,则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享有有限购买权,买受人若要确保万无一失,则需要出卖人提供该房产的承租人出具的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此外,根据相关规定,转让已经出租的房地产,该租赁合同由房地产受让人继续履行。

    (四)故意规避税收。现实生活中,部分买卖双方为逃避税费,采取“高买低报”、延期过户、假赠予等方式规避税收,但上述行为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

    (1) “高买低报”。“高买低报”是指二手房交易买卖双方及中介公司在申报房价时,以低于实际成交的价格签订虚假协议申报纳税。但此种做法可能存在的风险是,买受人有可能根据低报的过户价格来付款,不愿意再按照原购房价格成交,造成出卖人利益受损;而此种做法也可能导致买受人在向银行贷款时,贷款数额过低。而对于买受人则存在不具备善意取得构成要件及显失公平的风险。

    (2)延期过户。此种方法主要目的是规避营业税。其一般做法是:买卖双方在达成购房意向之后,首先签订一份购房合同,规定房款交付方式、房屋过户时间和过户方式。在买方交纳全部或者部分房款之后,卖方先将房屋交买方使用,等到卖方的房屋持有年限达到规定的免税时间后,双方再将房屋过户。此种行为的风险是:一旦二手房市场在合同签订后房屋过户前出现价格上的大幅波动,无论是大涨还是大跌,买卖双方中可能有一方宁愿违约也要解除合同,从而损害守约方利益。

    (3)虚假赠与。这是目前避税方式中较为简单的一种。通常是买卖双方在达成交易意向后,先私下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之后再到公证处办理房屋赠与合同,声明出卖人无偿将某房屋赠与买受人,以未发生金钱交易为名,规避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这种方式从法律角度看,完全属于一种逃税的违法行为,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不仅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反而会在有关部门认定存在相关违法事实后,被追究一定的法律责任。如果此房子在5年之内再次交易过户,将会由卖方承担成交价格20%的个人所得税,交易成本会更高。

    二、二手房买卖风险的对策。

    现今我国的二手房交易市场还不够规范,风险较大,这要求买卖双方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谨慎。其实,规避风险的**佳方法就是依法、全面、诚信履行合同。

    (1)确认房主真实身份。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房主要全部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委托代理人替其签章。

    (2)确认房主拥有出售房屋的合法完全产权。必要时到房处管理登记部门查询该房屋的相关登记情况,保证房屋产权证明的真实性和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

    (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导致违约行为。为了能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现象,需要在签署合同时就明确写清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

    (4)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购房者千万不能为了节省过户费用,采取所谓避税方式,给买卖双方都带来极大的风险。

    查看全文↓ 2019-01-09 21:20:02

相关问题

  • 二手房买卖双方的私下交易行为,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达,具有法律效力。但事实上,如果买卖双方私下成交,同样存在着比较大的法律风险。首先,买卖双方如私下成交,双方无法详细核实买卖双方的真实身份信息和产权状况,从而可能让某一方的利益受损。其次,在私下交易过程中,如果在办理手续过程中,一方不配合,另一方无可制约其配合履行手续的法律依据,利益容易受损。再次,买方如与卖方私下交易,交付卖方楼款后,如果卖方失踪,且其个人身份信息不明的话,买方的利益将严重受损。另外,如买卖双方通过了中介的居间服务而进行私下交易,则买卖双方的上述行为构成了对中介方利益的损害。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或居间买卖合同的约定,如果买卖双方私下交易,中介方不但有权要求买卖双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并且买卖双方需承担违约责任。总之,如果通过中介方办理相关手续,交易的风险会降低很多,且免去了办理相关手续的烦琐和纠纷。而私下交易的话,不但会带来一系列的风险,而且有可能遭受损失,或者承担违约责任。

    全部5个回答>
  • 二手房过户需要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地、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管局签订买卖合同,然后到地税缴纳契税,**后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过户。二手房过户是根据地税指导价收取,按照以下比例:90平以下,契税1%,90平以上,契税1.5%;增值税约4.76%,证过2年可减免;个人所得税1%,证过5年且是业主唯一住房可减免;以上是首套房,二套房面积90平以下,契税仍然1%,90平以上2%,其他一样;三套房及以上,契税按照3%收取。

    全部3个回答>
  • 1、二手现房的价格怎么比同期的其他期房还便宜呢1) 二手房一般包含契税,开口费,储藏室等的费用;期房所谓单价仅包含房子本身2)由于房价的涨势,一般2-3年前房价是低于现行价格不少的,所以套现卖出时价格大多会比现行市场价低。2、二手房中介报出的价格是不是不包含中介费和房产税【一般中介费是房产值的百分之几呢】1)不一定,要看中介合同解释,不同地方收费是不同的3、二手房都要求先付**然后办理商业贷款**后过户,这样做万一商业贷款办不下来或是房东不及时来过户,中介担待相关责任么1)这需要在合同中明确。4、买二手房**应该注意那几个环节1)确认产权明晰:属于售房人,没有用作抵押等2)付款时来往票据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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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付款方式一般分为双方自行交易或中介机构代收、代付,委托中介机构代收、代付能够适当降低风险,目前,房款一般分三笔支付,除定金外,还有**款和尾款,每笔款项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都应该明确、具体。另外,如采取按揭购房或转按揭购房的方式进行交易,对没有申请到预期的贷款额度的解决方法要先前进行特别约定。

    全部3个回答>
  • 购买二手房不过户只签协议是可以的,但是这样会面临很大的风险。比如一房二卖就会产生很多麻烦。如果真出现这样的情况,买房协议还是有效的,但只能证明交易的存在,不能证明买房人拥有房屋产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所以出现一房二卖或者卖主反悔的情况,打官司的话,可以凭协议,拿回房款,若协议上有违约赔偿的话,可以按协议赔偿!但卖家是可以收回房子的,因为没有过户,卖家还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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