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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购房合同解约怎么办理呢?

154****9610 | 2019-01-22 23:40:40

已有5个回答

  • 132****8894

    二手房正式的购房合同官方叫做《存量房买卖合同》。
    房管局官方和房管局认可授权的居间方都能够做,网上约定好合同内容打印出来再确认无异议就正常签署。

    查看全文↓ 2019-01-22 23:41:31
  • 146****4816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主张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查看全文↓ 2019-01-22 23:41:24
  • 151****8016

    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卖方这样是提出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的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你交的是定金!签定三方协议,不能毁约,现在是卖方违约,要赔偿一倍定金给你。

    当然还要看你们协议怎么写的,

    特别要注意的是,

    中介有时在协议上写明不管双方有没成功一样收佣金的,你仔细看看啊,可能你不买都要不回了

    从你提供的情况来看,双方既然已经签订的购房协议,且已部分履行协议,卖方此时反悔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购房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卖方在规定期限内协助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并附带承担违约责任和所有打官司的费用。如果卖方在规定期限内不执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者直接拿着法院判决书到房管局去办理过户手续也可以。
    当然,太麻烦了,建议私了,退款及赔偿金额双方协商解决

    买房子很多烦恼的,还经常要担心,

    **主要研究下你的三方协议先吧

    *
    不排除中介与上家合伙骗钱

    许多中介不可靠,我就经历过,还没交易完成,中介破产了,当初太信他们,把费用全给了,后业却奈何不了他

    所交的钱一定要收据

    查看全文↓ 2019-01-22 23:41:19
  • 137****4684

    解除合同可以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解除情形出现的时候直接起诉到法院去要求判决解除

    查看全文↓ 2019-01-22 23:41:12
  • 137****5434

    一、二手房交易卖方违约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的表现:
      (一)房东拒签居间协议;
      (二)房东拒收定金;
      (三)愿意双倍返还定金;
      (四)房东拒签买卖合同;
      (五)签买卖合同时提出不合理要求;
      (六)签订合同之后拒绝过户;
      (七)要求赔违约金而解除合同。
    二、二手房交易卖家违约的处理方式
      (一)针对拒签居间协议和拒收定金:
      如果房东在中介处挂牌待售,按中介一般的操作流程,中介会先让买家签居间协议,由于居间协议仅有买方签字,所以居间协议还没有成立,房东即使不签,也不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中介应当采取反向操作的方式,即将居间协议的主要内容确定后,先让房东签字,再让买方签字。
      房东虽然已经签了居间协议,但房价上涨后不肯收定金。通常居间协议都约定意向金在房东签收以后才能转变为定金,所以如果房东不签收的话,那么意向金就不会变成定金,房东毁约就不会受到定金罚则的处罚。中介除了采取前面所说的反向操作方式外,还应当要求房东在居间协议中授权中介收取定金并代为保管。这样,中介收了定金也就等于房东收了定金,房东毁约就要承担定金罚则。
      (二)签订居间协议后双倍返还定金
      通常居间协议约定为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毁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毁约,则丧失定金。虽然房东签了居间协议,而且也收了定金,如果房价涨得比较多即使双倍返还,还是可以赚钱,所以房东宁愿双倍返还定金而不愿意继续履约。
      在二手房买卖中90%以上的居间协议都对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明确的约定,虽然还没有签订用以备案的买卖合同正式文本,但双方通过签订居间协议已经成立了买卖合同关系,而不只是一个对订立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房东不能仅仅双倍返还定金就有权终止合同了,买方可以向房东主张房价的差价损失,也就是可以要求房东对因房价上涨给买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三)签订居间协议后拒签买卖合同
      居间协议签订后,房东可能会找些理由来拒签买卖合同。这些理由通常有:
      1、居间协议的签约人未得到房东的同意。如房屋的产权是女儿或者妻子的,但签居间协议的人是父亲或者丈夫,由于签约人不是产权人,所以房东主张居间协议是无效的,要求退款了事。2、房东在签订居间协议时还未取得房屋产权,所以房东认为没取得产权就签的合同无效,要求退款了事。
      如果有证据证明签约人有产权人的授权,比如产权人曾到中介处挂牌,或者签署过佣金确认书、委托书等文件,那么居间协议仍然是有效的。如果没有证据证明,那么买方可以要求签约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买方的损失。
      如果房东购买的是期房、拍卖房,或者已和他人签订了买卖合同但产证还在办理过程中,此时房东出售房屋时尽管还没有拿到产证,但合同还是有效的。但如果出售的房屋根本就不可能取得产权(如违法建筑),或者产权是别人的,那合同就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无效的合同应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买方有权要求房东赔偿经济损失。
      (四)签订购房合同后房东拒绝过户
      房东不会明确表明拒绝办理过户交易手续,但可能会制造一些借口,要求将过户时间延期,在买方同意延期后却一直不确定具体的过户时间,**终发信称因买方原因未能按时过户而解约。在这种情况下,买方一定要及时发出书面催告,要求房东在约定时间签约。如同意延期,则应约定具体的期限。书面催告应当同时抄送中介一份。买方应尽量不要延期,如延期应当征得房东的书面同意,否则可能因证据不足而被法院认定违约。

    查看全文↓ 2019-01-22 23: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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