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大伙来说说买房子都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48****7716 | 2019-01-25 09:22:03

已有5个回答

  • 131****9995

    交房注意事项:

    1、地面是否平整

    地面平整度往往是容易被忽视的地方,别小看平整度的问题,同一个房间可能会有3厘米的高低差,如果是自己找平,得花费多少水泥、砂石,还要浪费房屋高度,真是亏大了。

    2、地漏排水是否通畅

    建房的时候,许多水泥块、砂石容易掉入地漏排水管,造成严重的堵塞情况,等入住后发现就麻烦了。我们只需要用随身带的小水桶,倒入一桶水看水流速度就能判断是否存在堵塞。

    一般处理堵塞问题需要从楼下邻居家打开排水管的检修口清理泥沙,如果楼下邻居已经装修好,将下水管彻底包死,那么协调起来就很困难了,就算补偿楼下重新封闭下水管的费用,邻居也未必肯干。

    3、卫生间下水管是否安装防火圈

    这种防火圈其实大家都没听过,但是作用可不小。防火圈是安装在下水管顶部的,万一楼下的邻居家发生火灾,火有可能会顺着下水管往上蔓延,这时候防火圈受热会自动膨胀将下水管挤压断裂,彻底封死火势蔓延的通道。这种防火圈,关键时刻能发挥关键作用,一定不要忽视哦。

    4、做好防水实验

    一般开发商会做一次防水,我们要做的是检验开放商防水的质量。有经验的人会将卫生间的下水管堵住,然后放一定高度的水,封闭3天以上,通过水位是否下降来检验防水的质量。

    5、门窗是否正常使用

    一般开发商安装的铝合金窗户质量较差,而且存在不少问题,一定要仔细查看。主要检查窗户的密闭性,密封条是重点。还有窗户能否正常开合。

    6、新房面积与合同是否一致

    一般请了装修公司进行设计,设计师会上门量房,这时候正好检查房屋的实际面积与开发商承诺的得房率是否一致,一般在3%以内属于正常,如果超出3%范围,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补偿。

    查看全文↓ 2019-01-25 09:25:56
  • 134****8309

    购买者在购买预售的商品房时应把握好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一、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的商品房应具备的条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作出以下规定:
    1、已经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和预售的前提条件,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的房屋是非法建筑。购买者要在购买前要求验证开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证,以确保该房屋的合法性。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项规定是房屋开工建设的前提,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其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
    3、按照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此规定是为了保障工程建设的稳定性和如期交房,避免开发商过分依赖预售款从事项目开发,防止无法如期交房损害购房者的利益。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在本市开发房地产的企业应到日照市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备案并取得该局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此规定的目的在于将房地产预售的活动置于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监督之下,从而保证商品房预售的合法性。
    二、了解商品房预售合同基本的内容
    1、主体。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
    2、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预售合同应明确记载预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区、座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图等。
    3、面积。预售商品房的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明确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
    4、价款。即预售商品房的价金,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虽然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但对预售款实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
    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逾期交房的免则条件。例如合同中可以约定由于一定的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房期限可以合理顺延。
    6、房屋使用性质。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生产用房或其他。
    7、违约责任。包括购房一方不能依约支付价款的责任和预售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房的责任。
    8、房地产权属登记义务。
    9、物业管理条款。
    10、纠纷解决方式。如选择诉讼还是仲裁。
    11、其他条款或当事人约定的条款。
    下面说说购买现房应注意的事项:
    一、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商品房的条件
    2001年4月4日,建设部发布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该办法自当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售商品房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也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二、了解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明确的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情况;
    (三)商品房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约定的按以下处理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查看全文↓ 2019-01-25 09:24:01
  • 132****6799

    购买一套商品房对普通人来说是一件既要花费大量积蓄、又要费心劳神的大事,因购买商品房而发生的纠纷更是困饶购房者的一大烦心事。因此,在购买前了解商品房的有关知识和注意事项。能够对纠纷的产生起到良好的防范作用。目前,商品房销售分商品房预售和商品房现售两种,现在试分析购买预售的商品房应注意哪些事项。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设商品房的工程尚未竣工前,将正在施工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购买者,购买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在合同约定的未来一定时间拥有现房的房地产买卖行为。
    购买者在购买预售的商品房时应把握好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一、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的商品房应具备的条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作出以下规定:
    1、已经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和预售的前提条件,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的房屋是非法建筑。购买者要在购买前要求验证开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证,以确保该房屋的合法性。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项规定是房屋开工建设的前提,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其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
    3、按照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此规定是为了保障工程建设的稳定性和如期交房,避免开发商过分依赖预售款从事项目开发,防止无法如期交房损害购房者的利益。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在本市开发房地产的企业应到日照市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备案并取得该局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此规定的目的在于将房地产预售的活动置于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监督之下,从而保证商品房预售的合法性。
    二、了解商品房预售合同基本的内容
    1、主体。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
    2、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预售合同应明确记载预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区、座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图等。
    3、面积。预售商品房的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明确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
    4、价款。即预售商品房的价金,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虽然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但对预售款实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
    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逾期交房的免则条件。例如合同中可以约定由于一定的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房期限可以合理顺延。
    6、房屋使用性质。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生产用房或其他。
    7、违约责任。包括购房一方不能依约支付价款的责任和预售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房的责任。
    8、房地产权属登记义务。
    9、物业管理条款。
    10、纠纷解决方式。如选择诉讼还是仲裁。
    11、其他条款或当事人约定的条款。
    下面说说购买现房应注意的事项:
    一、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商品房的条件
    2001年4月4日,建设部发布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该办法自当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售商品房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
    通讯
    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也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二、了解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明确的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情况;
    (三)商品房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约定的按以下处理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后还要注意以下同方面:
    一是开发商的五证二书,这是**重要的.
    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也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分别由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主管.
    二是注意合同在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方面的公平原则.对合同不清楚或存疑问的地方搞清楚以后才签字.
    三是你说的**小面积108平方一般不构成问题,因为两个70%的规定是地区的总体结构,不针对每个开发商.
    四是交房时,先验房后办手续
    一看房子质量 二查“两书一表” 三签《房屋验收单》
    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正常程序,但目前发展商能让买家先验房后办手续的并不多。通常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再发批准条,让业主到物业管理处去拿钥匙。等业主进得房去,发现存在问题,申诉起来也软弱无力。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房屋质量、室内有害气体超标、公摊不公等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免留下后患。或者可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
    对所购商品房进行验收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墙壁、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
    第二、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第三、检查水、电、天然气、上下水管道等是否开通和能否正常使用;
    第四、检查是否有规划、设计变更或小区缩水等问题;
    第五、检查相关质量问题及室内有害气体超标等问题;
    第六、对发现的问题要在验楼单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索要“两书一表”
    向开发商索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便日后出现质量问题时按约维修。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则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业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上已形成大体统一的规范,问题比较少;而目前问题比较多的主要是《竣工验收备案表》。
    按照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您验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同时一定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例如消防设施等。《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出了问题,如果是发展商的过失,可以追究其责任。
    签收《房屋验收单》
    在您查看了房产后并准备签收《房屋验收单》之前,您一定先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做一个事先约定,避免日后起纠纷。您要清楚以后所要交纳的物业管理费到底由哪些方面构成,清洁费、保安费、绿化费怎么核定,做到明明白白。同时,考察一下您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是否具备您要求的管理标准。
    其后,还要了解您所买的物业公摊面积有多少,您要让开发商出具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或区局直属测绘队出具的《竣工实测表》,做到心知肚明。在基本程序全部完成之后,您就可以签收《房屋验收单》了

    查看全文↓ 2019-01-25 09:23:34
  • 135****4015

    一般来说买房是不能讲价的,只能提出是否能打折或有什么活动之类的,这些都是销售部定死的.一般商品房的五证二书(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取得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都会摆在销售厅里都能看的到,一般都是购买预售的商品房才需要特别注意这些拉.
    至于怎么看房子好坏就很多细节了.
    户型要注意,好户型是动静分隔(休息区与活动区分开)的(属动的是厕所,客厅.餐厅,属静的是卧室,书房),也就是说动与静不能参杂在一起,不然卧室书房会受厕所客厅餐厅的干扰,一般来说都是进入大门看到的是先动后静,静的部分会在整个房子的后部.当然主卧的厕所就除外.还有就是洁污分区(洁:书房,卧室.污:餐厅,厨房,卫生间)
    面向当然是南北朝向的好,空气流通,采光好且不被西晒.
    至于楼层呢,多层的话就是金三银四了,小高层或高层就是3分之一以下的楼层不优.还有就是一梯两户优于一梯4户,这个就很好理解拉,4户的采光就不好空气不流通拉,也拥挤.多层就适合有老人居住的买主,高层就适合快节奏的中青年拉.
    客厅:属交通厅.要注意朝向,千万不能西向,不然就成蒸笼拉.不过采光要好.避免有客厅墙有卧室门(卧室**好要设有过道才能到达为佳).
    卧室:房门不宜对着客厅.主卧位置应朝南(采光好).主卧卫生间不宜对着床.主卧不宜少于12个平方,次卧10个平方为宜.
    餐厅:采光要好.不宜少于6个平方,应靠近厨房.径宽不宜低于2米4.
    厨房:不宜靠近房间,门不能对着房间.5或6个平方为宜,宽度不宜低于1米5,长度4米为优.通风采光要好.

    查看全文↓ 2019-01-25 09:23:25
  • 153****0533

    没有产证的房子属于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建议不要买。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中国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用于销售的住房。由于集体土地在使用权转让时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因此这类住房无法得到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也称乡产权房。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
    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2013年12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与北京市住建委联合下发相关通知,坚决遏制违法建售“小产权房”行为。

    查看全文↓ 2019-01-25 09:23:19

相关问题

  • 第一,购房前的准备,购房者首先应该慎重的选择一个物业的项目,就是你准备购买什么样的房子,首先应该考虑它本身所处的地理位置、户型以及它周边的环境,非常重要的一点应该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一个了解,就是说在购房前购房者应该对你选择的物业项目有一些**基本的了解。这些基本的了解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了解。第二,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这里包括签订补充条款。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到查验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交付定金,签订认定书,选择付款的方式,签订商品房买卖的合同,再交付购房款,办理销售或者叫预售登记,这是购房中的第二个阶段。第三,交房和办理产权登记,就是开发商在办理完登记后,签收“两书”,接受物业,申领产权证。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将这个条款改为买房应当在签订认购协议之日起多少日之内前来与卖房商谈正式合同,如因对合同条款的分歧导致合同未能签署,所收的定金应予退还。这样对购房者应该是比较有利的。认购书签订了之后在多少日之内和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签订买卖合同就应该非常慎重的对待,因为买房人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现在买卖里面。一旦将来和房地产商发生纠纷,购房合同是解决双方分歧的**主要的根据和凭证。所以,在签定合同之前,购房者需要仔细审查开发商的资格和“五证”,如果是现房,根据规定发展商已经不需要办理销售许可证了,而应当改为办理大产权证的审批手续,去产权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办理房屋产权证一定要看清发展商销售的房子是否包括你所要买的房子。也就是说一个房屋完整的法律文件在购房的过程中应该查验五证,同时收房子的时候应该有两书。还有更重要的是产权证,拿到产权证,整个购房所有的法律文件就应该算齐备了。还有一个基本问题,购房合同的签订是跟谁签订?很简单,签订购房合同,应该是跟房地产开发商签定合同。但是,目前有一些开发商常常委托一些中介代理公司负责其销售活动,中介代理公司不能没有开发商的签字而与购房者直接签订买卖合同,就是说中介公司不能以他的名义签定合同。签定合同的时候我们应该把握住是开发商,而不能委托中介公司,以中介公司自己的名义签定合同。再一个提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要注意有一些比例数字。比如说违约金是千分之几还是万分之几,还是百分之几,这些比例数字,作为购房者一定要注意,稍微差一个百分数,很多东西就差很多。在买卖的时候一个是签订认购书,第二个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有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需要提醒购房者注意的是,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所以,在补充条款签订的时候应该把握几个问题。第一,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第二,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第三,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第四,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现在面积争议**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第五,应该明确装修标准。以后逐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明确。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的想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第六,明确退房的责任。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全部3个回答>
  • 买房、签约时应注意:1、尽可能买现房或准现房。这样可以避免不少风险,如:窗台的高低、净高太低、阳台设计不合理、管道设备层、房屋烂尾等质量问题。2、按照法律规定,将开发商在楼书或广告中的承诺写进补充协议。如果开发商不同意写,事前可准备一部小录音机,将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录下来。3、签订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同时也签订物业管理协议,以防办理入住时物业管理费发生变化。4、列明应交费用清单,避免乱收费。5、注意律师代表谁?目前在房地产领域,办理房地产业务的律师有3种,其中包括:开发商的律师、银行的律师、业主的律师。只有业主自己聘请的律师才能替业主自己说话。6、签订尽可能详细的补充协议,或集体签约;并写明如何承担违约责任,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费用?不退房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很多业主合同签完后,除了自己的签名是自己的以外,其他文字都是别人的字体,这样太被动。

    全部3个回答>
  • 买房、签约时应注意:1、尽可能买现房或准现房。这样可以避免不少风险,如:窗台的高低、净高太低、阳台设计不合理、管道设备层、房屋烂尾等质量问题。2、按照法律规定,将开发商在楼书或广告中的承诺写进补充协议。如果开发商不同意写,事前可准备一部小录音机,将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录下来。3、签订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同时也签订物业管理协议,以防办理入住时物业管理费发生变化。4、列明应交费用清单,避免乱收费。5、注意律师代表谁?目前在房地产领域,办理房地产业务的律师有3种,其中包括:开发商的律师、银行的律师、业主的律师。只有业主自己聘请的律师才能替业主自己说话。6、签订尽可能详细的补充协议,或集体签约;并写明如何承担违约责任,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费用?不退房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很多业主合同签完后,除了自己的签名是自己的以外,其他文字都是别人的字体,这样太被动。

    全部4个回答>
  • 一:了解开发商背景和资质。选择有实力的开发商很重要,正规的开发商在房屋质量,合同签署,产权办理等方面均有保障。二:社区周边的大环境和配套。市政的发展方向直接影响楼盘的**。三:社区内部规划。1,供暖转换站,垃圾处理房,车库出入口,配电间等位置对所选房屋是否有影响。四:投资业主要分析社区内及周边居室数量比例,自住业主看个人需要。五:其他的例如面积误差,层高净高,产权办理时间等正规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都已经有明确规定。交钱时要注意收据上每笔金额的用途(如购房款、大修基金、各项税费、水电气闭路电话等的初装费等)2、签购房合同要注意对已交或所欠金额的大小写,各项违约责任的赔付条件,交付时房屋的达标要求包括内墙、地、顶、门、窗以及防水处理、外墙、楼道、房屋面积、公摊面积等的说明。3、检查房子要检查内墙、地、顶、门、窗以及防水处理、外墙、楼道、房屋面积、公摊面积等是否与合同一致。面积涨缩不能超出3%。超3%以内买方按买房时单价据实补付给开发商;缩3%以内开发商按买房时单价的双倍赔付给买方;面积误差不管涨缩买方都可以要求退房,3%以内按银行同期活期利息退款。若买期房,首先要看下'五证':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 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其中前两个证由市规划 委员会核发,《开工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 和房屋管理局核发。  1.楼盘品性,即指楼盘档次的高低。具体表现为楼盘所属内在配置的多少及好坏,楼盘的朝向和环境,楼盘户型设计是否合理等。2.楼盘质量,即建筑物的质量。大致有建材质量、装潢质量、楼盘新旧程度。对于大多数消费者来说,对楼盘质量好坏较难清楚地把握,但有时可根据个人经验进行推测。要认真仔细地察看天花板是否潮湿,日后就很可能会渗水,还要认真察看卫生间是否容易排水,厨房是否可以改造装潢等。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我们为您提供了标准的合同样本,以供参考。 另外,签合同时有许多易发生纠纷的问题:1.您要注意商品房销售合同应该是由房地产管理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标准合同文本;2.对于未经房地局核准房产商自编自印的不规范合同文本您绝对不能签,无论对方给出的条件有多优惠;3.签合同前请检查合同的附件是否齐全,是否载明了应有的主要内容,如:转让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4.土地所有权性质以及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式和使用期限;5.房地产的规划使用性质;6.房屋的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以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7.房地产的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8.房地产交付日期、违约责任、 争议的解决方式。房款税费现行的房款支付方式分为如下3种: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贷款种类主要分为3种: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税费在房产买卖过程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购买房产时涉及到的税共有8种: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4.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5.房产税;6.印花税,由税务局按房价的0.05%收取;7.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契税,一般为房价的4%;8.个人购买住宅要缴纳的税是印花税和契税。权证手续房屋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申请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市房地局应当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颁发房地产权证书。按期到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局的房政科领取房地产权证。另外,还有4个方面也不能忽视。1.地产开发商建造的房子,产权是属房产商的,出售给购房人后,必须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的有关手续;2.还应到交易中心查看自己所购房屋是否被房产商抵押给银行,以免出现其它问题;3.如有必要,建议您用办理公证手续的法律形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还需办理房屋保险手续,但保险一般由贷款银行代办,手续比较简便;房屋交付您将房款付清或办妥分期付款手续后,可到由房产商指定的房屋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合同,交纳物业管理费,向物业公司领取房屋钥匙,对房屋进行验收。如发现问题,尽可能将所有问题--列出,通知房地产商限期整改验房后如未发现房屋质量问题或发现的问题已在限期内改正,您就可以立即办理入住手续了,但须提供户主及家人一寸相片各一张,如非户主本人,则须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户主委托书、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相关手续。

    全部5个回答>
  • 买房需要考量:目的在购房前,消费者一定要考虑明白为什么买房,是自住、改善住房条件,还是作为投资?如果是自住,可选择交通、生活设施比较便利的小区或二手房;如果是改善住房条件,就选择大户型;而若是投资,则还要结合当下的经济状况。位置房产是非常个性化的,位置永远是决定其价值的关键因素。因此,购房者一定要根据自己的目的选择不同位置的房产,比如选学区房、市中心房还是地铁沿线房?如果为了孩子上学,当然要选择学区房,而且由于其地理位置的优势,投资价值也相对较大。户型一般来说,如果是作为投资的话,建议选择小户型。如果是改善生活条件,当然要选择大户型。不过,小户型住宅是**近住宅市场上推出的一种颇受年轻人欢迎的户型。年轻人参加工作后,在经济能力不太强、家庭人口不多的情况下,购买小户型住宅不失为一种明智的过渡性选择。但在购买小户型住宅时应注意,功能布局要合理,如何能在不大的面积内营造一个舒适的空间,是购买小户型的关键。另外,在一个整体楼盘中,许多小户型房多分布在楼体的北面和边角位置,采光和通风的条件不好,而且离电梯间比较近,易受干扰,购买时需注意这些问题。开发商在目前的调控状态下,开发商的因素是**重要的。我的建议是选择大开发商,因为它的资金实力、技术能力、抗风险能力都相对较强,后期的物业也比较靠谱。小开发商很容易出现资金链断裂的问题,这样会影响到交房、房屋质量以及后期的物业等一系列问题。此外,在买房前,购房者一定要先看开发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等证件是否齐全。不要轻易交付订金,一定要看到正式合同内容并经过认真考虑后再交付,并要求开发商把广告宣传作为合同约定写入合同条款。而消费者签订房屋购买合同时,一定要认真把握面积、价格、收费方面的条款以及违约责任、房屋质量、物业管理等条款,避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价格很多人认为价格是很重要的因素,但我认为,在这几个因素中,**不重要的就是价格。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价格不会有大的下降或者上涨。当购房者确定了地段、购买目的后,价格不会相差太大。

    全部5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