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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住宅产权都有多少年期限的呢?

142****6964 | 2019-01-26 13:59:29

已有5个回答

  • 156****8857

    通常所说的房屋产权大致分为:
    1)住宅用地,产权年限是70年;
    2)综合用地,产权年限是50年;
    3)商业用地,产权年限是40年。
    具体小区的产权年限是多少要看其《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的土地性质是什么性质的才可以确定的,另外产权年限是从开发企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当天开始计算的,不是从购房日期算起的。

    查看全文↓ 2019-01-26 14:00:15
  • 151****8733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房屋使用年限的概念,准确地说法应是房屋设计使用年限,在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后,是作为房屋的设计者和施工者的除外责任的划定期间,也就是解除了他们的责任,但房屋本身并不意味着就不能继续使用。只有当房管部门作出对到期的房屋进行危房检测评估后,房屋业主可依据评估结论作出拆除、加固、继续使用等选择。
    问题相关:

    再多说句,事实上,城市很多房屋在未到设计使用年限时,便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就被拆除、改建、扩建了。 而土地使用年限到了,则按照物权法,执行地上附着物的相关规定,目前说法是,再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即可延续土地使用权。
    商品房买卖中**重要的是两张证,土地证和房产证。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查看全文↓ 2019-01-26 14:00:09
  • 137****9251

    房子只要你买了,就永远是你的,就算是塌了那个砖也是你的,房子的年限是说土地年限,土地年限是根据你的土地性质来看的。

    土地使用权年限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查看全文↓ 2019-01-26 14:00:03
  • 136****6347

    一,房子是没有使用年限限制的,只要具备使用条件,就可以继续使用。
    二,我们常说的使用年限是指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根据不同的土地性质来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行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三,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以后怎么办,目前国家没有政策出台,不过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之规定: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查看全文↓ 2019-01-26 13:59:58
  • 138****8465

    我国土地的产权属于国家,老百姓购买的是商品房的产权,以及房产所在土地的使用权,并没有土地的产权。

    土地的使用年限分为下面几种,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以所在房产的土地使用权证所示为准。

    二、关于到期后的处理办法:

    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此外,土地使用权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

    三、关于土地使用性质的改变:

    一般来讲,土地原有的规划性质,如商业、综合、住宅这几类,开发商在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合同后,是无法改变的。

    但出于市场的不同需要,开发商可以做出与原有土地使用性质不同的产品。比如在商业性质用地上建设产品定位为住宅的房产,或者在住宅性质用地上建设产品定位为商业的房产。虽然购房者**终取得的产权证的用地性质仍为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性质,但购房者可以将房产做其它用途使用。

    其中,在商业用地上建住宅用房,是近两年由于严格禁止土地协议出让,实行招拍挂后,导致住宅供应大幅减少,稀缺性增强后,开发商开始采用的新兴做法;而在住宅用地建办公用房,就是购房者所熟识的“商住房”(产权70年,但产品定位为办公,建造标准介于住宅和写字楼之间,或者完全就是写字楼的标准)。

    四,与原有土地性质不同用途房产的利弊

    这里,将新兴的,在商业用地建住宅的利弊归纳如下:

    弊端主要有以下几点:

    1、使用年限
    商业配套40年,办公50年,比住宅的70年缩水严重;
    产权时间我理解应该是土地使用权时间,不是房屋产权时间。因为房屋购买后,房屋产权就属于你了,但土地你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有。国家规定纯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出让年限限**高为70年,商业用地**高出让年限为40年。所以,住房只有40年的土地使用权时间也有可能出现。4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50年和70年听起来好象对现业主影响不大,但因为《物权法》对综合用地上的房产使用权是否能够自动续期规定并不明确,因此,购买综合用地上的商住住宅还是有一定风险。《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可能的方案是:到期后,你再次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国家再次出让土地使用权。所以,你不会赔30年,但会多缴一些土地出让金,因为40年后的土地出让金肯定会比现在的贵!

    2、交易税费
    初次购买或者转让时的契税按照3%收取,而住宅为1.5%;
    如果国家开征物业税、土地增值税,商业用房的标准也会比住宅高

    查看全文↓ 2019-01-26 13: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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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宅用地配套商业比例是指在一般的住宅项目中,商业配置需要一定的量,既需要满足住宅用地居民的便利性需求,又要使商业的价值**大化,不要盲目配置过多的商铺,就单个开发项目而言,不论是做真正的大体量综合体,还是小型的商业集合体,亦或是底商,首当其冲要解决的是商业的整体面积配比等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问题,那到底住宅配置商业比例标准是多少,该如何计算呢?下面小编来带大家详细了解下,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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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产权的房屋,那就代表随时都可能不是你的,买房的话要有房产证,目前我国的民用住房是50年,意思就是50年以后这房子就得收回!希望能帮您正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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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产权年限一般有70年、50年、40年三种说法,商品房产权年限具体是多少年是和商品房的性质密切相关的。商用的是40年的、商住两用的是50年的、商品房居住是70年的、房子到期后可以交土地出让金继续和国家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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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房产的产权是永久。所谓70年、50年其实不是房屋产权,而是土地使用年限。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各类土地的使用年限分别是: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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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业配套40年,办公50年,比住宅的70年缩水严重; 产权时间我理解应该是土地使用权时间,不是房屋产权时间。因为房屋购买后,房屋产权就属于你了,但土地你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有。国家规定纯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出让年限限**高为70年,商业用地**高出让年限为40年。所以,住房只有40年的土地使用权时间也有可能出现。4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50年和70年听起来好象对现业主影响不大,但因为《物权法》对综合用地上的房产使用权是否能够自动续期规定并不明确,因此,购买综合用地上的商住住宅还是有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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