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产知识 >产权产证 >详情

我国房产权多少年呢?都有多少年限的呢?

142****4890 | 2019-04-22 22:45:10

已有5个回答

  • 153****9135

    我国房产的产权是永久。

    所谓70年、50年其实不是房屋产权,而是土地使用年限。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各类土地的使用年限分别是: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查看全文↓ 2019-04-22 22:45:57
  • 152****0823

    房屋产权是永久的。 换句话说,你购买的房屋,房屋的权属是终身属于你的。只要你拥有土地使用权,那么在这块土地上对应的房屋产权就永久属于你。
    不过,房屋虽然是终身制,但土地使用权并不是终身制的。根据我国土地法相关规定,我国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个人经过转让、购买或其他形式,可有获取有时间限制的使用权。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根据国务院**新的政策,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后,原使用人可以通过再次缴纳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延续土地使用期限。 按照这个政策,只要能持续缴纳土地出让金,那么业主使用的房屋就可以一直用下去。当然,这个属于理论上。而实际情况中,如果政府或其它机构再次开发征地时,房屋随土地会一并被征收,征地单位会根据土地和地上建筑物情况给予房主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征地时业主土地使用期限已满,那么业主将得不到土地使用补偿,只有房屋和其它地上物的补偿了。

    查看全文↓ 2019-04-22 22:45:51
  • 135****7285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房屋使用年限的概念,准确地说法应是房屋设计使用年限,在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后,是作为房屋的设计者和施工者的除外责任的划定期间,也就是解除了他们的责任,但房屋本身并不意味着就不能继续使用。只有当房管部门作出对到期的房屋进行危房检测评估后,房屋业主可依据评估结论作出拆除、加固、继续使用等选择。
    问题相关:

      再多说句,事实上,城市很多房屋在未到设计使用年限时,便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就被拆除、改建、扩建了。 而土地使用年限到了,则按照物权法,执行地上附着物的相关规定,目前说法是,再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即可延续土地使用权。   
      商品房买卖中**重要的是两张证,土地证和房产证。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查看全文↓ 2019-04-22 22:45:39
  • 137****7483

    所有权为终生。
      在中国境内的住宅房屋的所有权为终生,但是法律法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为70年,《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物权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查看全文↓ 2019-04-22 22:45:33
  • 147****3384

    居住用地为7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40年。
    综合或其他用地为50年。
    过期的话要交纳土地出让金才可以继续使用。

    查看全文↓ 2019-04-22 22:45:28

相关问题

  • 商业配套40年,办公50年,比住宅的70年缩水严重; 产权时间我理解应该是土地使用权时间,不是房屋产权时间。因为房屋购买后,房屋产权就属于你了,但土地你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有。国家规定纯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出让年限限**高为70年,商业用地**高出让年限为40年。所以,住房只有40年的土地使用权时间也有可能出现。4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50年和70年听起来好象对现业主影响不大,但因为《物权法》对综合用地上的房产使用权是否能够自动续期规定并不明确,因此,购买综合用地上的商住住宅还是有一定风险。

    全部3个回答>
  • 纯商业或金融业的商铺是50年,写字楼下的商铺产权是50年,住宅楼下的商铺同住宅产权一样70年,工业厂房的年限是40年。

    全部3个回答>
  • 商铺土地用途为商业,使用年限为40年。如果是沿街的公寓,底楼商铺,楼上公寓的,土地用途为综合的,使用年限为50年。 上面的年限都要包括建设所花的时间,不是从你购买算起的. 投资商铺要注意商铺的地理位置。周边的人流量大小。**潜力等等。还要看能做的行业都是哪些。附近的租金大概是多少。是否临外街等等。

    全部4个回答>
  • 廉租房没有规定具体的期限,只要符合廉租房的相关规定就可以一直住下去。各地区对于廉租房规定也有一些区别。根据《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廉租房的监管要求如下:1、 建设、收购的廉租住房产权登记在区县政府委托的单位名下,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管理。建设、收购的廉租住房的产权人不得将房屋转让、抵押。2、廉租住房只能用于申请家庭及其成员自住,不得转租、转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3、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每年应按时向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报住房、收入、人口及资产状况,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其申报情况进行复核,并按照复核结果,调整租房补贴金额或者实物配租面积。4、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定期对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住房、收入、人口及资产状况进行检查,对家庭收入连续1年超出规定标准的,取消其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停发租房补贴,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收回廉租住房。5、对违反本办法,不如实申报家庭住房、收入、人口及资产状况,骗取廉租住房保障的,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房补贴,或者退出廉租住房并补交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标准租金的差额,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5年内不得再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回其承租的廉租住房,或者停止发放租房补贴:(1) 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2) 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3) 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内居住的。7、 对为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市建委提请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依法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部3个回答>
  • 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 房屋是你的私人财产,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土地是国家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实际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短也得1-2你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就更短了。我见过的几个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分别为38,47,58!7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须对你的房屋进行补偿。当然你也可以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享有土地使用权。 这个问题是焦点,因为现在国家正在制定新的《物权法》,其中会有关于使用年限的条款,到期后收不收土地出让金,收多少,正在讨论,尚无定论。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