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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是多少年?产权到了可以续期么?

142****3250 | 2019-03-14 20:52:28

已有5个回答

  • 158****4733

    根据国家现在的规定,房子70年到期后自动续约。
    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我们只是有使用权,70年就是指的土地的使用权年限,到期的只是土地租用时间, 不是房产, 到时候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
    土地如果到期,所有人具有优先向国家申请延续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如果国家没有拆迁计划,则该土地可以由原所有人按照现行(馨窝网到期日)的土地价格,交纳土地出让金以继续使用土地。
    如果国家有拆迁计划,则无偿征用土地,并对地上物做价补偿。
    房屋的所有权永久属于购房者,这个你不用担心,如果是需要拆迁,会依照当时的市值评估价格来做赔偿的,这个放心就行了!

    查看全文↓ 2019-03-14 20:53:12
  • 154****8468

    房屋产权到期后三种解决办法:

      一、重签合同,续缴出让金
      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国家如果需要收回土地,产权人可以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届时,国家、小区业主集体和业主个人之间如何谋求利益的**大平衡点,成为这一做法能否实施的关键。这笔土地使用金具体数额多少,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缴纳,法律是否允许强行拆迁该业主的房屋,都需要法律明确规定。
      二、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这是一种**简单的办法,国家直接收回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筑物,对房屋所有者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房主可用这笔补偿在其他地方重新购买房屋居住。当然,这笔一次性的补偿必须达到房主购置新房的标准,**好根据当前房屋位置、面积、户型以对应的市场价格补偿。
      三、国家收回土地,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由于我国的土地所有权除了集体所有的以外,都是国家享有所有权,所谓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授予土地使用权,而房屋使用权是没有期限的。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具体的解决可以是,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收回,房随地走,个人的房屋也被收回,国家在其他地方另建安置住房,并给予房主一定的补偿。

    查看全文↓ 2019-03-14 20:53:06
  • 134****6769

    楼房有40年产权和70年产权,产权到期后可以续期,不需申请,没有前置条件,也不影响交易。
    1、土地使用权续期
    根据2007年的相关《物权法》规定:如果是住宅建设用地试用期全满的话,将可自动续期,并且还有非常大的可能不需要不交相关费用。而如果是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续期,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办理。
    2、国家收回的建设用地需进行政策性补偿:
    当建设用地使用期满,假如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建设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回收的时候,国家会给予一定程度上补偿。
    3、根据房屋面积来决定需缴纳相关费税:
    当然除却这两种解决办法之外,还有相关的业内人士估计:未来,当房屋产权到期后,可能房子的产权还是你的,只不过需要根据房屋面积的大小来缴纳一定金额的税费。

    查看全文↓ 2019-03-14 20:52:59
  • 132****2705

    如果税收一旦真正全面实施,国家将要动用相当大的财力物力。以政府传统手法付出了强大物力,不盈利的可能性几乎没有,收益资金将来有代替卖土地收益的可能性。
      首先,试行房产税,在上海重庆,目的很明确,打击炒房,所以,只要多军不再买房,税收基本跟你无关,从这可见,即使全国推行,也只是打击炒房而已,然而,对于大多数持有多套房者,炒房毕竟是少数,如果真是这样,傻空们估计又要骂爹了。
      其次,公权力不加控制,政府会变成一头猛兽。那么政府到底是怎么想的呢,房产税一旦开征,就算控制了炒房后,它一定不会停止,为了获利,政府一定会扩大征收范围,即傻空们所期待的,所有2套房征收,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有几个问题就要好好探讨下。

    查看全文↓ 2019-03-14 20:52:54
  • 135****8136

    商品房产权是多少年?商品房产权到期后,国家如果回收的话,是否会有相应的补偿?商品房产权年限多少年?常见的商品房产权年限:商业配套40年,办公50年,比住宅的70年缩水严重;
    产权时间我理解应该是土地使用权时间,不是房屋产权时间。因为房屋购买后,房屋产权就属于你了,但土地你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有。国家规定纯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出让年限限**高为70年,商业用地**高出让年限为40年。所以,住房只有40年的土地使用权时间也有可能出现。4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50年和70年听起来好象对现业主影响不大,但因为《物权法》对综合用地上的房产使用权是否能够自动续期规定并不明确,因此,购买综合用地上的商住住宅还是有一定风险。
    《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可能的方案是:到期后,你再次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国家再次出让土地使用权。商品房产权到期后怎么?商品房产权到期后,如果国家要收回,是否有补偿?商品房产权年限到期后,国家收回,不会有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
    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查看全文↓ 2019-03-14 20:52:45

相关问题

  • 小产权没有产权年限买小产权房的风险1、缺少“五证”如果没有“五证”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没有产权,不受法律的保护。2、拆迁难补偿只要依法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它就是合法建筑。但也不排除那些在政府规定范围以外的违章建筑,如果和国家的规划相冲突,还很有可能被拆除,而且业主也不会得到拆迁安置补偿。3、质量难保证这些房屋价格便宜,房屋质量没人监督,一些开发商为赚钱会偷工减料,存在安全隐患。这类房屋一般由土地所在村开发,除了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以外,入住后的物业管理也极容易出现问题。4、小产权房不能抵押或者上市转卖由于没有正规的产权证,小产权房不能作为抵押或上市专卖。这些都是购房者在购买小产权房需要注意的地方。5、小产权房不能抵押贷款小产权房不能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所以不可以办理抵押等他项权利,没有他项权利就相当于没有合法的质押物抵押到银行,银行贷款就无法批复,这意味着你需要一次性付款买房。小产权房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它的价格非常便宜,给很多无力买房但又有住房需求的人提供了一条买房捷径。但购买这类房屋得不到法律和政策上的保障,存在着较大的风险,因此,购买这类房屋一定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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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产权年限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产权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当天开始计算时间的。  2、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综合用地性质的建筑产权年限是50年。这个要具体看该项目的土地性质是属于什么性质的就清楚了,在国有土地使用证上是有具体的时间显示的。  3、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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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一般可以续70年,一般的民用住宅权属年限为70年;技术、文化、体育用地50年;工业用地、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设施用地年限4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根据物权法规定,如果住宅建筑使用期满,可以自动续期。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房屋产权是个人的,但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仍可能会出现“房随地走、国家补偿”的情况。毕竟房屋的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减少,土地的价值则刚好相反,而这也是人们会担心产权到期后的根源所在。续期的定价也将按照那时楼面毛地的价格,虽然房子产权期满后可自动续期。但再次申请土地使用需要补缴多少土地出让金,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补缴,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意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意缴纳,这一系列的问题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能够回答。

  • 一、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二、不收取费用。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收取相关费用。三、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此类住房发生交易时,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并注明:“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16〕1712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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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权法》: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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