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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70年到期交多少钱有规定吗?

137****6508 | 2019-03-22 01:46:44

已有5个回答

  • 146****6270

    产权满70年的三种处理方式
    1.续取房产
    2007年的《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自动续期。也很有可能不需要补交费用。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续期价格或将按照当时楼面毛地指导价格。然住宅产权期满后可自动续期。但再次申请土地使用需要补缴多少土地出让金,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补缴,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意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意缴纳,土地上的房屋该怎么处理?这一系列的问题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能够回答。
    2.缴纳税费
    业内人士预计:70年后或者未来十几年,国家会有法律出台来明确房子产权,大概率情况是房子还是你的,不过估计要缴税了,根据房屋面积的大小来定。
    需要届满期前一年申请续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和《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有相关规定内容。补的费用不会超过5位数。
    3.国家收回享政策性补偿
    根据《物权法》中解释: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根据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

    查看全文↓ 2019-03-22 01:47:54
  • 132****4788

    我国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就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40年、50年和70年。
    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像住宅用地产权为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用地产权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产权为40年。
    根据《物权法》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自动续期。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还有一种情况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续期价格或将按照当时楼面毛地指导价格
    虽然住宅产权期满后可自动续期。但再次申请土地使用需要补缴多少土地出让金,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补缴,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意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意缴纳,土地上的房屋该怎么处理?这一系列的问题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能够回答。
    有些人悲观地认为,虽然土地产权归国家,房屋产权是个人的,但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仍可能会出现“房随地走、国家补偿”的情况。毕竟房屋的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减少,土地的价值则刚好相反,而这也是人们会担心产权到期后的根源所在。不过,有业内分析,这不太可能成为一种普遍的方式。
    二、国内续期先例已出 真相是……
    政府对于产权到期商住楼的处理也为住宅项目提供了借鉴。
    深圳的国际商业大厦就是国内个续约土地使用权的案例。该项目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在同一栋楼内,有20年、30年、40年、50年这四种年限不一的房产证。早的20年产权部分早已到期,为此,政府出台的《深圳到期房产续期若干规定》指出,到期房地产,业主需继续使用该土地的,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按有偿使用土地的原则,延长土地使用年期,在剩余年期(国家规定的长使用年期减去已使用年期)范围内约定年期的,补缴地价数额为公告基准地价的35%,并按约定年期一次性支付。
    按照该《规定》,国际商业大厦产权到期的房源,都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完成了续期,也令众多商住项目看到了续期的重要依据。

    查看全文↓ 2019-03-22 01:47:49
  • 138****0251

    房屋产权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科技、文化、体育用地50年;工业用地、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设施用地年限40年。我们一般说的商品房,指的就是产权为70年年限的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有两种解决方法:
    一、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当土地使用权届满后,小区的业主可以联名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申请自动续期,并按要求补交延期后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一般来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会按当时的1%-10%来征收。
    二、若是老旧房有类似拆迁的补偿如果房子过于老旧或者变成了危房,且国家也要求收回土地或者地上的建筑物时,那么国家一般都会按相关的房屋征收法律法规,对业主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也就是说,会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综上所述,如果房屋产权到期了,交钱就可以续用。如果国家不让继续使用,房主们同样可以获得拆迁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 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查看全文↓ 2019-03-22 01:47:42
  • 157****7605

    住房自你买下,办理完毕房产证,缴纳完毕税费,住房产权永远是你的,不会到期,
    有期限的是住房所属土地使用权,
    一般商品房70年,商住房50年,商业房40年,
    依据物权法,到期后,你可以申请继续使用土地。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查看全文↓ 2019-03-22 01:47:34
  • 146****7709

    目前这个还没有法律或者细则具体规定,**早国家是说自动续期,后来口径是以一定方式续期,究竟是重新购买还是交税就不知道了(注意,房屋产权是一个不规范名称,正确的法律名称在物权法里,叫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是70年,所以70年后这个权你就没有了,真正的产权人国家可能会再把使用权跟你签订协议而已,而不是你一直有这个权,在次基础上交税) 为什么还没有规定也很简单 目前还没有房产遇到这个问题 市场化始于90年代中期 加七十年要到205几年左右才会发生这些事情。

    查看全文↓ 2019-03-22 01: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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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产权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科技、文化、体育用地50年;工业用地、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设施用地年限40年。我们一般说的商品房,指的就是产权为70年年限的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有两种解决方法:一、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当土地使用权届满后,小区的业主可以联名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申请自动续期,并按要求补交延期后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一般来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会按当时的1%-10%来征收。二、若是老旧房有类似拆迁的补偿如果房子过于老旧或者变成了危房,且国家也要求收回土地或者地上的建筑物时,那么国家一般都会按相关的房屋征收法律法规,对业主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也就是说,会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综上所述,如果房屋产权到期了,交钱就可以续用。如果国家不让继续使用,房主们同样可以获得拆迁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二) 工业用地五十年;(三)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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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自你买下,办理完毕房产证,缴纳完毕税费,住房产权永远是你的,不会到期,有期限的是住房所属土地使用权,一般商品房70年,商住房50年,商业房40年,依据物权法,到期后,你可以申请继续使用土地。《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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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自你买下,办理完毕房产证,缴纳完毕税费,住房产权永远是你的,不会到期,有期限的是住房所属土地使用权,一般商品房70年,商住房50年,商业房40年,依据物权法,到期后,你可以申请继续使用土地。《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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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的商品房,多数人拥有的都是70年的产权,那是不是意味着自己花上百万购买的房子只能居住70年呢?一旦到了70年,房子还是业主的吗?一、什么是房屋产权?一般来说,房屋产权是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的。1.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是指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损毁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2.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则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国家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业主拥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利。3.土地使用权限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限分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高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高为40年)。二、70年产权是什么意思?所谓的普通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的是国有制,企业和个人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国有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是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购买的房屋只要拥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也就是说,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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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天,《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正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北京日报第一时间拿到了文件内容,趁热先给小伙伴逐条解读解读——“共有产权住房”跟谁共有?顾名思义,这种“共有产权住房”其实就是买房人与政府共有房屋产权。共有产权住房是对原自住型商品房政策的进一步调整、优化、升级、规范,不论从建设品质、管理水平、供应规模上均会进一步提高。这些房子与自住房类似,都是冲着“刚需”去的。如果你手上钱不够买普通商品房,又不想住公租房,那么这种共有产权房恰恰适合你,解决你的住房困难。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共有产权住房政策,通过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方式,政府将其持有的部分产权的“使用权”让渡给首次购房人,进一步降低了房屋出售价格,**大限度支持夹心层首次购房需求,满足无房家庭住房刚需,政府和老百姓一起努力解决住房困难。”共有产权住房价格如何?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销售均价,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以项目开发建设成本和适当利润为基础,并考虑家庭购房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购房人产权份额,参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比例确定;政府产权份额,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区级代持机构持有,也可以由市级代持机构持有。哪些人能申购共有产权住房?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供应对象为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家庭。其中,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申购要点一:名下无房特别强调的是,“名下无房”的定义有点广,实现从严限购条件: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有住房转出记录的等家庭不得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也就是此前卖过住宅的人是万万不能申购了的。另外,申请家庭有违建未拆除的不能申购;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也不能申购。申购要点二:职住平衡还有就是“职住平衡”,申购自住房的人都明白这四个字的意义。共有产权住房也会做到精准分配:房源优先配售给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以及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这和目前的自住房“职住平衡”基本一致,概括一下就是:所在区优先,当然也会照顾“新北京人”。共有产权住房能卖吗?回到房屋性质上,房子产权是共有的,所以出租出售都不是个人说了算。在“卖”的问题上,有5年的大限:已购共有产权住房不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满五年,购房人也可按市场价格购买政府份额后获得商品住房产权。在“租”的问题上,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用于出租的,所得租金收入按照购房人与代持机构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进行分配。共有产权住房上,会有“代持机构”。购买5年后想要转让所购房屋的产权份额,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代持机构可优先购买,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购房人转让对象应为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这样也就能有利于实现共有产权住房循环使用,更大程度上发挥保障作用。共有产权住房会不会很偏远?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共有产权住房结合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进行项目选址,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等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推动就业与居住的合理匹配,促进职住平衡。”同时,共有产权住房建设用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综合招标”等多种出让方式,遵循竞争、择优、公平的原则优选建设单位,并实行建设标准和工程质量承诺制。房屋方面,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规划国土委制定共有产权住房建设技术导则。市相关部门将严格按标准进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并依法进行日常监督。自住房何去何从?已经卖出去的自住房会有什么变化吗?新老政策衔接方面,《办法》施行前已销售的自住型商品住房项目出租、出售管理,仍按照原规定执行;《办法》施行后,未销售的自住型商品住房均按本《办法》执行。多提醒一句,共有产权住房上千万别弄虚作假、违规违法,相关部门将从严查处虚假申购和违规使用行为,禁止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违法违规或严重失信行为的,将限制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后,要把共有产权住房的意义引到房地产调控上。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本市正在深入推进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通过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推出,通过合理定价,分配更加公平合理,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将对本市房价平稳运行起到有效推动作用。“新北京人”分配不少于30%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共有产权住房需求等情况合理安排共有产权住房用地,其中,满足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应不少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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