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产知识 >产权产证 >详情

去哪里办房产证? 办房产证需要地址证明在哪里开

151****6577 | 2019-05-02 07:37:02

已有4个回答

  • 144****8077

    农村房屋办房产证到镇上有乡镇建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宅基地的使用及房屋建造情况,核实后,签字盖章。县级规划部门,负责审核。审核后,由乡镇一级的土管部门发证。

    农村房屋办理房产证:

    1、登记收件。

    产权登记的第1程序就是登记收件。登记收件表示主管机关接受产权人主张权利的申请。因此,产权人必须填写申请书,并交验有关证明、证件;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收件。即接受申请书,收存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有关证明、证件。

    2、勘丈绘图。

    它是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丘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平面图,为产权全面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

    3、产权审查。

    对申请登记的房屋,经过认真细致的实地勘察和丈量制图,掌握了房屋全部实况资料以后,即可转入产权审查。

    查看全文↓ 2019-05-02 07:37:20
  • 135****8936

    办房产证在房产所在地房产局,一般的楼盘都是开发商统一代办。
    办理房产证需要报建审批的所有手续及验收资料,还有购房合同和购房人资料 ,等要是有个样本的话完全可克龙出来一个的

    查看全文↓ 2019-05-02 07:37:16
  • 145****5440

    办房产证需要地址证明在社区开证明,也可以到街道辖区派出所。

    因为社区对街道地址,门牌号,房产的坐落地址都是很了解的 。也可以在街道 辖 区的公安派出所开明,因为派出所对街道也了解的。

    房屋所有权证的地址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进行更改。

    修改方法及手续:房屋所有权人本人可持身份证、产权证、地名办地址证明(在派出所开具)到发放房屋所有权证的市、区房产交易中心的受理窗口办理即可。

    所需费用:50元的查档费和40元的登记费。

    查看全文↓ 2019-05-02 07:37:13
  • 158****8380

    购房人经长时间的比价、挑选后,终于购得了心仪的商品房,经过漫长的等待后,收到了开发商发来的交房通知书。



    在约定的交房日期,购房人摇身一变成为业主,进行验房后愉快地住进新房。



    过了一阵子,业主收到了开发商寄来的快递,本以为是开发商送温暖,结果打开一看,是敦促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和《房屋他项权证》的催告函,业主百思不得其解,随手就把催告函扔在了一边。不多时,业主由收到了开发商委托律师发来的律师函,还是敦促办理两证的,业主都怒了:我自己买的房子自己住,又不卖给别人,办不办房产证还要你来管?







    需要明确的是,如果不是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业主选择按揭贷款的钱是哪儿来的。

    ①开发商为出售项目内房屋,会与一家、多家银行签订《银行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约定开发商就某个项目的房屋出售与银行达成合作,开发商愿为该项目的房屋出售提供**高额的担保。开发商的保证责任是阶段性的,通常是以买方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及《房屋他项权证》并提交给贷款银行为止。

    ②购房人相中了房屋后,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文件,约定付款方式为**+按揭贷款的,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款后,还需要向贷款银行提交贷款申请材料,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按照银行的贷款政策和流程,在房屋办理了预抵押登记后,银行就可以直接将贷款部分支付给开发商了(也就相当于业主支付了全部的购房款)。此后,业主就应当按照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协议》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了。

    ③但业主往往容易忽略的一点是,银行之所以会批准发放贷款,有很大的一部分原因在于开发商与银行签订的合作协议,由于开发商提供的是阶段性担保责任,则在保证责任未解除之前,业主如发生断供等违约行为的,银行更愿意选择让开发商承担保证责任,至于开发商如何向业主追偿,则不在银行考虑的范围。大部分业主的心态是: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业主已经付清了房款,开发商也交付了房屋,至于还不还贷款,是业主和银行的事情,和开发商没啥关系。



    显然,业主持上述的观点,是对《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一定的误解。







    如上所述,通常,开发商的阶段性担保责任在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和《房屋他项权证》并递交给贷款银行后解除,尽管业主再三强调会按时归还贷款,不会发生断供的情况,但这并不能免除开发商的保证责任,尽管业主信誓旦旦,但开发商心里瑟瑟发抖。



    而且为了避免开发商承担保证责任,通常对于贷款的客户,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中,开发商都明确约定了由开发商代为办理证书,即使业主不同意,也会改为约定业主应在一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证书,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事实上,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往往忽略了这一点,却在开发商催告仍不办证导致被起诉时抗辩自己并不知道这个条款,但签约时合同已经进行了公示,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也是必备的前提,就尊重契约精神而言,业主怎能如此任性不认可该条款的效力呢?



    因此,不管业主购买房屋是出于自住,还是投资,在满足了办证的条件后,应当及时自行或委托开发商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及《房屋他项权证》,一方面履行了合同义务,也解除了开发商的阶段性担保责任,此后业主就应当及时履行还款义务。



    对于开发商而言,《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内容的设计尤为重要,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贷款购房的客户,应当将办证所需的全部材料交给开发商,由开发商代为办理房产证(当然,开发商代办的,也要勤勉进行,以免逾期办证产生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如业主不同意由开发商代办的,则应明确约定业主自行办理证书的期限及法律后果,如设定违约金的,违约金金额应当合理,不宜过高,以免诉至法院产生被调整的风险。

    查看全文↓ 2019-05-02 07:37:08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