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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过期怎么办? 土地证到期后怎么办

157****7061 | 2019-05-06 07:13:44

已有4个回答

  • 141****1037

    土地证到期后是可以续期的,但这房产证和土地证上都还是原来房主的名字我怎么续期呢?
    找到你的买家然后 协商好时间
    先到当代国土资源局 办证大厅办理过户手续 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会告诉你过户需要什么东西的
    土地证到期后市可以续期的 但是要补交土地出让

    查看全文↓ 2019-05-06 07:14:02
  • 134****8094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3、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查看全文↓ 2019-05-06 07:13:57
  • 155****2463

    (1)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但应依法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否则,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2)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查看全文↓ 2019-05-06 07:13:54
  • 131****2553

    日前,温州一位市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结果发现房子的土地证过期了。想续期,听说要缴纳数十万元的出让金。而该市民的遭遇不是个案,在温州,这样的房子超过600套。



    当下,有关房子的问题往往能轻易引爆舆论。消息传出后,很多人“炸”了。土地使用权到期要“续租”,很多人不是不知道。显然,他们是被“几十万”这个数字吓到了。毕竟,在很多人看来,如今很多地方的房价本身已“高不可攀”。



    温州官方随即回应称,所谓花数十万延期土地使用权年限说法系误读。而与此同时,就此问题,官方亦未能马上给出一个解决方案。



    而因这一事件牵涉的多个问题事关住房,关系到很多普通民众的切身利益。









    1、 什么是“土地证”?和“房产证”是一回事吗?




    中国实行土地公有制,购置房地产时只是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是对个人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俗称。而“房产证”是指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两者密不可分。《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所购商品房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值得注意的是,从去年开始,各地开始陆续用“不动产登记证”取代原来的“房产证”。而房产证转换为不动产证,登记内容中多了有年限限制的土地使用权,隐含着将土地证的并入。









    2、土地使用权期限都是70年吗?




    当然不是。



    根据现行规定,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期限是70年。因此,目前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都是按照此年限缴纳相关费用,而刚开始并非如此。



    以温州为例,**早实行这个政策的时候,当地规定,为了顺利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居住用地在不超过**高年限的前提下,按20年到70年分档,由受让方自行选择的方式给予办理出让手续,并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额。

    查看全文↓ 2019-05-06 07:13:49

相关问题

  • 房地产权属包括,房屋建筑本身的所有权,和所占土地的使用权。房屋建筑本身的所有权,是终身享有的,可继承的。土地的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一般所说的使用年限,指的就是土地的合用权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没有办理继期,如果动迁,只会补偿房屋所有权的钱(75%)左右,没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25%)左右2006年出台的物权法规定。住宅性质的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后,自己续期,也就是你不用管,也不用办,就自己续期了对于商业性质的(40年使用权)到期后是要从新办理的。可能会有机关费用,物权法的解释是按当时的相关规定执行,现无现行标准。对于其它性质的,如工业,教育,旅游等(50年使用权)与商业性质的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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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按照这个规定,工厂可以继续使用土地。但是要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按照合同的规定交纳土地出让金。办理了上述手续后,土地管理部门会重新核发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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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商品房,有了房产证就可以去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了,现在很多地方都是房地产产权证就已经包含了土地使用证了。需提供资料:(一)房改房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2.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审批。(复印件1份)3.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其中分层分户平面图2份)4.申请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5.换购房登记的需提交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6.属共有产的需提交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二)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私房转让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2.购房合同书或拆迁协议书。(复印件1份,其中拆迁前已领取土地证的须交回原证)3.房屋所有权证(属共有产的需提供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4.契证。(复印件1份)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6.产权人为单位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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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由用地者到当地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办理程序(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5)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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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很多人都在想,买完房,有了房产证后,该房屋就已经属于自己了,但是,往往这时候,就会忽略还有一本重要的证件土地证需要办理。只有房产证和土地证这两证到手后,才能证明房屋的**终所属,那么楼房土地证年限是多久呢,到期后该怎么办呢?房屋土地证年限是多久?1、《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因土地灭失而终止。土地灭失是指因地震、火山爆发、洪水等不可抗力导致土地实际使用价值的消失,致使土地使用者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或批准文件规定的用途利用土地,从而终止土地使用权。2、住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购房者要想知道自己房屋土地的使用年限,可以用终止日期扣除已使用的日期,所得日期就是购房者自己的使用年限。3、以出让或转让方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对于划拨土地,国家可以另行划拨一块土地给原土地使用权人使用。对于出让土地,土地使用权人可请求退还土地灭失部分剩余年限的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是无限期的。房屋土地证年限到期怎么办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或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1)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但应依法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否则,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2)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3)对于违反《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等的规定,国家可以强制收回土地使用权,如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部门责令交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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