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什么是租赁房?租赁房算产权房吗?

151****1372 | 2019-05-12 23:20:54

已有4个回答

  • 133****2913

    产权房动迁与租赁房动迁区别如下:
    租赁房没有产权,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1、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2、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3、拆迁租赁房屋实行产权调换,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在规划市区内(在规划市区外的房屋拆迁除外)、与原房屋价格相当并且使用面积不低于原房屋使用面积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当服从。

    查看全文↓ 2019-05-12 23:21:41
  • 141****9572

    租赁房:意同房屋租赁,是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这种房子居住者只为暂时使用权,使用范围也受租赁合同约束。
    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
    产权房:所谓产权房,是指产权人对房屋(指建筑物)拥有所有权,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拥有使用权,产权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排他的,不受其他任何人的干涉和影响,产权人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典当等方式合法处置自己的房地产权利。

    查看全文↓ 2019-05-12 23:21:34
  • 156****3441

    使用权房是指房子的产权属于单位、集体或者市区,居住人是租用房产,有居住权,但没有所有权——只能住,不能抵押、不能出卖;居住人要每个月向房子的产权单位缴纳每平米3.05的房费;这种房子的房本是一个租赁合同。
    现在社会上流传的“小产权房”一般都是指乡产。这种乡产房的建筑用地是集体所有(就是乡镇政府),但是建设时很少上报市土地管理局,也没有向国家缴纳相应的土地使用费用。名义上这种房是只能供户口在本乡镇的人居住的,但是现在已经放开,很多乡产小区甚至可以让外地人购入房子后居住。这种房子对于国家来说属于违章建筑,说拆就拆,国家不会给住户补偿,但是有些开发了这种小区的乡政府承诺如果拆迁,乡政府会给住户补偿,只是具体数额就说不准了,因为到现在还没听说过有哪个乡产小区被拆掉。
    还有一种“小产权房”,是相对于商品房而言的,指成本价房和优惠价房(也称为标准价房)。成本价房即已购公房。是指在房改过程中,已经购买为私人产权的原公有房屋,购买价格一般为每平米1560。此类房屋的建设用地大多以国家划拨的形式获得,原产权单位没有支付土地出让金,个人在购买后,房产内也不包括。如再转让,则必须缴纳土地出让金,交了土地出让金,就等同于商品房的大产权了。现在二手房市场上大多数房子都是这种成本价房。优惠价房指第一批房改的已购公房,这一批房的价格是1400多,不到1560,因此优惠价房屋再次进行买卖时要缴清6%的差价,缴清这部分差价后就等同于成本价房。这种房子已经买成了私产(在房产证上一般写为“海私成XXXX号”——这里的‘海’指海淀区,若是丰台区就写成“丰私成XXXX号”),在拆迁时国家给的补偿直接交给房主。

    查看全文↓ 2019-05-12 23:21:29
  • 142****2805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乡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2012年2月,国土部发言人表示2012年试点清理小产权房。对于目前充斥市场的“转正”猜想带来的短期“小产权热”,能否真正“转正”,各地肯定要遵循国家立法和相关政策。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2013年11月22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面、正确地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措施,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在建、在售“小产权房”行为。

    查看全文↓ 2019-05-12 23:21:21

相关问题

  • 按公有住房购买程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每一、公有住房购买人(简称购房人)应向公有住房出售单位办理认购手续,领取购房用的统一表式资料。第二、在购房前必须协商一致,确定购房人、职级人、工龄人,签订《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并由单位出具《工龄证明》和《职级证明》。第三、售房单位根据购房人所提供的文字资料及相关政策规定,核准后把相关信息输入电脑,计算出购房款及相关费用,经购房人确认和选择付款方式后,由售房单位与购房人签订《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并由购房人支付定金。第四、购房人在合同规定时限内,持《购买公有住房付款凭证》和现金到售房单位的开户行建行付款。第五、付款后,由售房单位向购房者出具《出售公有住房专用票据》。第六、持上述相关资料,由售房单位或购房者直接到该房所属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申领《房地产权证》手续即可。另外购买使用权房注意事项:1、使用权房权属关系复杂,确定权属后再购买。必须双方亲自到场过户。2、使用权房按使用面积计算,客户一定要对照房本的面积来计算。3、购买前要核实以前各项费用是否结清(供暖费、物业费),以免日后出现纠纷。4、购买使用权房要求买卖双方都应持有北京市户口,而且使用权房不能进行贷款按揭。使用权房和产权房区别:产权是指个人就是该房产的业主,是合法的房产拥有人,具有对该房产处置的权利,包括买卖、出租、兽医、转让、继承。使用权,国家计划经济时期福利分房的产物,国家将该房产的使用权力以租赁的形式交给个人,事实上是个人在租住国家的房子,没有特殊原因国家不收回该权利,但是个人不得处置该房产,不得买卖、出租、需要具备一定条件才能继承,而且国家很可能那一天收回该项权利,很可能继续调高租金。

    全部4个回答>
  • 可以买断,具体咨询物业管理部门。

    全部3个回答>
  • 按公有住房购买程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每一、公有住房购买人(简称购房人)应向公有住房出售单位办理认购手续,领取购房用的统一表式资料。第二、在购房前必须协商一致,确定购房人、职级人、工龄人,签订《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并由单位出具《工龄证明》和《职级证明》。第三、售房单位根据购房人所提供的文字资料及相关政策规定,核准后把相关信息输入电脑,计算出购房款及相关费用,经购房人确认和选择付款方式后,由售房单位与购房人签订《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并由购房人支付定金。第四、购房人在合同规定时限内,持《购买公有住房付款凭证》和现金到售房单位的开户行建行付款。第五、付款后,由售房单位向购房者出具《出售公有住房专用票据》。第六、持上述相关资料,由售房单位或购房者直接到该房所属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申领《房地产权证》手续即可。另外购买使用权房注意事项:1、使用权房权属关系复杂,确定权属后再购买。必须双方亲自到场过户。2、使用权房按使用面积计算,客户一定要对照房本的面积来计算。3、购买前要核实以前各项费用是否结清(供暖费、物业费),以免日后出现纠纷。

    全部4个回答>
  • 保障性住房的一种,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同时,政府对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其目的是解决家庭收入高于享受廉租房标准而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这个概念正好被定格在新出炉的“租赁型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以租代售,可以说是将经济适用房变成“扩大版的廉租房”。

  • 注意有没有公交车注意房子里的所有东西是不是好的,如果 是坏的,要让房东修 就算是不修也得让他知道,不然退房的时候要赖你还有就是水呀电的正常使用不

    全部5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