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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下懂的人按揭房可以保全吗?

157****6773 | 2019-05-15 09:16:29

已有4个回答

  • 154****6565

    可以申请保全,可以申请执行,有权在财产执行完毕前,申请参与分配。
    **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5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扺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晌扺押人、质押人、留置人的优先受偿权。”
    第五百零八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高院在有关执行问题若干规定第40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查看全文↓ 2019-05-15 09:17:28
  • 155****7535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根据此规定,也就是说银行的按揭房是可以用来作财产保全的,但是,若产权人断供,将来银行有优先受偿权。也就是说,买了房子先偿还银行剩余的欠款,然后才轮到抵押权人。
      相关法律知识: 财产保全的担保 《国家赔偿法》规定,财产保全错误而产生的赔偿,由人民法院负担。所以,在实践操作中,当事人提交财产保全申请时,法院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担保方式一般为现金或实物的抵押。如果当事人没有足够的现金和相应的实物,也可申请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一般为信用担保,不用办理抵押手续。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财产保全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四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可以以下列方式提供担保: (一)申请人提供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 (二)第三人提供信用担保、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 (三)专业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查看全文↓ 2019-05-15 09:17:20
  • 145****8010

    已经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的房产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诉讼保全。
    抵押的房子不过代表银行有优先受偿权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2条:“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也就是说,将被告房屋拍卖之后所得款项先用于偿还担保公司,剩余部分才能分配给你。如果拍卖的房款不足以偿还担保公司的贷款的话,你就拿不到钱了。
    财产保全如何申请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
    一、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的条件 1.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2.对当事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3.在起诉前,只能由当事人提出保全申请,且必须提供担保。法院不能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4.其他适当的保全措施。5.案件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属于给付之诉。6.在诉前或诉中提出申请。7.诉中提出申请的前提是,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诉前提出申请的前提是,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二、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请理由。2.被申请人的明确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财产线索。3.有效的担保手续
    1.采用现金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现金。  2.采用实物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动产或不动产。担保人应提交用作担保的实物的购买发票、产权证等证明该实物所有权的材料。 3.在担保期间,用作担保的实物仍可由担保人继续使用,但担保人必须书面向人民法院保证,在保全期间,对用作担保的实物,不转移、变卖、毁损、丢失,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采用保证人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担保书、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应加盖保证人的单位公章。担保书中应明确担保事项和担保金额。
    三、申请财产保全可以有以下几个措施来进行 1.查封 一般是对不动产或权利实施的就地封禁措施,不允许任何人对财产状态作出改变。如查封房产,查封银行账户、投资账户等。2.扣押 一般是对动产及权利凭证采取的提取、扣留措施,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行控制管理。如扣押涉案的设备、贵重物品、房屋产权证等。3冻结 一般是对银行账户及其他财产权利作出的暂时停止交易的措施。如冻结银行存款账户、冻结股票、基金账户等。

    查看全文↓ 2019-05-15 09:17:04
  • 141****8269

    一、按揭房被保全如何执行
    按揭房屋被法院保全后怎么执行,要看该房屋是不是被执行人唯一的房产,如果是唯一房产是不能执行的,如果不是,由法院拍卖,但优先受偿的是抵押物权。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优先受偿权,因拍卖而消灭,拍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
    二、房屋按揭房产证到底属于谁
    1、房屋按揭
    (1)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款保证,按揭人在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在此过程中,按揭人享有房产的使用权。
    (2)按揭分为法定式按揭和公义式按揭两种形式。法定式按揭是指交现有的房地产转让给按揭权人作为还款保证;公义式按揭是指将未来的房地产(如楼花)转让给按揭权人作为还款保证。
    (3)按揭房是指上家通过按揭购买、贷款尚未还清的商品房。按揭房的主要特征是房屋产权抵押给了银行,产权人不得擅自出售房屋。
    2、按揭房产证
    (1)按揭的房子房产证和全款付款的房子房产证是一样的,只是部分银行会要求开发商协助将按揭房的房产证收取作为房屋产权抵押依据,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往往只能“看一眼”房产证,待贷款付清后方能拿回房产证。
    (2)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务必要寻找合适的机会仔细核验房产证上的记载,一旦存在记载错误,应及时要求更改。
    (3)购房者在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房时会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及《贷款合同》,在产权等相关证书办理完毕后,房管部门会对该房屋进行登记备案,设定抵押权。购房者到房管局办理标明抵押事项的《房屋他项权证》,然后将《他项权利证》放在银行,便可以直接获取房产证,只是房产证上会备注贷款尚未还清的情况。

    查看全文↓ 2019-05-15 09:16:54

相关问题

  • 和法官沟通,看看法院接受不接受。有的法院只接受全款无贷款的房产做担保。  实际上你可以找当地的有诉讼财产保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为你担保,收费低,手续方便。  财产保全,也叫诉讼保全。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原告)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当事人(原告)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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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根据此规定,也就是说银行的按揭房是可以用来作财产保全的,但是,若产权人断供,将来银行有优先受偿权。也就是说,买了房子先偿还银行剩余的欠款,然后才轮到抵押权人。相关法律知识: 财产保全的担保 《国家赔偿法》规定,财产保全错误而产生的赔偿,由人民法院负担。所以,在实践操作中,当事人提交财产保全申请时,法院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担保方式一般为现金或实物的抵押。如果当事人没有足够的现金和相应的实物,也可申请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一般为信用担保,不用办理抵押手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财产保全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四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可以以下列方式提供担保: (一)申请人提供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 (二)第三人提供信用担保、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 (三)专业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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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按揭房当然可以执行,由执行法院组织评估拍卖,用拍卖款受偿。但根据担保法规定,按揭房附有抵押权,抵押权人即按揭银行有权从按揭房拍卖款优先受偿,还完以后原告才能拿走余额。其实就是原告帮银行打了官司提前收回了贷款本息。2、唯一房是个大麻烦,为了体现人道主义精神,**高院规定唯一住宅不能轻易处理。后来这个规定有了一些松动,原则上不能处理,但如果能用其他途径解决被执行人的住房(比如执行掉他的唯一别墅,同时给他租个普通房周转),就可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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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揭贷款是指以按揭方式进行的一种贷款业务。如:住房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所谓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贷保证人在按揭人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过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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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毫无疑问,可以的,不过国家有限,主要是欧洲国家,有西班牙,葡萄牙,匈牙利,希腊,塞浦路斯,马耳他,其他国家目前没有这种政策!每个国家所需要资金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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