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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什么条件?哪些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

156****7296 | 2019-05-16 12:34:46

已有5个回答

  • 133****5723

    一、符合以下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成都文谚财务文老师: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什么情况下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

    1、辞职以后,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出出来取决于户口所在地与住房公积金所在地是否一致。如果你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一致,则不可提取。

    2、如果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不一致,但在同一个行政区划内,则不可提取,但可在同一行政区划的不同地域间转移。所谓同一行政区划,即具有唯一且相同的,由国务院规定的行政区划代码,即身份证号码前6位。

    3、值得注意的是,离职的时候提取住房公积金,一定要记得去单位取出离职证明,而且一定需要企业的公章。建议大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尽量避开人群高峰。否则,等号就会浪费很长时间,比较麻烦。离职后这种方式取公积金,一旦以后要买房子,就会影响公积金的缴纳时间。

    查看全文↓ 2019-05-16 12:36:04
  • 156****4291

    可以提现。
    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提取办法:
    一、购房公积金提取
    1、一手房提取: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2、二手房提取: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主买房人的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3、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首次公积金提取:
    (1)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一次性还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1)由单位财务或劳资开出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提取配偶的公积金需同时提供结婚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借款合同,到贷款银行的贷款部门打印上一年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对账单(提取之月到上年度本月)并请银行盖章
      (4)若用存折还贷款,须提供还款存折及存折复印件一份;若用银行卡还贷款,须提供由银行柜台打出的**近一年的银行卡明细一份
      (5)到贷款银行的贷款部门签《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书》
      (若夫妻双方都提取,夫妻双方签字摁手印,并在开户银行账户上填写完整,直接打到个人账户里)
      注:职工本人需到场在“提取申请表”上签字按手印(公积金汇入个人还款帐户)
    三、大修住房公积金提取
    1、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要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四、自建住房公积金提取
    1、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建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公积金提取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合同的复印件;3、**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六、离休退休公积金提取
    1、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无离、退休证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提供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公积金提取 1、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七、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公积金提取
    1、《突发事件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2、所属职工配偶或直系血亲发生的突发事件,需提供能够证明与本人关系的证明材料;3、职工所在单位或所在街道予以核实后出具的提取证明;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6、如遇重大疾病,除提供本条1至5项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a、医院的诊断证明;b、医院提供的个人药费支出清单; c、其他重大疾病还须提供家庭收入证明,d、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没有工作人员由所在街道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7、如遇不可预见事故和灾难,除提供本条1至5项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a、单位、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b、个人承担费用的明细发票;c、家庭收入证明。
    八、进城务工人员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
    1、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查看全文↓ 2019-05-16 12:35:57
  • 141****065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副标题回答:可以两个人都提取。

    查看全文↓ 2019-05-16 12:35:45
  • 133****1404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有何用途?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社会团体及其职工个人缴纳并长期储存的,用以日后支付购买、建造自住用房,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等费用的具有储备金性质的资金。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住房的消费和职工住房建设资金的融通,不得挪作他用
    2.什么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⑴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⑵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⑶租房自住的;
    ⑷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⑸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⑹出境定居的;
    ⑺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⑻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⑼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⑽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3.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不足时怎么办?
    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若提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不足,经配偶、同户(住)家庭成员或其他直系亲属同意,并经指定金融机构确定机构确认后,可以提取配偶、同户(住)家庭成员或其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也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什么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其他类型贷款相比有何特点?
    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按规定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人,以其在本市购买的普通自住住房作为抵押所申请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低息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实行“低存低贷”政策,按照法定半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比其他类型贷款的利率低很多。目前5年以下(含5年)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年利率为3.60%,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年利率为4.77%;5年以上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年利率为4.05%,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年利率为5.04%。低息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要特点。
    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
    (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累计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2年;
    (3)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签定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6.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的证明;
    (4)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5)抵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权利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7)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8)借款人用于支付购买住房**款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9)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7.怎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遵循以下步骤: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8.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期限有何限制?
    答: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目前广州市公积金贷款的额度**高为购房总价或评估价的7成(按价值低的计算),总额不得超过25万元。
    按规定,处于失业阶段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9.什么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答: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在申请按揭贷款的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购买商品房时,既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有银行按揭贷款的,便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全部购房款的借款人,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二者的组合方式即为“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10.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需符合哪些条件?
    答: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必须同时符合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贷款银行有关住房按揭贷款的规定。具体来说,
    ⑴ 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⑵ 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⑶ 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⑷ 有合法有效的购买自住住房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
    ⑸ 有用于支付所购房产总价款20%以上**款的自筹资金(**款从贷款银行规定);
    ⑹ 自愿以所购房产作抵押;
    ⑺ 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⑻ 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11.申请组合贷款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组合贷款应当提交:
    ⑴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贷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⑵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
    ⑶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银行认可的有关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
    ⑷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及其他批准文件;
    ⑸自愿以所购房产抵押的书面承诺;
    ⑹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银行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房产的评估报告;
    ⑺借款人用于支付购房**款的自筹资金证明;
    ⑻公积金部门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12.如何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答: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程序通常为:
    ⑴借款人需分别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银行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⑵借款人获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后,持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单》,向贷款银行申请组合贷款;
    ⑶银行同意贷款后,借款人与贷款银行就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分别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⑷合同签订后,根据规定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和其他必须的手续,抵押期间房地产权证、保险单正本交银行保管;
    ⑸贷款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
    ⑹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按期向其在贷款银行开立的还款帐户归还贷款本息;
    ⑺结清贷款后,向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及其他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和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查看全文↓ 2019-05-16 12:35:39
  • 134****3396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第四离休、退休的;第五出境定居的;第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第七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第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离休、退休的;
    (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 出境定居的;
    (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查看全文↓ 2019-05-16 12:35:28

相关问题

  • 凡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连续缴存无欠缴的职工,在购买已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立项准予发放“个贷”的住房时,可以申请政策性住房贷款。一、申请职工住房抵押贷款需具备哪些条件?1、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资信良好;2、有经登记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3、有不少于购房总价款30%的自筹资金;4、同意用所购住房作抵押;5、同意办理贷款综合保险;6、有保证人(售房单位)同意为其担保至领取《房地产权证》,并进行房屋他项权利抵押登记后交贷款银行和公积金中心收存;7、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的申办程序是什么?第一步:有购房意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向所购房屋的售房单位(开发商或组织实施集资建房的单位)询问,如该项目为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则可向售房单位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第二步:借款人准备以下资料交售房单位,由售房单位核实其是否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一)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含配偶)、参贷人的身份证、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二)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三)已缴纳不低于购房总价款30%自筹资金的凭据;(四)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五)婚姻状况证明(含单身证明);(六)产权共有人(含配偶)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七)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第三步:到经办人员通知的地点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保险,由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银行进行贷款审查。第四步: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抵押登记。第五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所有贷款资料进行**后审核后,通知承办银行放款。三、职工住房抵押贷款期限是多少?职工住房抵押贷款的期限为:贷款期限**长不得超过20年(也有地方规定不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长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四、职工住房抵押贷款额度是多少?根据可贷款额度和**高限额,确定实际贷款额度。贷款**高限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年初公布同时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买一套住房费用总额的70%。可贷额度=(贷款当月借款人及其同户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之和)*30%*12(月)*贷款期限(年)五、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年利率是多少?5年以内(含5年):4.50%;5年以上:4.95%。政策性抵押贷款利率随人民银行利率的调整而调整。六、职工如何偿还住房抵押贷款?1、贷款本息采用按月等额本息法或按月等额本金法偿还。(一)按月等额本息法月利率×(1+月利率)贷款期限(月)月均还本息 = 贷款额×(1+月利率)贷款期限(月) -1其中:月还利息 = 贷款余额×月利率月还本金 = 月均还本息 - 月还利息(二)按月等额本金法月还本息 = 月均还本金 + 月还利息其中:月均还本金 = 贷款额÷贷款期限(月)月还利息 = 贷款余额×月利率2、借款人应从发放贷款后次月起按时将还款资金足额存入个人还款帐户(单位代扣款的由单位每月从个人工资中扣出),如当月未能及时还款,则次月存入的资金除含每月正常还款外,还应包括罚息部分。3、月超额还款或提前还款,按实际贷款余额计收利息。4、贷款清偿完毕后,应到承办银行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清偿证明,凭此证明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解除房屋抵押。如系提前还款,还可凭此证明到保险公司按实际贷款期限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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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符合以下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成都文谚财务文老师: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什么情况下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1、辞职以后,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出出来取决于户口所在地与住房公积金所在地是否一致。如果你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一致,则不可提取。2、如果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不一致,但在同一个行政区划内,则不可提取,但可在同一行政区划的不同地域间转移。所谓同一行政区划,即具有唯一且相同的,由国务院规定的行政区划代码,即身份证号码前6位。3、值得注意的是,离职的时候提取住房公积金,一定要记得去单位取出离职证明,而且一定需要企业的公章。建议大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尽量避开人群高峰。否则,等号就会浪费很长时间,比较麻烦。离职后这种方式取公积金,一旦以后要买房子,就会影响公积金的缴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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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10种情况可以提取,10种情况可提取 该负责人指出,对按规定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来说,只要符合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就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提取公积金。职工可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也可用于支付房租;如果已解决住房问题,在职工离退休、出国定居时可将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一次性全数提出,相当于一笔养老金。 按新《通知》规定,职工可在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申请提取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有问题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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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肃省公积金提取代办:183—2992—3776:(专业)联系数字号码,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红古区永登县皋兰县榆中县怎么提取代办个人如河提取公积金缴费人有建造自有住房,或翻修、大修自有住房需求时,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由于支付建房、翻建、大修住房费用;

  • 询问一下开发商与哪个银行有合作关系,是否提供公积金贷款业务。如果可以的话,一般楼盘的售方往往提供办理公积金贷款服务,只是它们会收点服务费。不过一般不高,大约几百元钱。不过不同的城市、不同的房地产商可能提供的服务有些差异。如果是个人办理公积贷款业务大概要提供:**凭证、完税凭证、单位缴纳公积的证明、贷款人收入证明等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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