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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补办期间原证有效吗?谁能说说吗?

145****1987 | 2019-05-16 18:55:36

已有4个回答

  • 155****3924

    以新办的为准,原来的房产证自动失效。

    查看全文↓ 2019-05-16 18:56:11
  • 148****9290

    1.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2.房产证丢失的,首先我们应按以下程序到房管局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和补办,具体流程如下: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3、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查看全文↓ 2019-05-16 18:56:06
  • 138****2937

    房产证丢失 挂失后又找到了,不能取消补办,因为一旦在产权产籍备案挂失了,那么原来的房证就等于作废了。
    备注:
    申请房产证遗失登报手续如下:
    1、提交补证申请,如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应双方共同申请;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核验原件);
    3、原售房单位出具的已领证说明原件;房改房提交原售房单位的同意遗失登记的证明。
    申请房产证补办手续如下:
    1、提交刊登《房屋遗失声明》的北京日报或法制晚报,但《遗失声明》必须见报 6 个月后方可补办;受理遗失补证申请后,登记部门在北京建设网上公告,满 6 个月后,补发房屋所有权证;
    2、产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私有平房还需提供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图、表两份。其中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领取新房产时在制证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员直接粘贴在房屋所有权证上。

    查看全文↓ 2019-05-16 18:56:01
  • 135****9842

    原来的房产证就注销了
    办房产证流程
    首先,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第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第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第四,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第五,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查看全文↓ 2019-05-16 18: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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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丢失 挂失后又找到了,不能取消补办,因为一旦在产权产籍备案挂失了,那么原来的房证就等于作废了。备注:申请房产证遗失登报手续如下:1、提交补证申请,如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应双方共同申请;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核验原件);3、原售房单位出具的已领证说明原件;房改房提交原售房单位的同意遗失登记的证明。申请房产证补办手续如下:1、提交刊登《房屋遗失声明》的北京日报或法制晚报,但《遗失声明》必须见报 6 个月后方可补办;受理遗失补证申请后,登记部门在北京建设网上公告,满 6 个月后,补发房屋所有权证;2、产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3、私有平房还需提供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图、表两份。其中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领取新房产时在制证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员直接粘贴在房屋所有权证上。

    全部3个回答>
  • 你好,登报遗失,办出新证后旧证就作废,房管局有记录的,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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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房管局要求先挂失、补办,然后再进行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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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可以用于抵押贷款,在民间借贷中,有些人可能会将房产证用作借款抵押的约定,那么将房产证押给贷款人的抵押行为是否有效?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根据担保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以城市房地产等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否则抵押合同无效。因此,这种将房产证抵押给债权人的方式虽然便于操作且非常经济,但这种抵押是无效的。况且,债务人在将房产证抵押给了债权人后,自己仍然可以补办房产证,而其他债权人也可以对该房产申请权利限制,如申请查封、拍卖等。实际上,将权利凭证交给债权人的行为,类似于担保法中的权利质押行为,但根据担保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股票类权利属于质押范畴,而房产证不能质押。因此将房产证用于借款抵押的行为是无效的。必须到相关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以后,房产抵押贷款才有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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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以房产证抵押一般是没有用的,应该到房屋产权管理中心办理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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