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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怎么扣的? 公积金按月代扣是怎么办理的?需要什么准备什么证...

144****5782 | 2019-05-21 10:16:17

已有3个回答

  • 141****3791

    办理按月划扣程序:借款人(及配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二代身份证)、还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心前台填写委托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并同中心签订委托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协议。
    《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按月扣划还贷业务操作细则》指出,贷款人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与贷款地一致,可以申请按月扣划还贷业务;缴存与贷款地不一致,不能够申请按月扣划还贷业务。
    申请条件包括:
    1、贷款人夫妻双方近12个月来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存在间隔3个月及以上的缴存情形;
    2、贷款人夫妻双方连续3个月的缴存金额不低于1个月偿还贷款本息的金额;
    3、贷款人夫妻双方账户余额不得少于3个月的还贷额。

    查看全文↓ 2019-05-21 10:16:30
  • 135****9515

    办理按月划扣程序:借款人(及配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二代身份证)、还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心前台填写委托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并同中心签订委托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协议。

    贷款人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与贷款地一致,才可以申请按月扣划还贷业务;缴存与贷款地不一致,不能够申请按月扣划还贷业务。

    查看全文↓ 2019-05-21 10:16:26
  • 151****5090

    重磅!《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提取办法》)完成修订,将于2019年9月1日执行。七大变化,满满都是福利!






    ▲成都发布 孙琳 摄



    新办法主要有七大变化

    ↓↓↓



    变化1:

    “总则”中增加管委会和公积金中心职责条款。



    明确了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负责制定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具体管理措施以及承担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职责”,并增加了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机构职责和分工。



    变化2:

    调整提取范围。



    新增“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提取情形,并取消“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提取情形等条款。



    新增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申请条件:

    1.职工出资为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2.职工及其配偶申请业务当年未办理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业务。

    申请时间:

    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后两年内申请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

    不超过加装电梯实际出资金额且不超过业务申请时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上月余额之和。

    提取材料:

    1.提取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所列身份证明材料;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3.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

    4.电梯竣工验收报告;

    5.加装电梯费用每户分摊费用决议;

    6.电梯使用登记证;

    7.实际支付电梯费用发票或收据。



    取消部分提取业务:

    1.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2.农村户籍职工离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变化3:

    调整提取条件。



    明确租房提取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为住房消费行为提取范畴等条款。



    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且租房自住,未办理租房备案登记的,仍可按照规定额度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变化4:

    优化租房提取政策。



    规范了租房备案提取金额计算方式,增加无备案租房提取规定和调整租房提取限额执行标准规定,并加强对违规提取的管理规定。



    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应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有效期内申请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住房租赁备案月租金金额×申请时已租赁备案时间(扣除已提取的租赁备案时间),且不超过本市规定的月度及年度租房提取限额。多人承租同一套住房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承租人租赁住房提取总额不超过当年度该套住房的提取限额。

    查看全文↓ 2019-05-21 10:16:22

相关问题

  •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为了以后方便还贷,申请人需要同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三方签订公积金代扣还款协议。协议生效后,受委托银行在还款的第二月开始的每月10号左右从指定的公积金账户中扣除贷款人当月该还款的金额到该银行的还款账户里,用来抵消公积金贷款。代扣公积金还贷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全额委托扣款,即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大于每月还贷额,且公积金账户上有六个月还贷金额。另一种是部分委托扣款,即每月缴存公积金小于每月还贷额,不足部分由自己另外拿钱还,这种情况个人公积金账户上需留三个月缴存额。办理公积金代扣要携带以下的原件,**好带上复印件到相关的银行去办理公积金账号:1、身份证2、个人银行卡或者储蓄卡(办理按月扣需要)3、就业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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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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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代扣协议,就是可以使用个人的住房公积金金额,进行还贷款,而不需要扣个人银行卡上的钱,如果是夫妻或者是有其他还款人的情况,还可以使用它们的公积金还你的贷款,这样的话,就需要签订一个协议,来明确可以使用那些人的住房公积金来偿还你的贷款,以及一些其他的全责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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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实际工作中,企业缴纳公积金日期是按照自己公司的规定,全看公司人事单位的安排,公积金中心也无硬性要求。

    全部3个回答>
  •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为了以后方便还贷,申请人需要同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三方签订公积金代扣还款协议。协议生效后,受委托银行在还款的第二月开始的每月10号左右从指定的公积金账户中扣除贷款人当月该还款的金额到该银行的还款账户里,用来抵消公积金贷款。代扣公积金还贷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全额委托扣款,即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大于每月还贷额,且公积金账户上有六个月还贷金额。另一种是部分委托扣款,即每月缴存公积金小于每月还贷额,不足部分由自己另外拿钱还,这种情况个人公积金账户上需留三个月缴存额。办理公积金代扣要携带以下的原件,**好带上复印件到相关的银行去办理公积金账号:1、身份证2、个人银行卡或者储蓄卡(办理按月扣需要)3、就业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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