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屋买卖 >房屋交易 >详情

经济适用房好不好? 买经济适用房的利弊各是什么?

136****8036 | 2019-05-24 14:04:29

已有5个回答

  • 142****9774

    经适房是不错的选择,但是需要符合经适房的申请条件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查看全文↓ 2019-05-24 14:04:57
  • 143****7319

    第一、简单的概括,经济适用房的优点就是价格便宜,有很多房子是新修建的、购买优惠、户型新颖。
    第二、在政策上,政府越来越重视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政府加大了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力度,并出台相关政策如限制经济适用房的购房人群、给予相关购买优惠等。
    第三、近年来新开发的经济适用房,其地理位置已开始转向四环以内地区,开发单位对于建设经济适用房逐渐积累了经验,在配套设施,绿化环境等细节上都有进步,更加关注其适用性,因此经济适用房的优势十分明显。
    经济适用房的缺点 :

    查看全文↓ 2019-05-24 14:04:52
  • 158****8731

    经济适用房的优点:
      第一、简单的概括,经济适用房的优点就是价格便宜,有很多房子是新修建的、购买优惠、户型新颖。
      
      第二、在政策上,政府越来越重视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政府加大了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力度,并出台相关政策如限制经济适用房的购房人群、给予相关购买优惠等。
      
      第三、近年来新开发的经济适用房,其地理位置已开始转向四环以内地区,开发单位对于建设经济适用房逐渐积累了经验,在配套设施,绿化环境等细节上都有进步,更加关注其适用性,因此经济适用房的优势十分明显。
      
      经济适用房的缺点 :
      第一、建造廉价房由政府出面组织,效率低下。如果政府直接出面,违背市场经济中专业分工原则。即使间接出面,中间承接的发展商不以经济效益为考核,难以达到社会资源的**优配置。
      

    查看全文↓ 2019-05-24 14:04:45
  • 152****1526


    位于兴宁市中心**繁华闹市核心地带的五星级-联康威尼斯酒店正对面,左邻岁宝,右邻沐彬**,有高端单人套房出租,家私家电齐全。实用于商住办公,风水宝地,让您抢占先机,事业、生活双丰收!联系人:黄生 手机:,!中介免扰!








    查看全文↓ 2019-05-24 14:04:39
  • 141****3089


    1、农村集体土地不可擅自用于商品房开发

    [案例]:某开发公司同某乡合作开发了一块属于乡级所有的农村集体土地,公司出钱、乡政府出地,开发了100多栋带大棚的二层“洋房”公开销售,吸引了许多城市居民前去购买。集体土地可以进行“商品房”开发公开销售吗?

    [分析]:这种“商品房”的开发及销售均系违法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其房屋销售合同为无效合同。

    其理由:(1)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建设占用土地,如是农用土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必须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2)农用地的转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应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并依法办理土地征用、补偿手续;(3)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集体所有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方可有偿出让,即交纳入地出让金;(4)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严禁市场销售,城市居民购买农民房不受法律保护。

    [提醒]:(1)购房商品房一定要查询该项目是否具有《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有了此证,表明国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等四证齐全,此房可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2)事先可到房地产交易所官方网上查询,若网上未登记备案,则**好不要购买。

    2、工业用地上建住宅**好别买

    [案例]:前不久,王先生看中了市郊某工业园区内一栋独门独院“公寓式”小楼,价格低、环境好、距离市区又近,可一了解,此房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房屋产权证是“办公用房产权证”,不能按揭贷款,还无法迁入户口。是买还是不买,王先生陷入了两难之中。 ”的房屋,**好不要购买。第一,此房屋的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国家规定严禁在工业用地上开发建设除工业厂房、工业办公用房、工业配套用房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公寓住房”出售。第二,虽然工业用地上可以建造不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可以办出办公用房的产权证,但和普通住宅产权证书完全两样,一旦消费者购买了此类房屋,日后将面临诸多问题,如:银行一般不予按揭贷款,无法公证、小孩上学,使用水、电、煤、暖气等配套将全部按照工业用房的标准缴纳,要比生活用房贵不少。

    [提醒]:购买商品住房土地用地性质不可忽视。工业用地国家规定使用期限为50年,居住用地使用期限为70年。此类房屋不享受住宅用地使用70年期满自动续期的权利。

    3、“乡产权”房屋不受法律保护

    [案例]:几年前,刘女士在旅顺北路购买了一栋180平方米带大棚的两层“小洋房”。**近,因生意需要,想贷点款,银行却以该房屋产权证不是国家法律认可、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房屋产权证为由,不予以贷款。刘女士这才知道自己购买的楼房的产权证是乡一级政府颁发的所谓“地产小产权证”的“乡产权”。

    [分析]:诸如此类的“大棚房”、“生态房”、“农业园”一般都是打着农业项目的旗号,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开发建设的房屋,由于此类房屋所用土地没有变性为国有土地,没有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因而无法办出国家法律认可的、享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并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房地产交易所)正式颁发、国家建设部统一印制的《房屋所有权证》。一是从法律角度讲,“乡产权”房屋不受法律保护。二是从日常生活讲,“乡产权”房屋不能公证、不能贷款、无法体现个人财产。三是周边的配套设施不完善。

    [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房屋前要弄清楚土地性质,分清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和出让土地、划拨土地的界限,要弄清房屋所有土地性质是不是国有出让土地,是不是商品住宅项目,有没有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不可听信开发商诸如“可变更为国有土地”、“可变更为产权房”的承诺,因为补办土地出让手续要通过国土资源部门的层层审核,有些集体土地变性国有土地还要经过省国土部门或国家国土部门审批,商品房经营用地还要经过招、拍、挂环节,所以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4、购买“合作房”、“联建房”要慎重

    [案例]:贺女士通过“中介”,相中了位于郊区附近一栋合作联建二手“别墅房”,此楼独门独院、价格便宜、环境好,很快贺女士就同“中介”签订了“居间合同”。可与卖主一接洽,才知此房卖主仅有一份当初同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和一张购房发票。

    查看全文↓ 2019-05-24 14:04:35

相关问题

  • 购买经济适用房优点是便宜,居住成本一般也都要比新建的商品房低。缺点是一般质量不好,位置比较偏,交易手续麻烦。经济适用住房的出现,是为了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全部4个回答>
  •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一般在60平方米左右。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应当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无房或现有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全部4个回答>
  • 经适房是不错的选择,但是需要符合经适房的申请条件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全部5个回答>
  • 廉租房才是装修好的,拧包住人,经济适用房是清水房,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要严格一点。

    全部3个回答>
  • 经济适用房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但是你得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二)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四)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五)有成都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六)成都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