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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诚意金能退吗?

141****0047 | 2019-05-30 19:22:01

已有5个回答

  • 154****1155

    您好,诚意金本来就是您的钱款,在转成定金之前都是属于您的财产,可以自由支配。

    查看全文↓ 2019-05-30 19:24:48
  • 141****0532

    诚意金是商品房买卖领域特有的词汇。所谓的“诚意金”是开发商的一种营销手段。本文就诚意金相关内容作分析。希望对您有帮助。所谓的“诚意金”是开发商的一种营销手段,在收取“诚意金”的同时,对购房者许诺一定的优惠,刺激购房者的积极性;另外,通过收取“诚意金”,确定购房者选房的先后顺序,维护购房秩序。现在少数的开发商已经将事先收取“诚意金”作为融资的手段之一。
    “诚意金”不具有合同效力及法律保护的性质
    诚意金,[1] 即意向金,是20世纪90年代从中国港台地区传过来的叫法。这在房产中介与买房和卖房双方签定的合同中多有体现,其实法律上并没有诚意金之说,而且“诚意金”也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违约金、定金、订金。
    法律界人士就指出,中介收取的诚意金,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没有相关的条文。更何况大多数中介都把“保留对诚意金的**终解释权”写在相关约定中,使房屋买卖双方处于被动、从属状态。由于中介利用了“诚意金”作幌子,往往就能造成一个供不应求的假象,就此而言,“诚意金”可以说是给买方或卖方布下的一个诱人陷阱。也就是说,不管“诚意金”的外衣多么华丽,都掩饰不了它变相扰乱市场秩序的本质,需要加以警惕。

    查看全文↓ 2019-05-30 19:23:08
  • 134****6350

    依照规定凡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发展商不得发布任何销售信息,严禁以“认筹”、“内部认购”“内部登记”等任何形式变相无证销售商品房,不得向购房者收取排号费、诚意金、认购费等任何含有预定款性质的费用。
    只要是认筹金,诚意金都是可以退的,开发商没有任何理由不给退的。

    查看全文↓ 2019-05-30 19:22:44
  • 144****6944

    外可查询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开发商在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时候向购房人收取购房诚意金,属于违规行为。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和申请退还购房诚意金。
    一、“诚意金”是开发商的一种营销手段,通过收取“诚意金”,刺激购房者积极性,同时也对购房者许诺一定的优惠,确定购房者选房的先后顺序,维护购房秩序。
    二、“诚意金”也称意向金,主要在房产中介和买房、卖房双方签订的合同中体现,“诚意金”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违约金与定金等,故“诚意金”不具有合同效力和法律保护的性质。
    三、“诚意金”并非“定金”,是开发商在预售前收取“诚意金”,并与认购及排号等行为有关联,是不具有“定金”性质的。
    四、“诚意金”至今未得到法律上承认,属于开发商创立的词语和收费环节,同时被开发商诠释为有序的营销方式,使得购房公平,维护购房秩序。

    查看全文↓ 2019-05-30 19:22:30
  • 133****5156

    买房诚意金可以退吗?
    1、购房诚意金是中介和买房与卖房之间签订的合同的一种体现,我们知道带法律上市没有什么诚意金之说。如果当事人之间未达成购买交易这个诚意金是无条件的退还给付款方。
    2、但是购房者需要注意的是,定金在交付之后是不能退还的而,订金和诚意金在买房者放弃或是不满意是,是可以无条件的退还,所以买房者在签订任何的条款时候都需要看清楚,需要多留个心眼,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买房诚意金可以退吗 买房诚意金是什么意思
    买房诚意金是什么意思?
    1、所谓的“诚意金”是开发商的一种营销手段,在收取“诚意金”的同时,对购房者许诺一定的优惠,刺激购房者的积极性;另外,通过收取“诚意金”,确定购房者选房的先后顺序,维护购房秩序。
    2、诚意金,即意向金,是20世纪90年代从中国港台地区传过来的叫法。这在房产中介与买房和卖房双方签定的合同中多有体现,其实法律上并没有诚意金之说,而且“诚意金”也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违约金、定金、订金。因此,“诚意金”不具有合同效力及法律保护的性质。
    3、“诚意金”并非“定金”。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前收取“诚意金”,并与排号、认购等行为挂钩,这种资金并不具有“定金”性质。从法律意义上讲,定金有担保效力,担保未来双方将签订具体买卖合同,缴纳定金时,双方已明确标的物以及价格。

    查看全文↓ 2019-05-30 19:22:17

相关问题

  • 按照合同法规定‘定金’是不退的。你所交的“诚意金”可以视同‘订金’,这个可以退,具体还要看你与中介的确认书协议条文。如果你觉得确认书协议条文对你有利,那你可以去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去投诉 或者是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拿上你的收据及与中介签署的协议!必要时你可以作一些经济让步,把损失减到**低,毕竟你给中介带来了工作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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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意向金,他不是定金也非订金,严格的说他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意向金的支付只是买方购买房屋的意愿表示。在意向金没有转为订金之前,购买人随时可以拿回意向金,就如你给朋友几百元钱,让他为你代买一件物品,在他没有购买之前,你完全可以通知他你不买了,让他把钱给回你。 根据去年4月国家住建部的调控措施,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意向金是否合规,关键在于开发商是否获得所售房屋的预售许可。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意向购房者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 如果收你钱的这家,在收你钱时并没有取的预售许可证,,那么他就是违法的.你去要退,你告知他,如果不退我就去建设主管单位告他们.多半是会退给你的.如果不退,你去建设主管部门去举报就会退给你.因为根据我的经验,收取意向金的,都是没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才收这钱,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就真接收定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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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意向金,它不是定金也非订金,严格的说他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意向金的支付只是买方购买房屋的意愿表示。在意向金没有转为定金之前,购买人随时可以拿回意向金。综上可以看出,只有定金真正具有法律效力,另外两个“金”都只是没有法律规范的概念。售楼处采取意向金的销售方式,目的是以意向金可退还为借口来掌握客户,甚至以定金名义进行强制交易。其实不仅是新房,二手房交易中,意向金转定金的议价方式,已经逐渐成为国内的行业惯例。意向金转定金后,上下家任何一方违约或中介方"一房二介",都应当承担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赔偿责任。这对于购房者来说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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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谓的“诚意金”是开发商的一种营销手段,在收取“诚意金”的同时,对购房者许诺一定的优惠,刺激购房者的积极性;另外,通过收取“诚意金”,确定购房者选房的先后顺序,维护购房秩序。现在少数的开发商已经将事先收取“诚意金”作为融资的手段之一。法律上并没有诚意金之说,而且“诚意金”也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违约金。诚意金不具有合同效力及法律保护的性质。我们还需要了解到在购房时如果收取的是诚意金,违约方除了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之外,还可以要求收取诚意金一方退还因此产生的孳息,如果当事人之间未达成交易这个诚意金是无条件的退还给付款方。针对目前一些房产开发商,在进行房屋销售的时候,收取所谓诚意金的现象,购房者还真得留心,因为交了这笔钱,并不能从法律上保证您能买到自己所选定的房子,而只是开发商的一种承诺,并不能得到法律上的保障,当购房者放弃购房时,开发商还会拖延不会立即退回诚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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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诚意金至今尚未得到法律上的承认,属于开发商自创的词语和收费环节,并被开发商描绘为使购房行为公平、有序的营销方式。然而在现实中,诚意金有时只是表达了购房人单方面的诚意,一些开发商并不受诚意金所应体现的诚意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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