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屋买卖 >房屋交易 >详情

拆迁安置房能买吗? 房屋拆迁一般都是怎样赔偿的

157****7206 | 2019-05-31 13:50:34

已有5个回答

  • 141****5398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但安置房不同于商品房,购买有一定风险,有些事情还需注意。

    拆迁房主要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市政工程拆迁而配置的房屋,这类房子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是在获得产权证后5年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外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拆迁的房子,这类房屋与普通商品房无异,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拆迁房因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拆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约束。

    购买拆迁安置房需注意以下几点:

    1、明确房屋的土地类型及性质

    要注意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如果是集体土地上的非集体组织成员,用于非自住目的,建议慎重,因为此类土地上的房屋,集体组织成员的权益才会受到保护。如果是非集体组织成员,再拆迁的话可能不会得到任何赔偿。

    2、明确房屋对安置的拆迁对象有无限制或政策补贴

    特别是现在的“城中村”改造,由村集体组织建造的,对安置对象有明确限制。

    查看全文↓ 2019-05-31 13:51:12
  • 154****0221

    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拆迁房是可以正常购买的。

    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拆迁安置房到底能不能买卖主要看它能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虽是拆迁安置房但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这种房屋当然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

    二、拆迁安置房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卖。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据此,如果双方发生争议诉讼至法院时争议房屋上不具备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条件,人民法院一般会因争议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而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就是你朋友所称的安置房不能买卖的缘由。

    但鉴于拆迁安置房必须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领到房屋权属证书,房价在此期间会有波动,因而违约方应承担主要责任,需要赔偿守约方为此造成的房价上涨或下跌的损失。

    查看全文↓ 2019-05-31 13:51:07
  • 154****6753

    尚不能上市交易,也未办理房产证,双方遂根据拆迁安置协议的房屋面积119.33平方米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成交价为23万余元,小张一次性付清房款。

    办理转让过户手续时,小李陪同小张办理,并提供相关的证件,过户费用由小张承担。同日,小张支付房款,小李交付了房屋。后小张使用该房屋至今。



    2017年,该房屋终于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但小李看到房产证上面积是135.45平方米,就不同意配合小张过户了,觉得自己白白送出了十多平方米,于是要求小张按该房屋现在的市场价补足面积差价后再过户。

    小张不同意补差价,认为自己就是购买的整套房屋,而非以单价乘以面积计算房屋价款,于是将小李告上了法庭。



    滨湖法院审理认为,小李与小张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小张已按约支付了房款,并实际入住、使用该房屋,而小李已取得涉案房屋的产权证,涉案房屋也已具备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条件,故小张要求小李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其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应予支持。




    关于小李提出要求小张就涉案房屋按照现市场价支付面积差价的反诉诉讼请求,滨湖法院认为,首先,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已按约履行。

    现双方对于房屋价款如何确定产生争议,虽房屋买卖中介反映当时可能按照面积单价确定房价,但涉案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定价标准。

    按常理,房屋买卖双方应该是在对房屋所处地段、楼层、结构、面积等各因素综合考虑的情况下协商确定的房屋价款。且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产权证尚未办理,应当能预见**终产权登记时核定的面积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上所载面积可能不符,此类情况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亦为常见,双方在此情况下签订合同即表明按照房屋现状进行交易,即使今后面积产生误差,双方亦接受此种瑕疵给付;

    查看全文↓ 2019-05-31 13:51:02
  • 143****0373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因各地补偿的类型、补偿标准不一以及征地拆迁的复杂情况,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或点击网站.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

    查看全文↓ 2019-05-31 13:50:50
  • 146****1228

    近日,来自北京市住建委发布的消息,丰台区分钟寺桥西北侧地区回迁安置房项目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出台了。



    补偿方案公告截图

    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内容如下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条、第十一条和《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第七条的规定,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会同区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拟定了《北京市丰台区分钟寺桥西北侧地区回迁安置房项目住宅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经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批准,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征求被征收居民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30日。

    被征收人反馈相关意见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契约,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到现场办公室,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现场办公地址: 项目现场所属标段办公室

    联系电话: 010-87666268

    办公时间: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北京市丰台区分钟寺桥西北侧地区回迁安置房项目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法规依据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住建部建房〔2011〕77号)

    三、《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

    四、《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京建法〔2011〕18号)

    五、《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建法〔2012〕19号)

    六、《北京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京建发〔2013〕450号)

    七、《北京市房屋重置成新价评估技术标准》(北估秘〔2016〕001号)

    八、《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暂行办法》(京建法〔2016〕19号)

    九、关于调整《北京市房屋重置成新价评估技术标准》相关系数的通知

    第二条 征收补偿原则

    一、依法征收、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

    二、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

    第三条 征收四至范围

    四至范围:东至丰台区界;南至东南三环;西至方庄东路,丰台区界;北至朝阳白墙子村,丰台区界(具体以规划批准范围为准)。

    第四条 征收组织实施单位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负责分钟寺桥西北侧地区回迁安置房项目征收工作,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北京市丰台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第二章 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

    第五条 本方案所称房屋面积均指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面积以实际测量的有效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现状首层房屋(符合房屋条件)的建筑面积确定。

    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建设的地下室、地面二层及以上建筑以及有效土地使用权范围外建筑和私自建设的房屋,不予认定。



    第三章 征收补偿方式

    第六条 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可以从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进行补偿。

    一、货币补偿

    被征收房屋价值由房地产评估机构依据相关规定确定(具体金额见分户评估报告)。

    二、产权调换

    (一)产权调换方式一:原地安置房产权调换

    征收人为被征收人提供在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建设的原地安置房作为产权调换房源,原地 安置房建设地点位于本次征收范围内。

    1 、房屋产权调换公式

    可调换房屋面积=被征收房屋面积×产权调换系数。

    2 、产权调换系数为1.3。

    3 、产权调换房屋结算单价为2万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4 、产权调换原则

    (1)被征收人可选房屋总面积不得超出可调换房屋面积加20平方米。

    (2) 被征收人可选房屋总面积按可调换房屋面积加20平方米计算后,仍低于60平方米的,可选择不超过60平方米的房屋(含)。

    (3)产权调换房屋中可调换房屋面积部分双方互不结算差价,超出可调换房屋面积部分被征收人按产权调换房屋结算单价支付购房款。

    5 、选择产权调换房屋顺序

    原则按照签订征收预签约协议或征收补偿协议的时间顺序选择产权调换房屋。未按照协议约定 搬家交房的 不得选择产权调换房屋。

    (二)产权调换方式二:异地安置房屋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房源:首开华润城项目

    1 、房屋产权调换公式

    可调换房屋面积=被征收房屋面积×产权调换系数。

    2 、产权调换系数为1.3×1.7

    3 、产权调换房屋结算均价为17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4 、产权调换原则

    (1)被征收人可选房屋总面积不得超出可调换房屋面积加20平方米。

    (2)被征收人可选房屋总面积按可调换房屋面积加20平方米计算后,仍低于57平方米的,可选择不超过57平方米的房屋(含)。

    (3)产权调换房屋中可调换房屋面积部分双方互不结算差价,超出可调换房屋面积部分被征收人按产权调换房屋结算单价支付购房款。

    5 、对选择异地安置房屋产权调换方式的被征收人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给予5000元/平方米的异地安置购房专项补助。

    6 、选择产权调换房屋顺序

    原则按照签订征收预签约协议或征收补偿协议的时间顺序选择产权调换房屋。未按照协议约定 搬家交房的 不得选择产权调换房屋。

    7 、因首开华润城项目安置房源的实际情况, 按被征收人实际选择异地安置房 的房屋建筑面积给予1000元/平方米的装修补助费。

    第七条 预签征收补偿协议生效条件

    查看全文↓ 2019-05-31 13:50:44

相关问题

  • 按你的新旧程度×成新率=房产原值。拆房赔偿金简单的说就是你的旧房屋,属于你们市的什么地段。一般给你安置房,赔偿金相对就会少很多

    全部5个回答>
  •   拆迁安置房补偿由于地区不同、同一地区区位价值也不同,补偿标准也不相同。  1、相关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拆迁工作统一由地方政府委托相关单位办理拆迁事宜;  2、当地政府应当事先发出拆迁公告和补偿标准的公告,被征收人如果不同意补偿的方式和数额等,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予以裁决;  3、建议到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了解有关拆迁安置的有关文件。  有照房和无照房补偿金额是不一样的,补偿时将对产权人补偿,也就是你一定要确保产权证上时你的名字,现在很多棚户区改造的房屋有几种情况,一是就地安置,就是在所拆房屋地点安置,采取拆一还一政策,就是会在原地分给你一套房子,超出的面积按照成本价补差价;二是异地安置,也就是在你被拆迁房以外的区域进行安置;三是货币安置,就是按照当地补偿政策,每平米给与被拆迁人一定数额的货币进行安置。

    全部5个回答>
  • 建议不要购买。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权设立必须以登记为准,办理不了过户,只能签买卖协议,拆迁时你无法主张物权,难以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全部5个回答>
  • 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拆迁房是可以正常购买的。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拆迁安置房到底能不能买卖主要看它能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一、虽是拆迁安置房但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这种房屋当然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二、拆迁安置房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卖。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据此,如果双方发生争议诉讼至法院时争议房屋上不具备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条件,人民法院一般会因争议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而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就是你朋友所称的安置房不能买卖的缘由。但鉴于拆迁安置房必须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领到房屋权属证书,房价在此期间会有波动,因而违约方应承担主要责任,需要赔偿守约方为此造成的房价上涨或下跌的损失。三、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但发生争议时该房屋已经领取了权属证书(包括可以领取而卖房人故意不去领取)的情形,一般也视为买卖行为有效,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可以要求强制过户。

    全部5个回答>
  • 不可以。拆迁安置房的具体面积,要根据国家及当地的拆迁政策了,如果说是一平方还一平方,那你原来有多少平方,就补偿你多少平方,如果房屋建后没有相应平方的套房,那你可以找开发商谈、以优惠价格处理给你的多的平方。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