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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产权到期怎么办? 房子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还能接着住吗

136****6620 | 2019-06-05 21: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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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6****9738

    在正常情况下,房屋年限有40年、50年和70年三种分类,70年的主要是指普通住宅,50年的指工业用地,40年的主要是指商业用地。房屋产权其实不仅仅包括房屋的产权,还有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购房者对房屋的使用权是永久性的,而这所谓的40年的产权限制主要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房主只是租用人。根据《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在房屋40年产权到期后,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况:
    ①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②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查看全文↓ 2019-06-05 21:58:17
  • 148****6849

    一般来说,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的,但是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年50年或70年不等,房屋到期后可通过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土地使用70年到期后,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应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其处理方法大致如下: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
    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第二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第三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查看全文↓ 2019-06-05 21:58:12
  • 143****2897

    一石激起千层浪。连日来,温州市一批20年产权的房屋土地产权到期,交易价不超过100万元的房子,却面临要花费房产交易价至少三成的土地出让金才能重新办理土地证的遭遇,在全国引发强烈反响和舆论高度关注。






    这个问题的核心是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要不要续费、如何续费以及到底续多少费,从目前来看,面对全国首批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房子,各地的情况不同,处理办法也不一样。





    温州:居民购房仅三年 土地使用“撞”年限



    王女士于2012年10月,花了近百万元在温州市区横河北新村买了一套房子。近期王女士想卖掉这套房子。可在买卖过程中,王女士意外发现自己名下的这套房子,土地使用年限已于2016年3月4日到期。







    购房者 王女士:现在这个房子想拿出来交易的话,现在交易不了,说我土地使用证已经到期了。



    据王女士介绍,她名下的这套房子于1996年交付使用,她是这套房子的第三位主人。在她的印象中,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为何自己的房子仅仅过了20年就到期了呢?更让王女士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同幢楼不同楼层的土地使用年限竟然完全不相同,有的是70年,而有的却是20年。







    王女士:他这个图号和地号,跟我这个是一模一样的,但他这个使用期限是到2070年。



    根据《物权法》,购房者有权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申请并获得延期的资格,但却没有对续期的土地出让费支付标准和办法作出明确规定。王女士告诉记者,目前土地使用权到期使她无法贷款,土地使用权续期政策的不确定性,也使她的房子无法正常交易。

    产权续期无定论 土地过户受影响
    看了刚才王女士的遭遇,我们肯定有很多疑问,房子的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有没有办法续?为何王女士的土地使用权只有20年?带着诸多问题,我们的记者陪同王女士到温州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温州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现在住宅土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收取土地出让金的做法刚开始,有些开发商为了减缓资金压力,没有交足70年,温州的规定是**少交20年。

    查看全文↓ 2019-06-05 21:58:07

相关问题

  • 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房子产权到期后可以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70年产权房和40年产权房的价格无法直接换算,主要还看房子位置、配套等综合因素,如果40年产权房,在稀缺地段,也是可以很高价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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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产权到期之后如果所购买房屋是住宅用地到期之后,会进行自动的续期,按照当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相关费用补充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可以继续居住,如果是非住宅的用地到期之后在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是需要将土地收回的情况之下,会对土地上建筑物所有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或者是直接按照相关文件当中的条约进行处理。在这里需要购房者明确的是,所谓的商品房产权并不指的是房屋的所有权期限,而是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年限。国家的所有土地都是通过转让的形式交付给开发商用来建造房屋,本质上来说土地的归属还是归于国家,一旦土地的使用期限到期之后,土地上的建筑物就发生变化,必须要保证土地的使用权仍然存在,才能够继续居住在房子内,否则就会被收回。

  • 房子产权到期了之后要根据自己所处的土地性质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所购买的房子,因为土地性质的不同,所以产权的时间有着较大的区别,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年限在70年到期之后会自动续期,按照当时的标准缴纳土地出让金,不影响住户的继续居住,而且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标准也会以成本价的标准收取,不会特别高。如果所购买房屋的土地性质是商业用地或者是工业用地,产权的时间在40年或50年,需要所有业主再提前一年的情况之下,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如果当时的土地没有其他的使用用途,继续批准使用之后,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价格会比住宅用地稍微高一些。相对来说非普通住宅,因为使用年限比较短,再加上自己的施工时间,所以购房者在购买之后,真正的房屋产权时间往往在20年到30年左右。

  • 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当房屋产权到期之后,住宅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自动续期在该土地上的房屋,如果有归属权的,则按照相关的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者是约定不够明确的不动产,会按照当时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简单来说70年产权的民用住宅,到期之后会自动续期,只需要业主缴纳少量的土地出让金,可以继续居住,到期的是土地使用权而不是房屋的所有权。如果所购买的房屋土地使用权是商用或是工业用地需要在到期前一年申请续期,国家会根据社会公众利益考虑是否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如果允许续期会给予批准,并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合同,按照相关的规定支付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的价格会低于同类土地出让金的价格。如果遇到需要收回土地时,业主也能够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 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 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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