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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补办吗? 农村老房子土地证遗失可以补办吗,怎么规定的

156****4423 | 2019-06-06 16:49:02

已有3个回答

  • 151****3438

    地使用证有两种:
    一种是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这是用于农业生产承包经营的,这种证书一般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套有地方政府大印;
    另一种是宅基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这种证书是国土部门签发的,也套有地方政府大印。如果你这块是地办第一种证书,只需在证书中载有这块地即可。
    而第二种证书是基于有地上建筑物的宅基地而言的,如果没有地上建筑物,是无法单独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因此,建议你先将这块地暂时先载入第一种证书中,以保证你对这块地的使用权。凭跟别人换田的协议,先在村土地清册中更改到你的名下,然后到乡镇农经站办理证书的变更手续。

    查看全文↓ 2019-06-06 16:49:16
  • 138****3558

    如果查到档案了,在报纸上登遗失声明和补发公告,一个月后可以补发,费用集体土地五元工本费,国有土地按面积计算,主要是测绘费和土地登记代理费,测绘费每平方米0.3-0.5元收取,宗地收费不足500元,按每工日500元收取,土地登记代理费个人住宅用地每宗地80-100元,登记费**高不超过30元,土地证5元。

    一、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

    2、用地证明文件;

    3、登记声明原证遗失作废的报纸;

    4、单位或村委会的证明;

    5、法人证明或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属单位产权的需提交此项资料)。

    二、办理程序

    1、土地使用者带个人身份证(属单位的需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单位证明)到规划地籍股申请查询土地登记情况;

    2、到恩平报社办理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3、登报三十日后持有关资料到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

    查看全文↓ 2019-06-06 16:49:11
  • 136****3007

    对于农村的朋友们来说,土地和生活命脉相连接,那么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也是不可忽视的,那么农村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丢失了如何补办?



    一、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审批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

    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8、验收发证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查看全文↓ 2019-06-06 16:49:08

相关问题

  • 当地国土资源局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所以,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另外,农村土地属于集体土地,只能由村集体成员申请集体土地使用权。只有在乡政府规划中,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征用,土地性质才能由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才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收费标准、收费依据1、土地登记费(苏价涉[1995]155号、苏价房[1999]134号):①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每宗地收10元;②企业、自收自支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 m2(含1000 m2)以下每宗地收110元,每超过500 m2以内加收40元,**高不超过4万元;③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2500 m2(含2500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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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体咨询当地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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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  2、用地证明文件;  3、登记声明原证遗失作废的报纸;  4、单位或村委会的证明;  5、法人证明或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属单位产权的需提交此项资料)。  二、办理程序  1、土地使用者带个人身份证(属单位的需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单位证明)到规划地籍股申请查询土地登记情况;  2、到恩平报社办理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3、登报三十日后持有关资料到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  三、办理期限  自国土资源局收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注:以上要求提供的资料,没有说明的为一式一份,属复印件的需携备原件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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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补办:  (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人为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申请房产证遗失登报手续如下:  1、提交补证申请,如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应双方共同申请;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核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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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有本人写出申请,到国土部门查询该土地证书发放的有关资料,然后,到当地报社(一般国土部门指定报社)登报声明作废,2个月后,拿着这份报纸,再到国土部门补办土地证书丢失补办手续。或者先去当地国土所或分局查阅你的原始登记档案,找到土地证的证号或宗地编号,再到报社办理一个遗失声明,说明你原有的土地证遗失了。再拿这份报纸到国土部门补办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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