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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是国土证吗? 土地使用证和建房证有什么不同?

141****1910 | 2019-06-06 17:33:16

已有3个回答

  • 138****8387

    关于私自更改宅基地使用证的投诉
    我在2011年9月,发现我的宅基地使用证上添加了名字,我就到龙潭乡高洪村房管员林先凯处询问,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什么要在我的宅基地使用证上添加名字,房管员林先凯说:不清楚这回事,并且还说,挂靠人的名字,不需要户主同意和签字。我到成华区国土局问了情况,发现国土档案里的手印和签字是伪造的。国土局叫我回村问房管员,村房管员林先凯根本不理会我,态度蛮横,还扬言说不怕我上那里去告。试问领导,这样的办事员,为了个人私利,公抱私囊,让我们老百姓怎么放心,老百姓有冤无处申?恳请有关部门彻查此事,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查看全文↓ 2019-06-06 17:33:30
  • 132****9922

    1、我国在农村合作化后,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因建房需要,向集体组织申请建房用地,经集体报送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并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是当前农村村民合法拥有房屋和用地的权利凭证,可以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转让,但不得向非集体组织成员转让。宅基地证,通称宅基证。
    2、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查看全文↓ 2019-06-06 17:33:25
  • 156****0570

    近日,市政府发布通知,自11月20日起,在长春市市区范围内(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各城区国土分局服务大厅负责办理本辖区内林木、林地和不涉及房屋的集体土地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终于动真格的了,你家的房子需要去登记吗?没有进行不动产登记会不会影响今后的买房卖房?小编集中了市民关心的一些热点问题进行解读。






    1不动产及不动产登记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不动产登记簿的内容包括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2哪些不动产权利需要登记?



    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3长春市不动产登记的业务类型有哪些?



    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

    还有注销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查封登记,其他登记。



    411月20日前已经受理且未办理完成的登记业务如何处理?



    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前受理的且未办理完成的登记业务继续沿用原系统、原规范、原程序进行办理,并颁发原权属登记证书,加盖原登记专用章。





    5实行不动产登记后,原有房屋、土地证书还有效吗?



    原登记机构已经依法颁发的各类登记证书、登记证明继续有效,并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



    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6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定办理时限是多久?

    查看全文↓ 2019-06-06 17:33:22

相关问题

  • 土地证使用证只是证明你的房屋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证,那么这块地上的房屋可以进行买卖、赠与、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体土地(或宅基地),那么这块地上的房屋就不能抵押,买卖、赠与也需要得到村镇相关部门的同意方可办理。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只有两个:一是城镇土地国家所有,二是乡镇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因此,任何单位不能单独买卖土地所有权,可以通过出让、划拨、租赁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也不能单独转让,当土地上的房屋转移、抵押时,其附属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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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是原先的规定,即你办理了房产证以后仅仅是证明你对房屋具有法律意义上的产权,但是房屋占地的使用权没有在房产证中体现,所以,又要求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因为那时候,房屋属于政府“房管局”管理,土地属于“土地规划管理局”管理,于是,一个房屋就要办理两个证件,现在改革了,国家已经将“房管局”和“土地规划局”合并为“房屋管理和土地规划局”,所以,在已经改革过的地方,就是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合并为一个房产证了,就是在房产证后边盖章盖的是“房屋管理与土地规划局”的公章了,这就是所谓“两证合一证”,可能是你们那里还没有改革吧,所以物业要你们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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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其特殊之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权利取得的方式,因为没有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费,属于无偿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二是权利的期限,除有法定期限的情形外,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没有使用期限。在此基础上,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权利的交易限制,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出租、抵押,如果土地使用者需要将划拨土地用于交易,一是要经过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二是要取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随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交易的,其土地收益应当上交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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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只有两个:一是城镇土地国家所有,二是乡镇土地村民集体所有。任何单位不能单独买卖土地所有权,可以通过出让、划拨、租赁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也不能单独转让,当土地上的房屋转移、抵押时,其附属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抵押。  土地证使用证只是证明你的房屋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证,那么这块地上的房屋可以进行买卖、赠与、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体土地(或宅基地),那么这块地上的房屋就不能抵押,买卖、赠与也需要得到村镇相关部门的同意方可办理。  农村宅基地是具有一定的权限的,在我国主要是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享受农村宅基地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它是为了满足农村居民的住房要求,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需要经过申请。通过申请之后才可以作为宅基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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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一、申请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二、调查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三、审核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四、审批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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