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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改名字可以吗? 土地使用证更改名字

152****7068 | 2019-06-06 17:44:27

已有3个回答

  • 151****6497

    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改户名,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及《公证书》(原件)。

    查看全文↓ 2019-06-06 17:44:39
  • 153****5989

     名称变更需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原《土地使用证》以及名称、地址依法变更的证明材料。自然人变更名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企业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证明材料,涉及国有企业的,还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证明材料,涉及集体企业的,还应提交上级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
    社团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地址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查看全文↓ 2019-06-06 17:44:36
  • 137****0099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专题》

    新闻发布会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

    再延长30年的政策

    要平等保护并且进一步放活承包地经营权

    为现代农业的发展

    提供更加可靠的制度保障



    这一消息

    将给在农村有土地的农民带来巨大影响

    进一步让农民吃上定心丸”



    土地承包期限有何具体规定?


    土地承包期限有以下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土地承包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具体指向?


    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也就是说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为30年。这里指的是家庭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集体土地实行家庭承包经营,是一项长期不变的政策),不能理解为是承包制度30年不变。对承包期不足30年的,要延长到30年。



    家庭承包的发包方应承担哪些义务?


    ①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②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③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④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在农村

    有一些又大又漂亮的楼房

    有的是空的,或者没人住的

    可是

    还是有不少人在不停地盖新房

    为什么一定要在农村老家留套房?

    看完你就懂了!



    对于农村出去的人来说

    外面的房子只是个住所

    老家的那片土地才是真的家!



    查看全文↓ 2019-06-06 17: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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