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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税如何计算?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使用税应怎样计算

156****7859 | 2019-06-12 23:16:17

已有3个回答

  • 147****3207

    一般来说自有房产和自有土地是按照房产原值和土地面积来交纳的房产税=房产原值×(1-10%20%)×1.2%这个是全年数,除以12以后是每月数。10%还是20%比例要看你房子是否为90年以前的房产,是则为20%,否则为10%。
    土地税=土地面积×土地级别金额这个是全年数,除以12以后是每月数。土地级别金额要看你的土地证上说明是几级土地。

    查看全文↓ 2019-06-12 23:16:31
  • 156****919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土地的等级划分,按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第四条: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第六条: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第八条: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查看全文↓ 2019-06-12 23:16:27
  • 147****3060


    房地产企业来讲,城镇土地使用税尽管是个小税种,但是,计算还是比较麻烦的,涉税问题也是较有争议的。您公司是否因为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而被查呢?土地使用税归集在哪个会计科目?计征的起点和终点如何规定的?又该如何计算应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呢?我们具体来分析:

    首先,我们了解土地使用税归集在哪个会计科目?

    依据《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相关规定。



    “管理费用”核算内容如下:

    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薪酬、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



    “生产成本” 核算内容如下:

    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包括生产各种产品(包括产成品、自制半成品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企业(房地产开发)可将本科目改为"5001 开发成本"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发生的各项直接生产费用,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贷记"原材料"、"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企业各生产车间应负担的制造费用,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贷记"制造费用"科目。



    通过了解“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科目的核算内容,您认为“土地使用税”归集在哪个会计科目?

    是不是似乎哪个都有道理!



    我个人的观点:

    房产企业占有的土地,有可能分为两部分:

    一部分是办公场所占地,该部分产生的土地使用税归集在“管理费用”科目;

    一部分是商品房开发占有的土地,该部分产生的土地使用税由于是“直接成本”,应该归集在“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



    了解了会计核算的规定,我们学习一下税务总局在网站的一个回复,内容如下:

    国税总局:房地产企业土地使用税暂允许计入开发成本?

    问题标题: 房地产企业交纳的土地使用税在竣工前是否可以入开发成本

    问题内容: 你好,很多人认为一般企业的土地使用税是入的管理费用,但对于房地产企业,达到竣工备案之前的土地使用税应是土地成本的一部分,要入开发成本,待竣工备案后再交纳土地使用税才入管理费用。对此总局并无明文规定,只是会计准则和税务文件例举时是说的入管理费用,没有对房地产企业的明确规定,各地税局掌握不尽相同,故请教总局如何处理。另,一些专家认为土地使用税是土地使用费的一种形式或者是一脉相承,故两者可以等同处理,不知有无道理。

    请总局回复,不要总局转广东省局省局再转市局然后就无下文了,明确回答一次好不好。

    问题回复: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对于你所提问题,现行税收政策规定暂不够明确,但这一问题对企业所得税实际影响不大,主要涉及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核算问题。房地产企业与一般工商企业在土地使用税核算方面确有不同之处,一般工商企业缴纳的土地使用税计入管理费用,房地产企业在开发项目竣工之前,所缴纳的土地使用税按受益原则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部分,在税务总局对该问题进一步明确之前,暂可以视为开发成本的一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 2013/01/15



    其次,我们了解土地使用税计征的起点和终点

    1、起点的确认: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文件“关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规定: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查看全文↓ 2019-06-12 23: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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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 ;2.第二种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第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第四、个人所有非营业使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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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计算公式为: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在规定税额幅度内,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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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明确的是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缴纳跟企业大小没有关系。土地使用税按照 土地使用证 所标明的土地面积(假设是10000平方米),乘以当地规定的税额,这个税额由当地的地税部门公告(假设税额为5元/平方米),则每年应该缴纳的土地使用税为10000*5=50000元。房产税常用的分为2种:经营自用的和出租的。经营自用的房产税用财务账面上的房产原值(假设10000元)扣掉10%~30%的减除比例(假设为30%)后乘以1.2%的税率。也就是:10000*(1-30%)*1.2%=84元/年出租的房产税用租金收入(假设10000元)*12%。也就是:10000*12%=1200元/年房产税还有几种情况,如地下建筑物等的房产税,但很难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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