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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如何续期?房产证到期后怎么续

158****7059 | 2019-06-17 11:35:47

已有3个回答

  • 138****0409

    房产证是不可以延期办理的,没有房产证,不能称为业主——起码在法律层面上是如此。只能算为购房人、房屋使用人。购房人办房产证,在时间上没有法律约束,但产权不受法律保护。购房人缴纳契税是有时间限定的。逾期,税务官有权向你征收滞纳金。

    商品房买卖合同》在“产权登记”中分别约定了初始登记与转移登记的办理期限,导致办理逾期的情形亦分别约定了违约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 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逾期办理房产证的影响是针对购房者和开发商有不同的责任的。

    如果是购房者本人推迟办理两证,是不存在缴纳滞纳金之类费用的,可以等自己充足的时候去办理两证;但是推迟办理两证也是存在一定风险的。

    1、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动产所有权取得是以登记为准,你不办理两证,意味着并未登记,可能存在卖方一房多卖的风险。

    查看全文↓ 2019-06-17 11:36:04
  • 148****6386

    一、房屋产权证到期后怎么办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这使得住宅业主感到安心。自动续期解决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在期限上的冲突问题,消除了二手房购买者对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后顾之忧,将促进二手房的流转,有利于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虽然《物权法》没有提及续期后的费用及相关问题,对商业和综合建设用地如何处理,能否自动续期也没有具体规定,不过,随着后续法律法规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将对《物权法》相关部分进行补充。
    二、房屋产权期限是多久
    (一)房屋产权只有70年,签订买房合同时,合同中有条款注明,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年限住宅用地为70年。既然土地使用权只有70年,那么是不是我们买的房子其所有权只有70年,那么是不是我们买的房子其所有权也只有70年呢?
    (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所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所以购房者买的房子所有权不只有70年。

    查看全文↓ 2019-06-17 11:35:57
  • 153****1129

    房地产产权到期后如何续期?这是一个大家都非常关心的问题。2017年3月15日,李总理克强先生有这么一段回答,在此实录如下:



    “对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问题普遍关心可以理解。国务院已经要求有关部门作了回应,就是可以续期,不需申请,没有前置条件,也不影响交易。当然,也可能有人说,你们只是说,有法律保障吗?我在这里强调,国务院已经责成相关部门就不动产保护相关法律抓紧研究提出议案。”







    这应该是当前让大家觉得**“暖心”的一段话,但“暖心”和“管用”是两码事,这里笔者列举三疑点供大家思考:其一,此话讲了已两年多了,截止当前,“相关部门就不动产保护相关法律”并未提出“议案”,完全可以说并没有“抓紧”;其二,在中国土地制度几千年来一直是根本制度,历次起义造反都要围绕土地说事,总理并非国家元首,其发言管用吗?其三,总理的原话并没提及40年的商业和50年的综合用地,那么这些“非居住类”的土地到期后如何办?



    截止当前,中国大陆没有任何一部全国性法律法规,就产权到期后如何处置做出明确规定;笔者认为,到期后不支付任何代价就自动无条件续期,基本上属于幻想,因为国家的运转需要大量的税费。基于我国社会的管理特点,结合目前已到期个案,笔者认为到期后“续费续期”会成为总原则。



    那么,如何“续费”?这正是当前全国性法律法规缺失的内容。在各地的地方性法规中,只有深圳和上海有相关规定,“续费不是无偿的。”在此,笔者搜索了一些案例:



    案例一:2001年深圳罗湖的国际商业大厦就有业主产权到期,因为同一幢楼有20、30、40、50年等四种年限不一的房产证。根据《深圳市到期房地产续期若干规定》,土地期满按照公告基准地价的35%补缴续期,并按约定年期一次性支付。于是国商大厦的大部分业主,都通过这种补缴的方式,将产权延期。



    案例二:2016年4月,温州出现一部分二手房无法完成交易,原因是这些房屋所在的土地年限是20年,已经到期。如果要续期,必须缴纳占房价总额(市场评估)约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金额多则高达几十万元人民币。



    案例三:2017年青岛阿里山小区已到期8年,从新闻来看,没影响到租售交易,而且截止当前没有任何后续措施。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深圳为“公告基准地价的35%”,温州为“市场评估房价的约33%”,而青岛似乎在等国家政策,在三个案例中温州**狠,或许是温州人更富,当地房价上涨更快的原因吧。以上案例未提及不续费如何处置,也未提及续多少年的问题。



    综合上述,笔者分析认为:产权到期,“续费续期”是铁定的,至于费用中多少?绝不是象征性的,整倍的地价或20%以上的房产评估价都是有可能的,而且与是否拆迁,续多少年应该还有许多当前仍无法判断的关系。

    查看全文↓ 2019-06-17 11:35:53

相关问题

  • 1、房地产到期之后,目前国内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具体规定怎么操作,**常见的一种说法就是从新缴纳土地出让金,可以理解为续费。2、我们常说的房地产使用年限指的是土地的使用年限,无论是住宅七十年,公寓四五十年,都指的是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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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更正一下:房产证是不会到期的,终生都是你的。你说的70年,是指的土地证。所谓房子是你的,是指你是房屋的所有人,即拥有该套房屋的产权,产权包含2部分:一是房产证、一是土地证(全称“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是终生的,没有期限。土地是国家的,因此你只有使用权,所以叫土地使用权证,作为住宅,一般为70年,作为商业,一般为30-50年。其实70年后的事情,你没有必要去考虑,那时的你和那时的政策谁也不知道。即使土地使用期限到了,也只需要缴纳少许的土地使用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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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产权到期后三种解决办法:  一、重签合同,续缴出让金  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国家如果需要收回土地,产权人可以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届时,国家、小区业主集体和业主个人之间如何谋求利益的**大平衡点,成为这一做法能否实施的关键。这笔土地使用金具体数额多少,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缴纳,法律是否允许强行拆迁该业主的房屋,都需要法律明确规定。  二、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这是一种**简单的办法,国家直接收回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筑物,对房屋所有者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房主可用这笔补偿在其他地方重新购买房屋居住。当然,这笔一次性的补偿必须达到房主购置新房的标准,**好根据当前房屋位置、面积、户型以对应的市场价格补偿。  三、国家收回土地,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由于我国的土地所有权除了集体所有的以外,都是国家享有所有权,所谓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授予土地使用权,而房屋使用权是没有期限的。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具体的解决可以是,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收回,房随地走,个人的房屋也被收回,国家在其他地方另建安置住房,并给予房主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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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更正一下:房产证是不会到期的,终生都是你的。你说的70年,是指的土地证。所谓房子是你的,是指你是房屋的所有人,即拥有该套房屋的产权,产权包含2部分:一是房产证、一是土地证(全称“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是终生的,没有期限。土地是国家的,因此你只有使用权,所以叫土地使用权证,作为住宅,一般为70年,作为商业,一般为30-50年。其实70年后的事情,你没有必要去考虑,那时的你和那时的政策谁也不知道。即使土地使用期限到了,也只需要缴纳少许的土地使用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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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屋产权证到期后怎么办《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这使得住宅业主感到安心。自动续期解决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在期限上的冲突问题,消除了二手房购买者对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后顾之忧,将促进二手房的流转,有利于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虽然《物权法》没有提及续期后的费用及相关问题,对商业和综合建设用地如何处理,能否自动续期也没有具体规定,不过,随着后续法律法规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将对《物权法》相关部分进行补充。二、房屋产权期限是多久(一)房屋产权只有70年,签订买房合同时,合同中有条款注明,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年限住宅用地为70年。既然土地使用权只有70年,那么是不是我们买的房子其所有权只有70年,那么是不是我们买的房子其所有权也只有70年呢?(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所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所以购房者买的房子所有权不只有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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