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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办房产证有什么风险?谁能说说呢?

141****9799 | 2019-06-27 09:18:07

已有4个回答

  • 136****4698

    首先要了解的是委托公证是个人或组织委托给他人办里相关事宜的一种授权方式,做这种委托只需委托人自愿拿着相关证件及资料然后拿着受托人的省份证复印件不要受托人到场的情况下就可以完成的。所以它的性质是单方性的。也就是说只要委托人一方就可以随时取消公证。
      全权公证只是说关于房子买卖的所有要办理的事宜都委托给受托人来办理,受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而已。但仍然是单方性的。所以他是不能等同于过户的,比如做完此公证后,你是可以拿着公证书和房本去做任何买卖相关的事宜。但只要在您卖给下一家即将过户之前,业主只要去公证处单方面强烈申请注销公证,并拿着注销证明去过户大厅,您恐怕就过不了户了。只要是“委托”公证就是单方性的。若想要把该房产拿到自己名下,又不过户的情况下,恐怕得做财产公证,直接公证到当事人名下。而不是委托公证,或者走赠予的方式,**佳方式就是过户。

    查看全文↓ 2019-06-27 09:19:13
  • 136****8603

    1.为了逃避营业税,暂不过户。这样的房子虽然有了产权,看似保险,但仍存在着交易不成功的风险。由于房屋整体出于增值趋势,卖房者可能因房屋增值大而要求取消交易。虽然签订了合同,也进行了公证,但法院就此类纠纷判决时,不一定会判房子属于购房者。
    2.房屋权利受到限制。比如,房屋产权所有人由于民事诉讼、刑事惩罚等,使房子被查封、抵押,卖方权利就不能全面行使。
    3.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房屋共有人通常指房主的妻子或丈夫,购房者在买房时要房主与共有人都同意才行。
    4.卖房者对房屋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比如一些单位分房后,房子就由职工一直居住,但是单位并没有将房子产权转给职工个人,此时居住者对房子只有使用的权利,而没有买卖的权利。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公证处不予公证,即使公证了也不具法律效力。
    5.联建房、小产权房拿不到产权证。这类房屋是无法取得合法房产证的,如不符合城市规划,政府可以对这类房屋进行无偿拆除,所有损失只能购房者自己承担。
    6.产权证仍在办理的过渡类型房产。当房地产公司的相关手续不齐全时,开发商可能会推迟给买受人发放房产证,此时一手买房人面临拿不到房产证的风险。一手卖房人再卖出后,风险就转嫁给了二手购房者。

    查看全文↓ 2019-06-27 09:18:58
  • 135****0088

    《房屋登记办法》第六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一)预购商品房
    (二)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
    (三)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八条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相应的房屋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当事人申请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预告登记事项办理相应的登记。
    第七十二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
    (四)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五)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六)其他必要材料。

    查看全文↓ 2019-06-27 09:18:47
  • 151****5116

    1.为了逃避营业税,暂不过户。
    2.房屋权利受到限制。
    3.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
    4.卖房者对房屋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
    5.联建房、小产权房拿不到产权证。
    6.产权证仍在办理的过渡类型房产。

    房屋公证的作用
    1、将公证纳入房产管理活动体系,使公证成为房产交易的必经程序,对房产市场的培育和房产交易活动的健康发展及交易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具有促进和保障的作用。
    (一)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民事行为的真实性包括两层意思:
    (1)是该行为确系行为人所为。
    (2)是行为人所为确系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2、房产交易如经公证,通过公证机构严格、详细的询问、告知、审查程序和证据提留措施,使交易人诚实、详尽地交流相关情况,全面、具体地表达自己的意见,确保意思表示的真实性,能有效地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3、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4、房产交易涉及的法律较多,其行为不仅为专门的房地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范,同时也为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继承法、婚姻法和公司法等法律所调整。
    5、确保房产交易行为合法,难度**大的是保证交易行为不与任何法律规定相抵触。

    查看全文↓ 2019-06-27 09:18:29

相关问题

  • 委托书上写明授权事项、授权范围、授权期间、授权的权限等一些重要事项,就不会有什么风险的。

    全部3个回答>
  • 通用材料及相关材料如下:1.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办理本市房产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3.委托书;4.委托人需要亲自到公证处申办委托公证。委托出卖夫妻共有房产的,夫妻双方均须到公证处申办公证。5.委托领取产权证的,需要另行提供《业务受理单》原件。6.委托出卖房产的,需要另行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主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房改房还需提供房改档案;房主无配偶的,需提供未婚证明/未再婚证明。7.委托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需要另行提供购房合同、交款发票 。

    全部3个回答>
  • 可以!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委托人与受托人必须到本地公证处写公证书!

    全部3个回答>
  • 1.新房:1期房预售的商品房销售制度下,购房者经常会担心房子出现被抵押、一房二卖等风险,因而建议市民在购房时要注意以下几点来尽**大程度降低风险。2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前必须具备的许可证书,同时购房前就要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标注的“楼盘的具体坐落、楼栋号等”详细信息。对无证项目不要轻信,更不要签订买卖协议、给付定金。3查询所购房屋状态。对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购房者还可到房屋所在地交易管理部门查询或沈阳市房产局网站“商品房楼盘销售情况、户型、面积”查询一栏,查看该房是否有抵押、查封或已被出售等限制情况,如果有,也不可购买。4及时办理合同备案购房者经过“看”、“查”确认无误后就可与开发商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END2.二手房:二手房买卖的流程一般较一手房繁杂,很多地方不注意可能就会吃大亏。分析师同样总结了三点。详细约定屋内附属设施首先,在买卖合同附件“房屋内附属设备状况及室内装饰情况”中,应尽可能把随房屋一同转移的家电、家具的数量、种类、型号等详细列明;其次,如果无法详细列明的,则尽量要求卖家应承诺房屋交付时屋内附属设施保持原状,如有损坏、缺失应承担相应责任。3 检查房屋有无质量问题A. 注意房屋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是否改动过房屋的内外部结构,阳台是否是业主擅自封闭的,这涉及到面积如何计算的问题。B.要注意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户型是否合理,有没有特别不适合居住的缺点,如屋内管线走线是否合理;天花板、屋顶是否有渗水的痕迹;墙壁是否有爆裂或脱皮等明显问题。C.注意查看屋内水、电、煤配套设施是否正常。4及时到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家除了对买卖合同条款注意把关外,对合同签订后及时进行过户登记也不可忽视,要加强权利登记的风险意识,不要怠于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全部3个回答>
  • 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建议不要私下购买(不能上市交易的),风险太大。1. 如果将来可以办理房产证的,可以以租金抵扣购房款(等对方办理了房产证后再买),在卖方办理完毕房产证后,可办理过户手续,把租金抵做购房款,对双方潜在的风险都有防范!可以找一家全国连锁的正规品牌中介机构办理,更有保障!2. 在没有完全过户前,一切未知的因素都有可能发生,例如:卖方离婚,死亡,查封,抵押,共有权人状况,都会增加过户时间及过户费用,极大的增加购房成本。3.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是不能进行交易的,原因如下:  首先,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讲,没有房产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因为我国规定,房产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所谓的“过户”)为准,没有房产证的房产是不可以办理过户的,国家不保护不过户的房产交易。  其次, 建议大家不要购买这类房子,因为没有房产证将不能贷款、不能过户、也不能办理公证,所签署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第三, 没有房产证不能办理过户的话,那么其中隐藏的风险将会很大,不过户的话房产的所有权还是原业主的。例如,如果原业主离异的话房产将会被分割,如果有债务被起诉的话,那么这套房产将会被法院列入可执行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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