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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概念是什么?应该怎么查询呢?

158****4535 | 2019-06-28 11:24:02

已有5个回答

  • 132****0761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只适用于城市商品房.并在预售前,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查看全文↓ 2019-06-28 11:24:57
  • 152****4428

    商品房是指开发商以市场地价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进行开发建设,并经国土局批准在市场上流通的房地产,它是在获取房产证后,可自行转让、出租、继承、抵押、交换的固定资产。

    查看全文↓ 2019-06-28 11:24:51
  • 158****3376

    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
      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又被称为不动产
      房地产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 、建筑物、房地合一。在房地产拍卖中,其拍卖标的也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状态下的物质实体及其权益。
    [编辑本段]房地产的特征
      每一类拍卖标的都有自己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是与该类标的物的特性相联系的,房地产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 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
      (二) 使用的长期性。
      (三) 影响因素多样性。
      (四) 投资大量性。
      (五) 保值增值性。
    [编辑本段]房地产的类别
      由于房地产是由土地及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构成,对于土地和房屋可以按以下方法分类:
      (一)根据土地的用途分类:
      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规定》,城市用地可以分为九类:
      1、 居住用地
      2、 公用设施用地(含商业用地)
      3、 工业用地
      4、 仓储用地
      5、 对外交通用地
      6、 道路广场用地
      7、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8、 绿化用地
      9、 特殊用地
      (二)根据房屋的用途分类:
      按照房屋的使用功能可以分成八类:
      1、 住宅
      2、 工业厂房和仓库
      3、 商场和店铺
      4、 办公楼
      5、 宾馆酒店
      6、 文体娱乐设施
      7、 政府和公用设施
      8、 多功能建筑(综合楼宇)

    查看全文↓ 2019-06-28 11:24:43
  • 137****4636

     房地产概述
      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
      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又被称为不动产。
      房地产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 、建筑物、房地合一。在房地产拍卖中,其拍卖标的也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状态下的物质实体及其权益。
      房地产的特征
      每一类拍卖标的都有自己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是与该类标的物的特性相联系的,房地产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 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
      (二) 使用的长期性。
      (三) 影响因素多样性。
      (四) 投资大量性。
      (五) 保值增值性。
      [编辑本段]房地产的类别
      由于房地产是由土地及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构成,对于土地和房屋可以按以下方法分类:
      (一)根据土地的用途分类:
      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规定》,城市用地可以分为九类:
      1、 居住用地
      2、 公用设施用地(含商业用地)
      3、 工业用地
      4、 仓储用地
      5、 对外交通用地
      6、 道路广场用地
      7、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8、 绿化用地
      9、 特殊用地
      (二)根据房屋的用途分类:
      按照房屋的使用功能可以分成八类:
      1、 住宅
      2、 工业厂房和仓库
      3、 商场和店铺
      4、 办公楼
      5、 宾馆酒店
      6、 文体娱乐设施
      7、 政府和公用设施
      8、 多功能建筑(综合楼宇)

    查看全文↓ 2019-06-28 11:24:35
  • 156****0648

    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查看全文↓ 2019-06-28 11:24:28

相关问题

  • 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因为可以在市场上买卖流通,属于商品类型,所以叫商品房。

    全部3个回答>
  • 商品房——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其次是要了解什么是商品。商品——是可以用来与别人交换的财产,换句话说,商品是具有所有权并可以用来和别人交换的财富。因此,和所有财产一样商品也具有两种价值属性,即商品本身相对于人的需求的财富价值以及相对于人们获得它而付出代价的财产价值。显然,商品的财产价值并不是商品本身所具有的价值,而是它的所有权的价值,一旦所有权消失,那么商品的财产价值也就不存在了。 第一,从年限上讲,商品房有使用年限和所有权年限,前者是建筑屋的使用寿命。后者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这些都比其他的商品要长久一些。第二,从区域上讲,不可挪动型商品。商品房和其他商品不一样。它不可随意从A城转移到B城。第三,从流转上讲,手续复杂性,和其他商品对比,要琐碎的多。第四,从生产过程,建造周期长,后期完善配套比其他商品花费资金和心思多。

    全部3个回答>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3、《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全部5个回答>
  •   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  1、内销商品房,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实[1]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形式,经过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建成后用于在境内范围(目前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2、外销商品房,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政府外资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通过实行土地批租形式  商品房  ,报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列入正式项目计划,建成后用于向境内、外出租的住宅,商业用房及其他建筑物。   为进一步简化交易手续、刺激住房消费,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平稳的原则,北京市政府1999年11月发文规定,除花园式住宅、部队住房和按照市政府制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公有住房(廉租房)外,普通内销商品房、侨汇房、经济适用住房,职工已购公有住房、动迁房、职工住宅和其他划拨土地上的住房交易,统一归并为内销商品住房交易,销售对象为中国境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和改革开放后赴境外的中国公民。   2002年9月1日,北京市取消内、外销商品房的区别。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推向市场的,并可以自由买卖交易的房屋都应该是一种商品。

    全部3个回答>
  • 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的企业,统一设计,批量建造后自定价格(市场价)出售的具有产权证和国土证的房屋。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及其他建筑物,但是不包括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商品房一般拥有齐全的配套设施,如供水供电、绿化、停车位等 价格由土地使用权取得费、住宅开发成本、住宅开发期间费用、利润、税金、商品住宅差价等六部分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看,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在中国大陆,与商品房相对的一个概念是经济适用房,在香港、澳门、新加坡等地叫“社会保障住房”。经济适用房,由政府限定建筑标准和价格,并只能由特定的低收入人群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