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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款购房房产证怎么办?有什么作用吗?

137****6115 | 2019-07-02 15:45:58

已有4个回答

  • 143****4081

    办理流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查看全文↓ 2019-07-02 15:46:46
  • 133****7235

    1、支出少
    虽然第一次付的钱多,但从买房的总钱数来看,可以免除各种手续费、银行利息等。而且,一次性付款可以和开发商讨价还价,进一步节省购房款。目前,针对一次性付款购商品房给予一定的折扣优惠,基本上已成了楼盘统一的优惠活动,只是折扣度不同而已。
    如购买一套总价100万元的住宅,若一次性付款,开发商给予3%的优惠,仅这一项就可以节省3万元的购房支出。
    全款买房有何利弊
    2、流程简
    全款买房,直接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省时方便。对于购置二套房产的人而言,除了省去了贷款利率上浮的支出外,也节省了与银行周旋的时间和精力。
    3、易出手
    从投资的角度说,付全款购买的房子再出售比较方便,不必受银行贷款的约束,一旦房价上升,转手套现快,退出容易。即便不想出售,发生经济困难时,还可以向银行进行房屋抵押。
    4、压力大
    一次性全款购房,对于那些经济基础较为薄弱的购房者来说,会成为一个不小的负担。如果不是资金充裕,一次性购房的投入太大,也许会影响购房者的其他投资。
    5、变数大
    就大多数在售房源为期房的楼盘而言,购房者选择一次性付款会加大购房风险。选择一次性付款,各楼盘会要求购房者在预售阶段交纳所有房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然而,在交易过程中,很多预售楼盘存在五证不全的问题,虽然销售人员承诺在一定时间段内会补齐手续,但对购房者来说,却充满了未知的变数,其中**大的问题就是“备案难”。

    查看全文↓ 2019-07-02 15:46:40
  • 148****1635

    全款买房子房产证多久能下来;只要商品开发商完善了以下手续, 房产证在3-6个月就能办理下来。。。
    需要开发商的各种国土手续齐全、开发立项、规划报批、施工图审、修建手续、报建报检、预售证等等,的手续办理齐备。
    还需要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包括其它的消防、环保设施验收合格。
    这些完善后,才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在办理房产证开始后,还需要3-6个才能拿到房证。

    查看全文↓ 2019-07-02 15:46:35
  • 156****5485

    出卖人延期交房,属于《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中“当事人一方延期履行主要债务”的情形。按照该条第三项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延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十五条进一步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按照**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出卖人延期交房的,经买受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延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查看全文↓ 2019-07-02 15: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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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先生付全款买套房,从买房到现在都快3年了,房产证却还迟迟办不下来,到底是怎么回事?业主该怎么办?[房产证 不动产证业主们的疑惑“我什么时候才能拿到房产证?从买房到现在已经快3年了,开发商一直不给办证。”“我买房交的全款,到现在手里只有购房合同。”“我办了分期,房产证是押在银行了吧?”“买房的时候说是大产权,证件齐全,怎么到现在也办不了证呢?”在小区业主群里,大家纷纷表达自己的疑惑。证件齐全,就是办不了李先生前去市房管办理房产证。按照大厅墙上所公布的办理房产证条件,带齐了购房合同、、契税等证明,但却被工作人员告知不能办理。也就是说,目前不能办理,要办的话得去问开发商。无奈之下,李先生拿出当时签订的购房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如果不能按时办证,开发商要赔偿违约金。但是。令李先生疑惑的是,他能拿着合同找开发商赔钱吗?赔完钱了什么时候能办房产证呢?为什么办不了?房产证是房屋产权的证明。买了房却没有证无疑会对购房者的生活产生影响。在实际生活中,购房者没有按时拿到房产证的原因五花八门。小产权房先天办证条件不足导致无法办理暂且不提,有些号称是大产权的房子也存在扯皮现象:比如,开发商将房屋“一房二卖”;开发商擅自更改原有规划;开发商与承建商在房屋建设过程中产生分歧甚至法律纠纷;开发商在竣工备案环节不能如期完成;还有可能是购房户自身的原因或者其他历史原因等。购房者应该怎么办?李先生买的就是大产权房,不能办证是因为开发商后期手续不完备。此类纠纷终导致的结果还是开发商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协助购房者办理房屋权证。面对这样的情况,购房者该怎么办呢?律师建议,首先,如果房地产公司经营良好,建议购房者可以聘请专业律师为其出具律师函,函件中可以指明开发商逾期未给购房者办理房产证,已经违背了合同约定,应承担逾期未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如按照合同约定应予赔偿损失等内容。出具律师函的原因在于此类情况开发商很有可能已经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如若走诉讼程序可能会花较大的时间和金钱成本。如果房地产公司经营状况不好,公司运营已陷入停顿,甚至濒临破产,则此时律师函的作用已经不大,建议采取诉讼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至于赔偿后的房产证办理,还是要事先与开发商协调好,明确办证期限和开发商应负的责任,督促他们尽快备齐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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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样做是不合法的,我们这房屋抵押贷款后,银行一般是不留房产证的,一般会留置他项权证。把房本会给你,上面写着抵押给某某银行。房产商这样做肯定是不合理的。

    全部4个回答>
  • 在房屋买卖时,我们都会签订购房合同。但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购房者遗失购房合同的情况,部分购房者认为购房合同遗失就失去了产权凭证,实际并非如此。不过,购房合同丢失也会有一定的法律风险。购房合同丢失会引发什么风险,主要看合同在什么时候丢失的。第一种情况,如果是在做预售登记前购房者将合同丢失的话,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第二种情况,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合同,这时候可能会对按揭的办理造成影响。可以采取的措施是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第三种情况,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合同丢了,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全部3个回答>
  •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不很详细,分析一下: 1、如果交了契税、维修基金等费用的话,那这些手续就可以办理房产证。 2、如果没交了契税、维修基金等费用,那就要生办法找到开发商,把发票底联复印盖章,再去办相关手续。

    全部3个回答>
  • 房产证和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在不小心弄丢了房产证和购房合同之后很多人都表现得很慌张,不知道要怎么办?其实不用害怕,只是我们可能还不太了解这个应对政策,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备件申请1.申请人到房地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营业情况等。2.提供营业旁证(租簿或户口簿)。3.填写遗失房地产证的具结书。4.凭身份证明,带上列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二、备案查档1.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三、登报声明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 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报纸和临时收据到房地局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四、勘丈入册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五、登记审查核准由房地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六、缮证发证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收费标准是房屋权证工本费10元/本,印花税5元/本。购房合同不慎丢失怎么办一般来讲,分两种情况:第一,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第二,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应当针对房屋买卖合同,我国采取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法律不予保护。若能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操作,就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如果您的情况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况,可以采纳以下建议:首先,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证明,记着要加盖财务有效章以便查询。其次,倘若不幸与无信誉可言的开发商遭遇,可以设法就所购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协议中可以隐讳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宜,这样就可以起到与原合同应有的作用。尽量想办法得到这一份原合同的复印件备用。一般来说,开发商出具的应该是正式,财务有底可查,很难做假,所以一般来讲不用担心。当然了,为了防患于未然,还是建议购房者不要无故地随身携带合同和交款凭证原件。若须办理相关房产手续,可以先将资料复印一份?使用复印件有时一样能独当一面,这样丢了原件还有复印件做底牌,能够在以后通过法律或其他途径解决争端时提供凭证,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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