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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如何被注销?证被注销的情况有哪些?房产证丢失如何补办?

159****1277 | 2019-07-26 07:31:31

已有3个回答

  • 132****3446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八条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一)房屋灭失的;
    (二)放弃所有权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释义】本条所述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一般发生在房屋或房屋权利发生消灭或终止时权利人申请的登记,注销登记属于权属登记的一个种类。原《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这里规定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有两种情形,一是因房屋灭失,这和本办法规定是一致的;二是因土地使用年限届满的,这在本办法中未予规定。《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做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国务院早在1990年5月19日发布了第55号令《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居住用地为七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为五十年;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物权法》对土地使用权期限制度做了较大调整,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故《办法》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对土地使用年限届满的房屋应当办理所有权注销登记这一规定不予保留。所有权人申请注销决定的具体情形包括房屋灭失、所有权人放弃所有权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房屋灭失。房屋灭失是指房屋因为倒塌或者被拆除而在物理形态上消灭。房屋作为登记的客体,是登记的前提和基础,一旦客体不复存在,房屋所有权也失去了依存的基础。房屋灭失后房屋上所设立的各种物权也随之消灭,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根据《物权法》第三十条规定: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查看全文↓ 2019-07-26 07:31:44
  • 155****4573

    一、房屋注销的条件: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2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有权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一)申报不实的;

    (二)涂改房屋权属证书的;

    (三)房屋权利灭失,而权利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屋权属注销登记的;

    (四)因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房屋权属登记不实的。

    注销房屋权属证书,登记机关应当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权利人。

    二、房产证丢失补办程序:

    (一)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1、带上户口簿,你的身份证。

    2、填写遗失房地产证的具结书。

    3、带上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查看全文↓ 2019-07-26 07:31:40
  • 132****3424

    买房都要经历一个漫长的等待和办理各项手续的过程,时间一长、过程一复杂,难免会出现房产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等材料遗失的情况。要是丢失找不回了该怎么补办呢?







    1、购房发票丢失


    需要提供经过税务机关盖章的发票复印件,否则不能提取公积金。



    购房发票丢失不能补开,不过有补救办法。假如购房发票是开发商开具,可以到开发商处,把电子票记录调出来重新打印,或者把发票存根联复印,写上“此件与原件相符”的字样,打印件或复印件加盖该公司的发票专用章,即可作为抵扣凭证。



    2、购房合同丢失


    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若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



    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3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到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若此时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3、房产证丢失


    a、办理遗失补证需要的材料:



    ①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

    ②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③申请补办报告。

    ④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⑤遗失启示(整张报纸)。

    ⑥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

    ⑦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提供申请人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⑧房屋已抵押的,须提供抵押权人同意证明。



    b、补办方法



    ①老人去世,其房产证找不到,房屋继承人可以提供死亡证明及前述其他资料可以办理补证手续。

    ②产权人为未成年人,其监护人可以代为申请,提供户口簿或出生证明等证明监护人身份的证明及前述其他资料可以办理补证手续。

    ③房产证找不到了,经常还有一些情况:办理过房屋抵押登记,但是忘记领取房产证。房产证已经留存于按揭的银行,等还清贷款后,银行再交还。

    查看全文↓ 2019-07-26 07:31:39

相关问题

  • 按照规定必须是本人携带身份证及其购房发票等一系列与之相关的材料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但是各地规定有松有紧,也不太一样,你可以咨询你所购买房屋归属的房管局问一下。有这样的情况,可以找一个委托人,签好委托书,然后委托人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有的需要户口本),带着房屋权属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及其购房发票等一系列资料。如果是因为原房产证丢失,还要房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这个委托书是需要公证的。如果你在国外,只需要当地大使馆签字就OK,如果是在国内。那么就找个律师事务所或是其他能公证的地方就好。。当然如果你的关系硬的话找找房管局的管事的,也能办。中国就是一个情大于法的国家,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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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说的那种情况无法注销。注销一般是指房产灭失后才注消,另外,按你所说,是你父母的名字,房产政策对你本人是没有影响的。如果你真的注销成功了,对买房子的老人有影响的,我国房产是以登记生效,如果登记机关将该房产注销了,那买房的老人就没有那个房产资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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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有权注销房屋权属证书:(一)申报不实的;(二)涂改房屋权属证书的;(三)房屋权利灭失,而权利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屋权属注销登记的;(四)因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房屋权属登记不实的。注销房屋权属证书,登记机关应当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权利人。

  • 咨询当地房管局。(已房管局所说为准)房产证注销登记的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初审→核准→记载于登记簿→立卷归档。房产证注销登记办理需要满足的申请条件:(一)土地使用权依法终止的;(二)房屋因倒塌、拆除等原因灭失的;(三)房屋所有权因放弃而终止的;(四)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房产证注销登记办理需要的申请材料:1、房地产变更及其他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①属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内地人士提供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可提供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中国护照等身份证明;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提供户口簿;港澳人士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或者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人士提供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旅行证或者身份证;境外人士提供护照。②内地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境外(包括港、澳、台)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经公证或见证的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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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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