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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多卖是怎么办到的?开发商一房多卖了怎么办?怎么防止一房多卖?

134****0219 | 2019-09-07 20:56:57

已有5个回答

  • 157****5633

    购房者买房**怕遇到糟心事,**糟心的就是买了房子却发现房子不是自己的?开发商把同一套房子卖给了两个人,甚至是多个人。遇到这种一房二(多)卖的情况,该怎么办?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开发商一房二卖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的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因此,遇到一房二卖的情况,购房者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想要达到的目的,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或者请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返还已经支付的房款及利息。并且对于一房二卖的情况,法律还规定了额外的惩罚,即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经支付的购房款一倍的赔偿金。当然,在实践中,对于一房二卖的情况,购房者也应当时刻提高警惕,注意对证据的收集和保存,以备不时之需。法律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查看全文↓ 2019-09-07 20:57:22
  • 156****3665

    南拥有得天独厚的气候自然环境,特有的纯净空气和适宜气候,海南的基础设施越来越齐全,生活条件越来越方便,吸引越来越多人来海南买房

    近期臻房我了解到海南一些楼盘出现了一房多卖的现象。

    现在有很多人买房,然后发现房产开发商或者卖房人将一座房屋卖给了两个购房者,这就是一房两卖,那么究竟什么是一房两卖,一房两卖有什么后果,今天我就整理了相关的知识。

    查看全文↓ 2019-09-07 20:57:19
  • 146****5838

    为防止一房二卖情况的发生,物权法设定了预告登记制度。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期房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房主再次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
    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进行抵押。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不过,预告登记的有效期限并非无限长,物权法同时规定,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因此,要防止一房二卖,只进行预告登记还不够的,还要及时办理产权过户,办出自己的产证,才能彻底保证房屋的物权。
    二手房网签也可以使房产交易透明化,通过规范合同文本,充分保障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通过备案有效防止一房二卖。
    同时,买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尽量能够明确“一房二卖”等禁止性规定,并加重此种行为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条【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查看全文↓ 2019-09-07 20:57:14
  • 135****0497


    3月14日,固安县富方园小区6、7号楼尚未开工,露出深约5米的地基。该小区商品房被一房多卖,涉及近百名业主。

      2013年初,北京市民杨女士在河北固安县富方园小区全款买了套商品房,因开发商屡屡推迟交房期,杨女士私下查询发现,自己所买的房子早在3年前就被开发商卖给了别人。



      据记者调查,杨女士的遭遇并非孤例,在该小区有一套房甚至被卖给了4名购房者。据不完全统计,该小区有近百名购房者遭遇一房多卖,且房屋至今仍是“烂尾楼”。此外,该小区仅3栋楼取得了施工、预售等手续。

      3月14日,固安县副县长李华辉回应称,原开发商董事长缴蕴培已被刑拘,有关部门正协调解决此事。



      交房期限遭拖延因一房多卖



      2013年3月,杨女士以每平方米5500元的价格,购买了河北省固安县富方园小区2号楼1单元的一套商品房,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的次日她就缴纳了45万元的购房全款。销售人员先后向她出具了加盖有开发商企业财务专用章和销售专用章的两张收据证明。

      杨女士回忆称,当时销售人员称证件齐备,并且承诺签协议交全款后,一个星期内就能办理网签手续。

      记者在杨女士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上看到,该文书首页底部落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字样,协议**后还盖有固安县蕴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印章和法人缴蕴培的个人印章。文件明确出卖人将于2013年12月30日前交房,逾期60天将赔付违约金。但直至交房期限,销售人员的承诺未曾兑现。

      2014年2月,开发商与杨女士签下了《延期交房问题协调解决协议》,开发商承诺将在当年5月份前办完网签手续,并补偿延期交房损失。

      “开发商一拖再拖,后来我才知道,我买的商品房早在2010年的11月份就已被开发商卖给另一个人了。”杨女士称,自己在北京工作,为了此事多次往返固安,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相关情况,尽管有公职人员出面调解,但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其中一套房被同时卖给4名业主



      经调查,记者发现,富方园小区的开发商固安县蕴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交易商品房过程中,出现大范围重复销售现象。一名李姓购房者称,自己也遭遇了一房多售的情况,自己常年都在北京工作,直到自己加进了小区业主的维权QQ群,才发现自己购买的商品房被开发商一房多卖了。

      据业主们不完全统计,小区目前四百余名购房者中,遭遇商品房重复销售的人数近百人,涉事金额已逾千万。其中,富方园小区2号楼1单元503号商品房竟然被开发商同时卖给了四个业主。

      记者比对了多份买卖合同后发现,被重复销售的同一套商品房建筑面积并不一样,在合同条款中有明显出入,但合同**后都盖有开发商印章,并开具了加印收据证明。

      该小区除了商品房项目存在一房多卖情况,部分回迁房也被当做商品房卖掉,其中也出现了重复销售的现象。回迁户张先生称,开发商曾经许诺每个月给回迁户的租房补助现在已经停止发放。



      官方回应

      原开发商董事长已被刑拘



      针对富方园一房多卖的情况,记者与固安县副县长李华辉取得联系。李华辉表示,固安县政府对此案非常重视,已经作为重点案件来处理,原开发商董事长缴蕴培现已被公安局刑拘,目前正在走法律程序。

      “遭遇一房多卖的购房者,还要房子的就先登记,希望退款就约定时间退款。”李华辉称自己刚上任,对此事并不了解,但现已责令相关部门介入调解,实时反馈该事件的进展,争取早日解决此事。

    查看全文↓ 2019-09-07 20:57:10
  • 137****4960

    一房多卖,是指房产所有人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将同一房屋卖于不同的购房者。一房多卖,是二手房市场不规范的产物,购房者交了钱才知道房子早已卖给了别人。房子无法拿到,钱也无法追讨,损失太大了。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一房多卖的相关信息。

    如何防止二手房出现一房多卖





    1、登记簿作用很重要

    除房产证外,房屋还有第二张“身份证”——房屋登记薄。房屋登记簿是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由房屋登记机构管理。当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时,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2、预告登记防止“一房两卖”





    在日常购房过程中,购房者买了期房,要等到收房后一段时间才能获得相应的房屋权属证明,开发商有时为了追逐利润而将房屋两次甚至多次销售,由此引发的纠纷不在少数。为了解决房屋权属的“真空期”,《房屋登记办法》专门设立规定的“预告登记”一节。

    具有预购商品房、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也就是说,消费者交了**买了期房之后,就可凭借商品房预售合同到有关部门办理“预告登记”,在登记薄上写明某栋某套房已经卖给了某人。而且,开发商未按照约定与购房人申请预告登记的,购房人可单方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3、共有房屋登记

    查看全文↓ 2019-09-07 20:57:04

相关问题

  • 开发商一房多买,其实这种现象我们并不难看到。那么我们该如何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呢?遭遇一房多卖购房者又该如何维权呢?小编在这里为大家搜集了一些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商品房买卖行为适用的法律有《民法通则》、《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由于商品房交易行为比较复杂,**高人民法院在2003年3月24日发布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专门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房屋出卖方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行为进行规范处理。为了保证买受人对其所购房屋拥有依法受保护的所有权,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也规定,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以房屋产权登记为标准。但在实际的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由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付款与办理产权登记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不良房产商在此期间可能会一房多卖,**后也许只有出价**高的买受者得到了产权证,买受人的利益因此受到极大损害。为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物权法》第20条规定了预告登记制度,即买受人只要和开发商签订了预售买卖合同,即可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保证将来获得对于不动产的所有权。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遭遇一房多卖购房者如何维权?遭遇一房多卖时购房者首先可以确定购房合同是否有效,能否取得房屋所有权要看合同签订的时间。出卖人将商品房数次出卖所签订的合同,只要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无效情形,均应认定为有效合同。不能履行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在此情形下,先办理商品房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未进行房屋产权登记但开发商已交付的,已经合法取得商品房的买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但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恶意串通的除外。既未登记,又未合法占有商品房的,依法支持买卖合同成立时间在先的买受人履行合同的请求。所以能否取得房屋所有权要区分所有购房人签订合同的时间顺序,以及是否有购房人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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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通过签订网签合同就能解决这个问题。二,网签合同:指由于无法面对面或者为了更加方便而在网络上直接鉴定合同的行为。房地产的网签是出让方和买受方签订合同后,要到房管局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可以通过这个号在网上进行查询。三,网签合同是办理贷款必须提供的手续之一,有了网签合同,就能有效防止一房多卖了。如果开发商单方面撤销网签合同,房管局会知道并且质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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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指定买家的名字,可防止中介方炒楼,防止“一房多卖”。二、如果业主默认炒家的炒楼行为,可指定受托人与买方签署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必须在一间公证处进行一站式公证。三、委托书条款中指定委托期限:三个月、六个月、一年等等。**好不要签“办妥为止”。四、指定收款账户。五、委托亲戚朋友出售的**好在委托条款中指定**低售价,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六、在民事借款及担保中,尽量选择抵押登记的方式保障债权人利益,不要使用全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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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了预防卖方一房多卖,买房人要以合理方法限制卖方违约的可能性:1、房价波动比较大,建议从签订合同到**终过户交付,时间不要拖得太长,时间越长,发生变化的可能性越大,产生纠纷的可能性自然就增加了。2、可能的话,将付一定款项后,即使暂时不能过户,也要先交付房屋,房屋交付后,房主再想把房子卖给其他人,往往不那么容易。3、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应尽快办理网签手续,这样可以避免卖方把房屋过户给其他人。4、在合同中,**好约定适量的且有一定约束力和制裁力的定金或违约金条款,使对方在违约时成本增加。有些几百万的房产,定金或违约金才约定几万元,明显没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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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你释疑:开发商是找了个体面的借口准备将原先暂时留存的房屋卖出。疑问一,你觉得该楼已经可以正常住人了,怎还会是“期房”?专业地讲,期房与现房的根本性区别在于开发商是否已经取得了大产证。若没,则尽管已经住了十年,它仍是“期房”。疑问二,“买下了,但网上信息显示可售”。说明合同不是网签的、也可能没签合同、或签了后没去办合同备案。此种情况下,切忌与该名义上的买房人发生钱的往来。可要求开发商出示他们之间的已经签订的合同。无论结果如何,都要求与开发商签署一手房合同。拿得出原有合同的要求先办理原合同解除,拿不出合同的就当一手房合同签约,你只能付房款给开发商而不是给那个人。因为那个关系户拿不出产权证就不是产权人,非产权人是没资格卖房给别人的。房款付给不可卖房的个人,岂不不关开发商的事?目前能与开发商签订的也只能是《预售合同》——道理同上。“怎样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网签合同就是一项很有效的技术措施,全国各地应该都大多执行了。可以简单认为:若能网签合同,就可避开一房多卖陷阱。若没实行网签,还可以事先去交易中心查询窗口得到**新的书面查询结果,以避免网站信息的滞后带来的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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