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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还在可以办继承房产吗?应该怎么做呢?

153****0666 | 2019-09-11 09:06:47

已有4个回答

  • 144****8268

    1、你父亲名下的房子,虽然由你住着,但属于你父亲的财产。当你父亲去世后,他名下的这处房子,将作为你父亲的遗产,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由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共同继承(配偶、子女、父母)。如果你父亲只有你一个子女,那么父亲的这处房子将由你依法继承。如国还有其他继承人,则遗产将由所有继承人共同继承。
    2、由于我国对房地产不动产采取登记确权政策,即谁登记谁拥有。即使你现在就住在里面,且你作为唯一继承人继承了该房子的所有权,但由于你继承父亲的遗产后因种种原因,并未办理过户手续,则该房子的所有权,仍然未发生转移,还是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因该房子派生出的所有权利与你无关。
    因此,为免生不测及省却麻烦,建议你尽快办理相应产权变更手续,这是第一要务。

    查看全文↓ 2019-09-11 09:07:09
  • 145****6691

    需要做好继承权公证书,然后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即可。
    办理继承权公证应提供如下材料:
    1、由医院或派出所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所遗财产证明。
    3、继承保险金的提供保险单据。
    4、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5、所遗不动产证明。
    6、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

    查看全文↓ 2019-09-11 09:07:05
  • 143****9149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 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 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因继承人的下列行为而丧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房产的继承和分割与其他财产不同,房产虽然可以分割但这种分割是有限的,如不能把一间房屋分成许多份。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由继承人共同继承,作为共有的房产。如一定要分割时,可以采用作 价分割的方法。房地产继承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法定继承,即死者生前没有交待或立下遗嘱,因此继承的顺序以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另一种是遗嘱继承,即死者在生前留有明确的意愿和指示,指示把自己的遗产死后留给什么人继承。

    查看全文↓ 2019-09-11 09:07:00
  • 142****9454

    这房子不管登记人是这位父亲还是其配偶,只要是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在没有约定前提,就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两人一家一半。
    在这位父亲过世,无遗嘱指定继承人前提,需要A按照继承法规定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均分配继承死者名下那一半房产份额。

    所以,两兄弟想继承,需要召集所有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所有继承人签署放弃继承,选取两兄弟继承,作个公证,得到公证书,两兄弟和他爹配偶一起到房管,办理继承一半房产,再有死者配偶把另一半买卖或是赠与两兄弟,才算他俩拥有全部产权。

    查看全文↓ 2019-09-11 09:06:53

相关问题

  • 1、不动产登记费。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79号)一、国土资源部和县级及以上地方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时,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二、不动产登记费由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缴纳。 三、不动产登记费按件定额收取。 八、不动产登记费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另行制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一)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住宅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登记,收取一次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二)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办理非住宅类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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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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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三种情况:  第一,根据遗嘱优先原则,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指定孙子继承其房产,则房产所有权,可以直接过户到孙子名下。  第二,如果没有遗嘱,且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继承份额仅限于其父亲或母亲的继承份额。  第三,这种情况是一种传统继承方式,也就是被继承人的子女都已经死亡,按照我国各地的继承习惯,则孙子可以继承老人的房屋。  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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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在我16岁的时候,父亲和现在的继母结了婚。我知道如果我当时要是满18岁今后就没有赡养的义务,但是我当时只有16岁,可是我当时已经在技校实习当中,已经自己挣钱,不在跟家里要钱了。  从你叙述的情况看,你和你继母之间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所以,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的规定,你可以不赡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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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费的问题,其实更建议你咨询交易中心中所设的税务窗口。我只能根据我的大致了解回复你。1、契税据说是不用交的。2、继承的房产将来出售,也是参照一般的房屋出售交税,也就是说如果是满五年且唯一一套住房,也是不用多交个人所得税的。3、建议你先出售自己的房屋,再将继承的房产变更登记至你名下。因为出售你自己的房屋时,尚未继承到房产,这就不影响你这套房屋出售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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