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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算套数吗?如果拆迁房没有房产怎么办?谁比较清楚的,麻烦解释下??

152****8736 | 2019-09-29 16:57:48

已有5个回答

  • 147****9163

    1、农村有房无户口的,拆迁的应只给予房屋的补偿,而没有安置补助。
    2、农村有房无户口,应认定没有该村的村民资格,因此不能享受村民待遇,即不能享受到只有该村村民才能享受到的待遇。只有该村村民才能享受到的待遇,比如家庭承包土地分配待遇、房屋拆迁时的安置补助待遇,等。
    3、农村房屋拆迁,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依附于土地征收,房屋被当作地上附着物对待。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时,对被拆迁房屋的,既有房屋的补偿,也有人口的安置补助。对房屋的补偿以评估价为标准,结合房屋成新,给予货币补偿;对人口的安置补助,即对具有村民资格的人给予安置补助,往往表现为人均给予若干安置房面积,也可能是每户给予若干宅基地面积。
    4、综上,在农村有房无户口的,因房屋系合法财产,所以在拆迁时应当给予房屋的货币补偿,但因没有该的村民资格,因而不能享受到安置补助待遇,即不能得到安置房面积或者宅基地面积。

    查看全文↓ 2019-09-29 16:58:55
  • 158****5754

    1.婚前娘家用我的名字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是月供和居住均为我的父母,如果我们夫妻想购房的话,算第几次购房。
    2.婚后我们跟公婆共居,如现住房拆迁我们是否拥有拆迁补偿金?房屋的户主是公公的名字,但是我们的户口均在该住处。

    查看全文↓ 2019-09-29 16:58:39
  • 143****1757

    第三十条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第三十一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
    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
    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
    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二条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因拆迁人
    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
    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三十三条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查看全文↓ 2019-09-29 16:58:22
  • 137****2031

    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二十二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
    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三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本条例第二十
    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
    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查看全文↓ 2019-09-29 16:58:12
  • 132****8546

    各个地方的规定不同,不一样的,按照国家规定,被拆迁户是可以选择安置方式的。

    查看全文↓ 2019-09-29 16:58:05

相关问题

  • 我国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房屋产权证是房屋产权的合法凭证”,“凡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其房屋产权的取得、转移、变更与他项权利的设定均为无效”,从法律上界定了房屋产权证是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合法依据,被拆迁人持有拆除房屋的产权证的,就应享受法律规定的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待遇。但是对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的被拆迁户能否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不能一概而论,应视情况而定。拆迁应该有相应的拆迁待遇,暂时没有房产证按照实际是不符合相关政策的,但如果没有房产登记备案,法律上是可以说无房,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提交申请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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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房屋产权证是房屋产权的合法凭证”,“凡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其房屋产权的取得、转移、变更与他项权利的设定均为无效”,从法律上界定了房屋产权证是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合法依据,被拆迁人持有拆除房屋的产权证的,就应享受法律规定的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待遇。但是对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的被拆迁户能否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不能一概而论,应视情况而定。拆迁应该有相应的拆迁待遇,暂时没有房产证按照实际是不符合相关政策的,但如果没有房产登记备案,法律上是可以说无房,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提交申请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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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房屋产权证是房屋产权的合法凭证”,“凡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其房屋产权的取得、转移、变更与他项权利的设定均为无效”,从法律上界定了房屋产权证是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合法依据,被拆迁人持有拆除房屋的产权证的,就应享受法律规定的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待遇。但是对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的被拆迁户能否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不能一概而论,应视情况而定。拆迁应该有相应的拆迁待遇,暂时没有房产证按照实际是不符合相关政策的,但如果没有房产登记备案,法律上是可以说无房,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提交申请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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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的地方规定拆迁安置房五年之内不能在市场上买卖,五年之后可以,那么在规定的五年时间内,理论上,这种房子只能由政府进行回购。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样的房子实际上在市场上还是有买卖,具体做法是买卖双方签订买卖房屋的合同,并按照约定买方先交给卖方70%-90%的房款,剩下的30%-10%房款,等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好以后,也就是超过政府规定的五年之后,办理好房屋过户手续,买方再交给卖方。不过想提醒楼主,房产是很大一笔财富,现在把房子卖了,等几年之后,你想再买回来,可能会发现你卖房时的钱不够买回和以前条件差不多的房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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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没有房产证,说明还没有在房产部门登记。是查不到的。如果你不放心,可以拿着你的身份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查询一下。希望能帮到你。祝你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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