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产知识 >产权产证 >详情

合肥绿地新中心房产证是什么时候办理?有没有什么影响吗?

138****8537 | 2019-10-22 11:35:11

已有5个回答

  • 157****6319

    一般我们可以到房屋所在城市的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房产证查询,一般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并非所有城市都可以)。

    查看全文↓ 2019-10-22 11:35:43
  • 131****0955

    一.需提供的资料

    1. 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丽水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

    查看全文↓ 2019-10-22 11:35:38
  • 145****8151

    合肥限购政策具体如下:合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市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城区购买住房。
    合肥限贷政策:购买首套住房商业贷款**比例25%,已有一套房贷款已结清或者无贷款记录,**比例40%;已有一套房贷款未结清,**比例50%;

    查看全文↓ 2019-10-22 11:35:33
  • 158****4117

    政务区:绿地国际花都,绿地蓝海写字楼,绿地内森庄园别墅。


    马鞍山路:绿地海顿公馆,绿地赢海写字楼。

    查看全文↓ 2019-10-22 11:35:28
  • 145****8313

    开发商的证明(可以到开发商那取)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合同到合肥房产局产权监理处办理

    查看全文↓ 2019-10-22 11:35:24

相关问题

  • 房产证办回来却比购房合同少3平米,应按规定退款,交房比购房合同规定晚6个月,应按合同约定赔偿,

    全部4个回答>
  • 1. 以房屋开具办证发票日开始算。也就是购房发票开始算。在这点上我要说明一点,就是在购房时候,你可能几次付款几次开票,但那不是正式的办证发票,那只是预收款发票,真正的购房发票是在交房时候统一合并开具的,一般一共是三联,客户联,办证联和财务联。2. 房产证要所买房屋竣工验收备案后,开发商完成商品房初始备案登记证明,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一般是在交房后2个月左右可以办。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竣工后都会有建筑面积实测报告(由具备资质的测绘公司按规范测量计算),经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写入房产证,一般和合同面积都有些差异,按合同规定办。如对面积有异议,可以查询。

    全部4个回答>
  •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责成相关职能部门调查了解后给予回复。

    全部4个回答>
  • 没有区别,取决于开发商何时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房屋初始登记,再是你何时申请房屋转移登记。期房等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材料齐全,开发商申请初始登记,再办转移登记。现房材料齐全开发商直接申请办理初始登记,再办转移登记。所以没什么区别,还是开发商何时向房管部门申请房屋初始登记,不过你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商品房预告登记。 高院公布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

    全部4个回答>
  • 1、具体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2、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