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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包河绿地中心房子和房产证不符怎么办?有没有什么影响吗?

132****1272 | 2019-10-22 14:28:18

已有4个回答

  • 156****5991

    房产证办回来却比购房合同少3平米,应按规定退款,交房比购房合同规定晚6个月,应按合同约定赔偿,

    查看全文↓ 2019-10-22 14:28:38
  • 146****5547

    房产证有效,但应及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变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房产证地址如果与门牌号的地址不一致,会导致房产无法交易、贷款抵押等。若发现自己的房产证和门牌号地址不一致。
    不影响产权的继承,无非就是到住建局(房产局)变更时改过就行。首先需提供一份民政局出示的相关地址证明,然后到交易中心填写变更申请表,需要准备产权所有人身份证和房产证原件。
    **后由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查看,如果情况属实的话,30个工作日之内就可以拿到新的房产证。

    查看全文↓ 2019-10-22 14:28:33
  • 154****8438

    过户以后,以产权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打一个申请报告给房管局,要求重新测量,自己愿意承担测量费用,然后按照测量结果发信的房产证。

    查看全文↓ 2019-10-22 14:28:30
  • 147****7018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查看全文↓ 2019-10-22 14:28:26

相关问题

  •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其他补救措施.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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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我们可以到房屋所在城市的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房产证查询,一般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并非所有城市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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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只有五证齐全且小区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房子才可以办理房产证的,而新房通常三个月拿到房产证,二手房过户以后,一个月左右拿到房产证。2、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3、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购房者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产证;或者期房预购人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未取得房产证或者已竣工商品房的买受人自订立合同之日起90日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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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迁房产权年限要看其《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的土地性质是什么性质的才可以确定的:1、如果回迁房是用作住宅的话,那么产权年限是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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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在售房宣传时,会把小区的配套设施、小区规划等做一些介绍,而买房者一般也都很在意这些。但有时候也会遇到与宣传不符的时候,例如,住进去后才发现:小区突然冒出垃圾站、居委会,抑或是原本的绿地变成了停车场等;原本在宣传时有的一些小区高级会所、游泳池等,在把房买完给买主后,就拆除了。这时候该怎么办呢?对于上述问题,相关房产纠纷律师分析说:购房前应查看规划图,把广告内容写进合同。实践中,买家往往冲着某一楼盘的广告宣传签下合同,而所有问题都集中在收楼前后爆发,宣传的情况与实际规划完全不一致,如所谓“现场实景”中的湖泊、绿地、园林景观,在规划中根本就不存在,甚至有可能实际是道路、垃圾中转站等。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于楼盘的规划,开发商有明示、告知、说明的义务,但开发商为了楼盘能更好地销售,往往采取隐瞒整体规划或在广告中作虚假宣传的方法。韦世州认为,开发商应全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包括按照合同规定的规划许可证建设和交付房屋,履行当初出售房屋时宣传的房屋配套承诺,而开发商违反此义务显然构成违约。对此,业主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诸如停止违约行为、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律师提醒大家,作为业主千万不要只等着发展商来主动告诉你小区的整体规划,而应在合同签订前就要求发展商出示相关的规划图纸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资料,仔细审阅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的内容。除此以外,业主也可到规划部门查阅小区规划设计的核准图,其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平面图反映了小区整体建筑面貌。业主从中可确定小区的出入口、楼间距、变电站、车库出入口、停车场、通风口等公共设施的位置、小区道路、绿化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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