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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合并的使用年限如何?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怎么确定的?

146****7787 | 2019-11-18 11:17:18

已有3个回答

  • 153****4124

    看土地使用用途决定年限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12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查看全文↓ 2019-11-18 11:17:45
  • 131****8558

    一、有关住宅用地所使用年限,国务院早在1990年5月19日发布了第55号令,《条例》中规定:住宅用地的出让**高年限为七十年、综合用地的出让**高年限为五十年;您正准备购买的房产,可能是房产开发商原先办理的综合用地,现其中的部分已开发了商住房,其使用年限为五十年低于出让的**高年限,因此是合法的。
    二、关于补年期差价的问题,昆山市人民政府2001年8月8日昆政发 [2001]33号文通知,要求房产开发商在新开发综合用地时,须调整土地用途,补足年期后,再开发和转让土地使用权(含变更)。对购房者不必补缴年期差价。您只需在购买房子时,根据土地使用年期可适当要求房产销售商降低购房价格。至于补年期的费用,是按现行土地价格折算成年平均地价再补缴,具体按住宅用地所处土地级别的基准地价的上限标准的年平均价补缴年期差价,或按市场评估价补缴年期差价。
    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确定,是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明确的,开发商应在购房合同中载明,国土使用证号和使用年限,因为将来您领到的土地证和开发商的土地证年限是一致的。

    查看全文↓ 2019-11-18 11:17:41
  • 134****3725

    凡与省市规划国土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用地,其土地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即: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三、房屋建筑结构分类标准 类 型 内 容编号 名称1 钢结构 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钢材料建造的,包括悬索结构。 2 钢、钢筋混凝土结构 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钢、钢筋混凝上建造的。如一幢房屋一部分梁柱采用钢筋混凝土构架建造 3 钢筋混凝土结构 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钢筋混凝上建造的。包括薄壳结构、大模板现浇结构及使用滑模、开板等先进施工方法施工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建筑物 4 混合结构 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钢筋混凝土和砖木建造的。如一幢房屋的梁是用钢筋混凝土制成,以砖墙为承重墙,或者梁是木材制造,住是用钢筋混凝土建造 5 砖木结构 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砖、木材建造的。如一幢房屋是木制结构房架。砖墙、木柱建造的 6 其它结构 凡不属于上述结构的房匿都归此类。如竹结构、砖拱结构、窑洞等

    查看全文↓ 2019-11-18 11: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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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分割登记的实体要求是(亦即甲开发商可否申请分割土地的文件)则比较简单,主要是分割前后的土地使用权人同一,分割不致土地畸零化,以及分割后四至清楚。所谓使用权人同一,是指分割前与分割后的二块(或二块以上)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是相同的(如果不同,应为转让登记,但因企业分立或继承分配的又属于分割登记),土地使用权人是共有权人的,其共有人在主体和份额上应保持相同。本案中,甲公司符合以上条件。至于分割不致畸零化,这是技术性要求,原则上要有对应的政策细则或规划才好掌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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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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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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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部确定为**近的终止日期,这样能做到合并之后新宗地终止日期的统一。但这样部分宗地的终止日期就被提前了,也就是缩短了这部分宗地的使用年限。通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取得的建设用地,其使用年限的变短,实际上是可利用土地并获得相应土地收益年限的缩短,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地的价值,损害了宗地权利人的利益和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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