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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球华地产权多少年?“共有产权住房”官方反馈引导青年先租后买可以办理落户入学

143****0971 | 2019-11-22 06: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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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7****1641

    "“前几月厦门出了一幅楼板价26000元/平的‘地王’。但这块地几年前以7000多/平底价卖的时候,都流拍了,这次地不仅被央企抢走了,价格还翻了几倍!”

    在克而瑞举办的二季度房地产金融会议上,来自福建的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老总在谈及土地市场时,透露了这么一个略敏感的信息。

    当时,邦爷并没有觉得这事有多大。因为,这个“地王”早就发过公告,也被公开报道过。只不过,大家不知道这个“地王”原来还有过低价+流拍的“黑历史”。

    诡异的是,邦爷从主办方那里拿到的会议记录里,这个信息被一字不漏地全部删光了!不仅仅是这句内容,整个会议记录里,稍微有点价值的信息,全部都“失踪”了。

    这场会怎么搞得像国家**高机密级别的内部会议?!难道另有隐情...

    “地王”将成“禁用词”?指望周边房产发财难了!

      形势直转,“地王”成为“烫手山芋”?

    很难理解,为什么地产行业突然对“地王”讳莫如深?

    前几周,在上海刚刚拿下了一幅“地王”的开发商再三和邦爷强调,“那地我们是和别人一块拿的,操盘的不是我们。”似乎一心想和地王撇清关系。

    也就是6月中下旬,上海一家开发商的公告里说,他们在浦东拿的“地王”项目,要和一家来自北方的国企合作。在发布这个公告前不久,刚有传闻说,这家企业准备退地。

    在上述会议中,几家地产商的老总总结“地王”生成原因时,说到这样几个:

    一个是央企为了“保壳”。

    “地王”将成“禁用词”?指望周边房产发财难了!

    新一轮国资改革开始,那些地产业务规模较小的央企,有可能被国资委拿下,不让它继续在房地产行业发展。之前,中信和中海合并,中航地产也已经发布了和保利合并重组的公告。这些都给其他央企地产商信号:要是不迅速把规模做大,可能就面临合并的压力。

    所以有民营房企在私下场合说,有些央企的经理人不厚道,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拿国家的钱去冒险。

    另外一个原因,则是开发商觉得安全的地方就是北上广深,以及几个热门的二线城市。于是,大家都抢到一块了,地价也就高得吓死人。

    不论是什么原因制造了“地王”,“地王”已经成为了让开发商寝食难安的“心魔”。

    易居中国执行董事、克而瑞董事长丁祖昱说,从他们**近几年的观测看,三年来唯一一个敢于公开的“地王”也就大宁金茂府,其他的“地王”项目还没有几家敢露面。几年前的“地王”尚且如此,现在的“地王”会更警惕。

    揭破谎言很难,但并非不可能

    现在的上海,拿地更多考验开发商的“想象力”。因为地价超过了新房价格的1.2倍。开发商需要预测几年后的房价,才能知道现在拿的地究竟值不值。这就像酒吧里的那种“吹牛”游戏,只要没人戳破谎言,牛会越吹越大。

    所有玩过“吹牛”游戏的人都知道,揭破谎言如果失败,会被罚酒;但如果自己吹的牛被人揭破,自己也要喝酒。

    对国家来说,这也是目前干预土地市场**大的难题之一。鉴于1—5月房地产开发投资仍然占据固定投资较高比例,所以国家并不希望地产商像去年那样不断缩小投资增幅,这会影响经济的增长。

    “地王”将成“禁用词”?指望周边房产发财难了!

    但国家也不愿意地价泡沫持续放大。这也是为什么上周南京八幅宅地出让七幅“熔断”,主持人多次警告“不要逼政府出政策”的原因。

    但是,随着“牛”吹得越来越大,每一个参与者的吹牛风险会越来越大,这时早一点揭穿别人吹牛,自己风险就越小。

    有数据就说明,国家目前有足够的底气来终结这场“吹牛”游戏。国土资源部的《中国国土资源2015》2015年报告隐藏的一组数据显示,一旦土地价格暴跌,可能带给房地产市场的冲击。

    截至2015年底,全国84个城市处于抵押状态的土地面积为49.08万公顷,抵押贷款总额11.33万亿。以上述数据统计,所有抵押土地获得的贷款额是2308.48元/平。但是,当年全国105个主要监测城市的综合地价、商服地价、住宅地价分别为3633元/平米、6729元/平米、5484元/平米。

    从这两组数据可以看出,目前我国的土地抵押风险不大,即使出现土地价格的调整,受影响的土地数量占已经被抵押给银行的土地总量,比例应该不会很多。

    在信贷确认安全同时,国家还需要确认一件事,干预过热城市的土地市场,不会给经济增长带来风险。

    另外,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开发商的土地购置面积,1-5月份同比下降5.9%,虽然降幅比上个月有些收窄,但还是在继续下降的,这使得房地产土地购置面积,在去年大幅下滑30%左右基础上继续下滑。

    联系到京沪之前对于耕地的指标调整,国家对土地市场的干预,也许会比我们想象得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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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全文↓ 2019-11-22 06:18:18
  • 146****7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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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随着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提速,多套房持有者成为**焦虑的群体。
    “此时转手价格并不理想,但要是不卖的话,一旦征收房产税,又会增加很大一块支出。”17日晚,拥有4套房产的张权对经济导报表示,其目前正面临左右为难的选择。
    据数名受访的多套房持有者表示,尚未成型的房产税已经成为压在他们心口的大石。“什么房型会被征收,征收税率又是多少,都不知道。要是出台的税率高于预期,对市场肯定会是一大打击,到时候再卖就晚了。”18日,已经卖出一套房产的济南市民方俊如此说道。
    也许正是受此担心情绪影响,济南7、8两月二手房交易均出现“量涨价跌”现象,其中7月二手房网签量环比涨幅高达27.2%。
    “目前房产税还没有公布预案,所以税率如何尚不得而知。但如果税率设置较高,对房地产市场将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山东百丞税务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朱自永对导报表示。更有业内人士表示,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推进已然开始将闲置房产推向市场。
    多套房焦虑症
    **近一周来,“不动产登记”已然成为网络上的热门字眼。
    15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同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官方网站披露信息,不动产登记局“掌门人”王广华首次露面;随后,相关媒体报道,目前已经有约24个省(市、区)成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领导小组,相关工作进入提速阶段,部分地区将对新设计的不动产登记簿册进行试填试用。
    不动产登记制度推进提速,多套房持有者的焦虑心情也快速蔓延。
    张权就是焦虑者之一。目前,他共拥有4套房产,包括来自父母过户两套及自购两套(其中一套仍在还贷中)。本来其与父母各居住一套外,剩余两套住房均已出租,每年可以带来的租金在5万元左右,基本可以平衡贷款支出。不过,不动产登记带来的后续影响,很可能会打破这一平衡。
    “不动产登记制度完善后,房产税的征收就有基础了,征税肯定会增加成本。”张权说。更令其担心的是,有报道显示,家庭持有的第三套以上房产很可能会被征收更高的税率。“本来父母将房子过户给我是为了省心,结果现在反而更加操心了。”
    据北京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房地产研究中心教授张文清对导报表示,不动产登记有助于推动全国房地产信息联网,为房产税的全面征收提供基础条件,在不动产登记制度快速推进下,房产税的推进将会明显加速。
    但是,对于税率问题,张文清与朱自永均表示,尚未公布预案及通过人大立法。“即便是国家定下标准,落实在各省的税率也有可能不同。”朱自永说。
    目前,可供张权等房主参考的只有上海、重庆两地房产税试点的税率,其中上海根据房价不同设为0.4%和0.6%两档,而重庆则在0.5%-1.2%之间。“按照**低的税率计算,我要交的房产税每年也会超过1万元。”张权说道。
    张权曾一度打算出售一套房产,然而面对低迷的房地产市场,又担心踏错行情,得不偿失,令其难以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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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全文↓ 2019-11-22 06: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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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少数房产估价机构违反市场竞争规则和职业道德,进行低价恶性竞争,导致估价报告质量不高,不仅给银行带来风险,也损害了群众的利益。 今年12月1日施行的资产评估法,解决了房产评估“法律责任不够明确,违法成本不高”的问题 “花钱‘买’来的评估报告,能用吗?” 电话里,正在山东买房的孙慧慧向倒起了苦水。她购买的一套百万元的二手房,按房产中介的要求交了近5000元的房产评估费,相当于房子总价的千分之五,却根本没有人上门评估,就是花钱拿个报告。 所谓“房产评估”,是指银行在审核购房贷款时,对购房者抵押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以控制贷款风险,一般由第三方机构来执行。 房产评估,是购房的一个重要环节,但正如孙慧慧的疑问,如今的房产评估市场却出现了不少问题。 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房产评估市场不规范的问题将得到解决。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的资产评估法,对房产评估作出了诸多规范。 不规范评估影响不小 多方走访并以购房者身份咨询发现,在北京、上海等城市,向购房者收取房产评估费是普遍现象。多数银行将房产评估作为贷款的前置条件,并要求贷款申请人承担评估费,由评估公司收取,收费标准为房价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五不等。 正因如此重要,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估价规范,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必须到估价对象现场,实地查勘估价对象状况,还要现场拍照记录。 去年刚刚在北京买房的市民余晓乐告诉,房产评估师曾专门到家里进行测量评估,“我觉得还是很专业的,评估师在进门和出门前,还要求我帮他拍照,他也进行了很多实地拍摄”。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研究中心主任王欢在接受《法制日报》采访时说,房地产评估对老百姓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如果仅从房地产估价的业务构成来讲,**大的一个业务占比是房地产抵押估价,一般**简单的就是民众买卖二手房时找银行贷款,需要评估机构出具评估预案,包括企业的融资和发展也涉及到企业的房地产抵押,申请贷款”。 “如果评估机构不规范,唯利是图,低价恶性竞争,对低质量报告不关注,迎合当事人的要求去高估,那么当事人拿着这个被高估的评价报告去找银行,就可能得到超乎原本应得的抵押贷款。”王欢向介绍说,从银行的角度上来讲,它的风险会被放大。如果出现系统性的此类问题,整个社会可能出现较高的金融风险。 此外,据王欢介绍,还有一类业务就是征收评估,比如说老百姓的房屋拆迁,需要进行征收评估,“如果评估机构不客观公正,那么出来的评估结果无非两种,一种是恶意高估,高估老百姓的房价,和被拆迁人的相关当事人串通骗取国家资产;另一种是有些征收部门存在不规范行为,为了降低成本等原因克扣老百姓的补偿款,可能市场价值是100万元,补偿款却只有80万元,这样老百姓就是损失方”。 “第三种业务类型是现在比较多的市场鉴定估价业务,在房地产行业也比较多,能不能得到一个公开公正的评估结果,关系到鉴定相关当事人的权利权益是否受损。还有一种就是目前正在开展的,也是将来要推行的房地产相关税收,也就是税收的税基评估。比如你家的房子值多少钱是作为税收征收依据的。目前很多省市已经在开展这项工作,涉及房地产税之类的资产评估都由评估机构批量评估,这个评估的准确性直接影响纳税当事人的税负公平问题,影响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王欢说。 部分评估如同填空 不过,这样原本应该属于正常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却成为了“鲜见”。据一些购房者反映,所谓评估,只是花钱买报告的“走过场”。 孙慧慧告诉,交完钱就没人再提评估的事,她既没见到估价人员,也没看到评估报告,“整个过程都没有评估人员进过家门,**后只收到一张标有‘预收评估费’字样的收据,连发票都没有”。 那么,这样不去现场就出具的评估报告是怎样生成的呢? 对于这一问题,受访的业内人士并没有全盘托出,只是个别房屋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透露说,“肯定存在拿广告充当交易案例的情况”,也有评估师坦承,“评估报告就是先下载广告,再在现成模板上填空”。 一家房屋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向介绍他们的一种操作方式:“我们都有专业模板,被评估房产的位置、面积、楼层等所有的数据都是空白的,一旦接受委托,直接在网络上搜集被评估房产所在小区的售房广告,然后简单地进行计算,就像填空一样把空白处填上,一份报告就完成了,有可能上午委托,下午就能出报告。” “将广告作为交易案例,在我们业内叫挂牌价值。评估师的评估方法就是找三套以上、跟需要评估的房子在地段等各方面比较接近的房子进行比较。不过,按相关规范的要求,是要找真实交易的案例。”王欢说,“不管你是从什么渠道拿的,是从有关部门拿的,还是市场上的中介机构,或者实体公司拿过来的,应该是真实的交易案例。” 按照王欢的说法,上述评估机构所透露的评估方式“的确是行业中存在的问题”。 “特别是规模小一点或者实力差一点的评估企业可能存在这样的问题。为了承揽业务搞低价竞争,一些评估机构没有资源去挖掘数据、采集数据、购买数据,就从互联网平台去查一些相近的房子挂牌多少价,然后进行适当调整,把价格下浮10%或5%,遵循一定的技术处理之后作为案例。”王欢说,相比之下,一些大型机构普遍建有自己的案例数据库,或者通过其他渠道购买专业数据公司、中介机构等的数据。 据王欢透露,不采取正规方式,“就在网上一搜索,然后报告就出来了,这种现象也是住建部门整治的重点。它的主要体现是低价恶性竞争。我们在进行企业座谈时,规范的企业都在反映低价竞争问题,因为这个行为成本低,随便在网上一找,三下两下就提交给相关的委托人。有的委托人也并不在乎报告质量的好坏,他们实际上只需要一个评估结果,所以导致这种比较突出的现象。低价竞争、估价报告质量低是目前行业中比较严重的问题”。 法律责任不再模糊 少数估价机构违反市场竞争规则和职业道德,进行低价恶性竞争,导致估价报告质量不高,影响了行业的社会声誉。 作为业内人士,这是王欢总结的房地产估价行业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究其原因,王欢认为,一是此前估价人员和估价机构的相关法律责任不够明确,违法成本不高,让不规范从业行为有漏洞可钻;二是执业环境有待改善,社会公众等委托人选择估价机构,更多看评估结果,而不是执业质量,评估活动更多成为了程序性要求;三是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还有待加强,行业信用体系还不够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尚未有效建立。 注意到,针对“相关法律责任不够明确,违法成本不高”的问题,今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资产评估法中已有所涉及,明确了权利责任和义务。 王欢向介绍说,按照原有的规定,委托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评估人员只是进行基本审查,在没有理由怀疑是假的或伪造的情况下,依据提供的材料进行评估。对于恶意造假,出于基本常识无法识别的话,产生的问题是由委托人自己承担责任。 “在资产评估法中,关于法律责任的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委托人提供的相应的、所需的材料,评估人和评估机构有核查和验证的义务,要对评估报告的真实性负责。”王欢说,资产评估法的实施把责任全部拿到评估师和评估机构身上来,就算是委托人恶意造假,如果评估师和评估机构没有尽到相应责任,出了事儿也必须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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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产权年限一般有70年、50年、40年三种说法,商品房产权年限具体是多少年是和商品房的性质密切相关的。商用的是40年的、商住两用的是50年的、商品房居住是70年的、房子到期后可以交土地出让金继续和国家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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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有产权房产权一般是70年共同产权,共有产权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购房需求,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一般是3:7,在拆迁的时候会返还。产权的时间一般是在取得该地土地使用权知识开始进行计算,也就是从开发商拿地的时间进行计算,并不是房屋所有产权证上的时间。共有产权房夫妻离婚时候的分配原则:1、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共有产权房,离婚之后共有产权房可以按照50%的比例平均分配,也就是男女双方各自持有50%的房屋所有权。2、在离婚的时候,最好是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因为共有房产,原则上应该均等分割,可以先协商把房子出售之后,再把房款平均分配。3、对于不太容易分割的共有房屋,可以根据双方的住房情况,并且以照顾女方或者是无过错方的原则,优先分给一方,另外一方支付相应的房款。

  • 8月14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标志着在不久的未来,共有产权住房可落户、入学。市住建委怎么说?针对有群众反映30岁年龄限制过高,市住建委表示,不满30周岁单身家庭可“先租后买”,形成梯度消费。下一步将制定支持政策,引导单身青年通过租房方式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将引导单身青年租房8月3日至10日,《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印发〈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今后,北京的“自住房”将被“共有产权住房”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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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前提下,支持各地区在新型城镇化、国资国企改革、区域性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房地产税、养老和医疗保障等方面探索创新”。这或许意味着,在楼市区域分化加剧的趋势下,未来房产税征管不可能各地区步调一致。由此,基于房产税的地方性,考虑楼市成熟程度,由地方探索本地房产税实施路径,应与全国房地产税立法同步进行,这也是国际房产税的一般做法。 房产税改革不仅是楼市长效机制建设的重点,也是财税改革和经济转型的基础性制度建设。改革开放和城市化初期,居民不拥有不动产,地方政府不能负债,西方公共服务融资模式,即“房产税+市政债”,在我国没有生存根基。改革开放后,外向型经济大发展,地方大规模招商引资,制造业繁荣带动工业化和城市化叠加推进,短期内城市面临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融资的巨大需求。但是,民间投资能力孱弱,1994年旨在强化中央调控能力的分税制财政分权也并未对此做出预案。 1998年“房改”及2003年国有土地“招拍挂”的确立,开启了地方政府一次性出售土地70年使用权,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融资的历程,即“土地财政”。土地财政高效率地贴现未来70年城市化、工业化“红利”,巧妙地解决了短期内城市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次投入、长期收回”的巨大融资需求。土地财政以其基础设施融资本质,及衍生出的低地价招商、补贴、作价、土地换配建等形式,让我国低成本优势尽显,奠定了铸就制造业大国和高增长奇迹的基础。 “土地财政”融资的特性,决定了谁购房谁就免费享受未来70年城市公共服务。改革开放近40年来,工业化、城市化与公共服务完善相互推动下的“红利”,其外溢表现就是房价上涨带来的资产收益。因此,拥有的房产越多,享有的资产收益越高。但是,是否拥有房产及多寡,取决于初始财富、家族继承、知识结构、偶然选择等等,在遗产税、资本利得税和综合个人所得税或缺失、或起不到调节作用的情况下,房产有无或多寡已成为近年来贫富差距扩大的主要载体。 从目前来看,开征遗产税、房产税或综合个人所得税等,其对于收入的有效调节,释放出的社会公正信号,正确的财富观,资源和财富的社会性等,对于夯实个体勤劳致富和个体间公平竞争观念,培育创新创业氛围,并使社会总财富水平不断增长的渠道永续畅通来说意义非凡。 从政府治理、财税制度、功能定位上看,土地财政具有极强的中国烙印。目前,我国开始告别要素简单投入的规模增长,进入智力资本、科技创新驱动的“新常态”。旨在促进转型和新旧动力平稳过渡的货币稳健,因财富起点和机会先入为主的不平等,可能异化为楼市炒作、资产泡沫和贫富差距拉大,转型窗口渐失。因此,基于收入调节和培育新动力(310328,基金吧)的需要,房产税落地已刻不容缓。 另外,当下的土地财政或已脱离公共服务融资的本源。首先,低地价招商愈演愈烈,背后是固定资产投资,反市场补贴导致过剩产业和产能尾大不掉;其次,土地利用效率低,城市摊大饼扩张失控,基础设施无效向外延伸,地方政府债务继续攀升;再次,“土地+融资”的金融加速器效应下,货币被动投放,资产泡沫有向系统性风险演化的危险。 因此,革新土地财政也需要房产税尽快落地。政策选择上,目前热点城市已相继进入存量房时代,“一次投入、长期收回”的基础设施渐进完善,空间、环境、成本全方位倒逼,土地支撑基础设施融资不仅力不从心,且融资需求也下降了。同时,大城市人口继续呈净流入态势,产业升级加速,公共服务供给和分摊的边际成本下降。巨大的需求、良好的就业和公共环境下,房价继续看涨。而且,这些城市的居民不动产拥有率比较高,但资产基尼系数很大,贫富差距也很大。同时,这些城市的不动产登记体系完善、居民纳税意识相对强,征收房产税的条件已成熟。 在具体做法上,不管首套房免税,还是个人一定面积(比如60平米)免税,这些方案都可以考虑,技术上不存在任何问题,关键看破除阻力的信心和决心。另外,不动产统一登记还未完成的城市,可以设置过渡期,过渡期内只对新增第二套、新增一定面积以上的房屋征税,但税率设置一定要有调节资产收入的实际效果。待统一登记和信息平台建立以后,再对存量未缴部分补缴。 总之,未来房产税在大城市试点征收,绝不能囿于法理和70年使用权,而应当从房产拥有者事实物权或用益物权的本质出发。看清楚该物权带来了巨大的资产收益,但过去到现在并无任何工具调节这种收入。房产税在热点城市落地,不管对收入差距的调节、新增长动力的培育、公共财政建设,都有长期且深远的影响。房产税试点落地,对于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也提供了实践基础。当然,土地到期续费、“住宅70年大限”等问题已提到解决的议事日程,所谓法理上的阻力也在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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