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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满70年后拆了怎么补偿

138****8764 | 2021-08-30 13: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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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2****0955

    房子满70年后拆了是按照当时的正常补偿方式给予房屋所有产权人一定的补偿。针对于普通的住宅房屋70年到期之后是自动续期的,所以只要国家没有对房屋进行收回,购房者仍然对房屋拥有产权,所以在拆迁时会按照当时的拆迁方案给予补偿。在房屋产权满够70年后,也就是所购买住房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满够70年自动续期之后缴纳土地出让金可以获得继续使用权。
    在城市建设的过程当中,政府每年都会进行重新的规划,所以补偿的方案都会有不一样的变化。在购买房屋时所购买的住房,拥有正规的产权,能够办理房屋所有产权证,在面对拆迁时才能够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要尽可能的购买大产权的房屋,而不要被小产权的低价格所吸引,以免再遇到拆迁时造成经济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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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房子期满,房子仍然是你的,只需缴纳土地税。财产权是指使用房屋占有的土地而不是房屋所有权的权利。国家规定城市建设用地属于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使用和交易补偿用地。使用房屋的权利是计算日期的70年。只要购房者有合法的产权证明,房子就是私有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那里,个人就拥有房子的所有权。城市房地产管理局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期满后,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合同。除依照公共利益收回土地外,应当予以批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续期,应当续期,并按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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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满70年后还能住,前提条件是房屋的质量能够满足居住的要求,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民用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在70年到期之后可以自动续期,我们在购买房屋时,对于房屋的使用权是没有期限的,但是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期限会根据土地的性质不同而出现变化,到期之后需要提出续期,并且缴纳一部分的土地出让金,才能够继续居住。不同的土地性质导致房屋的产权年限有着较大的区别,根据土地出让的方式,用于商业旅游等建筑的用地使用产权时间在40年到50年,而民用住宅的土地产权在70年到期之后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也有着较大的区别,所以日常居住的话还是尽可能的选择民用住宅,特别是家里有孩子要办理户口,就不要购买40年产权的房屋是无法享受就近入学政策的。

  • 房子满70年后还能住,70年指的是房子所在土地的使用年限,而并不是房屋本身的使用权限,所以只要房屋的土地能够继续使用,房子本身的所有权是一直存在的。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住宅类型的土地能够进行免费的续期,在国家没有其他用途的前提条件之下,可以一直居住,只需要再次缴纳少量的土地出让金即可。根据我国现在所建造房屋的标准,能够保持在30年到50年的使用时间,而且房屋的所有权时间是从开发商的拿地时间开始进行计算,也就是说大多数购房者在居住到房子里面的时候,房屋的所有权已经过去有2-3年的时间,如果所购买的是二手房,真正的使用时间会更短。所以只要在房屋质量合格的情况之下是不影响正常居住的,在所有权到期之后,进行续期缴纳少量的土地出让金即可。

  • 房子70年指的是是房屋所有权不是居住权。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重新办理用地手续继续使用,如果不能办理手续,房子按拆迁处理,会给产权人合理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 第一百四十九条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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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就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40年、50年和70年。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像住宅用地产权为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用地产权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产权为40年。根据《物权法》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自动续期。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还有一种情况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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