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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到期40年后怎么办,费用多少

135****4681 | 2023-03-01 1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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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4****9980

    1、产权到期后续期费用如何计算?
    产权到期后续期费用的计算方式是基于当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1%至10%不等,具体取决于当时的土地价值水平。需要进行全面综合评估,以确定实际的费用标准。需要注意的是,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不存在到期的问题;但是土地使用权通常只有40年,到期后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才能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
    2、如何处理40年产权到期
    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
    ①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会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则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对于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若有约定则按照约定处理;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按照条例第二章的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3、40年产权的房子优点:
    ①40年产权的房子,大多数都是非普通住宅,以公寓的形式出现,所以面积比较小,对于刚刚步入社会,没有太多经济实力的购房者,价格比较低。
    ②这种房子大多数的地理位置都比较好,而且周边配套设施成熟。
    ③既可以用来办公,又可以用来居住。
    ④如果是打算投资,地段比较好的话,40年产权的房子出租收入可观。
    4、产权40年到期续费是每年都要交吗?
    房屋产权在40年后到期后,不需要每年续费,只需要缴纳一次续期费用即可。根据法律规定,40年产权的房屋可以续期。需要注意的是,房屋产权的期限取决于土地用途,例如,居住用地的产权期限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为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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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公寓40年后产权到期了正常情况之下是需要延长土地的使用期限,需要提前一年的时间,由业主联名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通过按照当时的价格补交土地出让金,可以继续使用该土地。土地出让金的价格会低于同类土地出让金的价格。但如果说根据当时的规划需求,需要收回该土地,业主也能够得到相应的补偿。我们所购买房屋的过程当中针对于房屋的使用权是永久的,但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却有一定的期限,根据土地的性质不同,所能够使用的时间也有着较大的区别,住宅类的用地时间在70年,而且住宅类的用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会自动续期。像公寓这样的非普通住宅,土地的性质大多都是商用年限,就在40年到50年。到期之后需要自己向当地的部门提出申请。

  • 一般来说,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的,但是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年50年或70年不等,房屋到期后可通过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土地使用70年到期后,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应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其处理方法大致如下: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第二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第三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的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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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70年产权到期后自动续上,国家不会收回。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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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正常情况下,房屋年限有40年、50年和70年三种分类,70年的主要是指普通住宅,50年的指工业用地,40年的主要是指商业用地。房屋产权其实不仅仅包括房屋的产权,还有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购房者对房屋的使用权是永久性的,而这所谓的40年的产权限制主要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房主只是租用人。根据《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在房屋40年产权到期后,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况:①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②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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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商住用房,是指楼盘以商业立项,但以住宅名义对外销售的房屋。因限购政策和价格,大量一线城市的刚需人群选择了购买商业性用房来自住。二、但根据相关规定,商用房产权年限为40年,低于普通住宅的70年产权。我国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并无自动续期的规定。三、如果续期问题“有法可依”,根据我国1994年出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四、即便国家批准了续期,对于采用何种方式续期,新的年限怎么制定,续期费用的标准如何,各方也存有争议。根据现有法律来看,很可能会由业主缴纳土地使用金;也不排除以后也像住宅一样自动续期,而且有可能不用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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