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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权证都包括那些证件?

146****1513 | 2014-02-15 14:38:38

已有11个回答

  • 145****3742

    如果是合同房的话,就要看卖方当时买的时候“契税,大修基金··等”这些费用是否已经缴过如果没缴你们就要在合同更名以后自己去给开发商缴。
    如果是有产证的房子,你要缴交易服务费 产籍登记费 契税,优惠政策要看你买房的面积,还有买的房子属于那个区域,、

    查看全文↓ 2014-02-18 13:05:55
  • 131****8189

    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产权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房产证与房产登记簿,房产证与证券的关联与区别
    由于房屋是重要的不动产,与之相关的交易活动极为普遍,因而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得到广泛的运用。但在目前的实务中,对房产证的认识与其性质相悖之处仍嫌较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类:其一,颠倒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簿的关系,以为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惟一合法凭证,登记簿只是房产证的档案。例如,在实务中判断一个人是否拥有特定房屋的所有权时,以为是否持有房产证就是根本依据。其二,混淆证书与证券的性质,以为房产证具有证券的性质与作用,可以代表其上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例如,在房屋买卖中,以为房产证的交付具有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效力;或者在房屋抵押中,以为房产证交给抵押权人占有具有设定抵押权的效力。
    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在以房屋为标的物的交易活动中,以房屋为标的物的物权取得、设定、变动等,须经登记始发生物权法上的效力。所以,房屋所有权归属的确认须以登记簿上的记载为准。房产证作为一种证书,虽然可以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于谁的法律事实,但其证明力的依据是其上记载与登记簿上的记载具有一致性。如果离开了不动产登记簿或与登记簿的记载不相一致,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就失去了对房屋权利归属的证明力,而只能成为向登记机关请求确权的证明文件。如果登记簿上未作变更,房产证自身任何单独的变更均不产生物权法上的效力。例如,在房屋买卖时,房产证的交付并不产生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效果,房产证受让人并不能以取得出卖人的房产证为由,主张其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房产证遗失后,房屋所有权人并不因此失去房屋所有权,权利人可根据登记簿的记载主张和行使权利,并可要求机关根据登记簿上的记载补发房产证。可见,房产证不能脱离登记簿的记载而发挥其证明作用。所谓“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惟一合法凭证”的规定,实际上颠倒了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簿的关系,误解了物权公示的原则、意义和适用规则。房产证也不具有代表房屋所有权的功能,这一点与证券大不相同。同是书面凭证,证书与证券在性质上的主要区别是:证书仅仅是证明法律事实的书面凭证,房产证作为权利证书,只能证明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于谁,而不能代表其上记载的权利;证券不仅能够证明权利的归属,如当事人在诉讼中即使只有持有证券这一孤证,亦可充分证明其拥有证券上的权利,而且还能代表其上记载的权利,移转交付证券即产生权利移转的效力。
    当然,在与房屋有关的交易活动中,房产证还是能够起到一定的证明作用。但是,房产证所起到的只是初步的证明作用。在房屋买卖的缔约过程开始时,欲出卖房屋的一方出示房产证,可以初步证明自己是房屋所有权人,有关的缔约谈判可以据此展开。如果双方初步达成一致并且准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方当事人不应只根据对方房产证的记载就与之订立合同,而应当到房地产主管机关查阅房屋登记簿,以了解对方是否为真正的房屋所有权人、该房屋上是否设定了抵押等情况,因为只有登记簿上的记载才是具有公信力的权利归属证明。在房屋买卖合同履行时,卖方向买方交付房产证,并不产生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法律效果,必须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进行所有权主体的变更登记(即通常所说的“过户登记”),才能产生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法律效力。严格说来,在房屋所有权移转过程中,房产证是不能随之移转的,房地产主管机关在进行过户登记之后,不应将卖方原先持有的房产证经变更记载后转交给买方,而应当将卖方原先持有的房产证收回,再向买方发放新的房产证。可见,在房屋交易过程中,房产证的证明作用是极为有限的,远不如生活中常见的其他一些证书,如身份证、毕业证、合同书等。当然,尽管房产证的交付不具有物权法上的效力,但在审判实践中据此判断是否存在债的关系方面,还是有一定的证明意义。例如,房产证的交付可以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可以证明卖方有交付房屋所有权的意思表示;在涉及房屋抵押的交易活动中,抵押权人占有房产证可以证明抵押合同关系的存在等等。既然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的作用极为有限,那么登记机关发放房产证的意义何在?其实,房产证主要在房屋登记事务范畴中发挥作用,并且主要是为了保证登记活动的秩序与安全。房产证首先起到登记行为完成的证明作用。登记机关在完成房屋登记事务后,将房产证发放给权利人,表明登记机关已经根据事实、法律和当事人的申请,完成了相应的房屋登记。由于房产证记载的内容与登记簿的内容具有一致性,因此,房产证起到一种备忘的作用。权利人可以根据自己持有的房产证内容,掌握自己的财产情况,而不必每每去查阅登记簿。房产证**重要的作用还是保证登记活动的安全。因为房屋的权属情况依据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而登记簿由登记机关记载并且由该机关保管,并不在权利人的控制之下,如果登记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擅自更改登记簿的内容,权利人就面临失权的危险。为了防止此种情况的发生,登记机关在进行了房屋登记之后,有必要再向权利人发放房产证,其上记载与登记簿相同的内容。如果事后发现登记簿的记载有与房产证相异之处,权利人可以房产证的记载对抗登记机关,要求登记机关恢复原记载并承担责任。所以,在以登记作为不动产权利公示方法的制度体系中,房产证的主要功用是在约束登记机关的行为,发放房产证是保证登记安全的重要措施

    查看全文↓ 2014-02-17 20:40:45
  • 148****0481

    红色是集体土地,绿色是国有土地。黄色已经没有了

    查看全文↓ 2014-02-17 18:05:23
  • 155****2869

    一套房屋的权利有多种,包括使用权、出租权、抵押权、典权等等,所有权则是包含了全部的权利。所以**完整的权证就是房屋的所有权证,在有的地区房地没有二合一的,还应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如果有共有人的,应该有共有权证,他项权证是其它的人或单位对你所有的房产享有的部份权利的证书,不应由你持有, 比如说你以这套房产在银行进行了抵押,则银行对这套房产享有部份抵押权。

    查看全文↓ 2014-02-17 10:16:16
  • 155****1831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绿色的**好,可以买卖的,红色不能买卖的

    查看全文↓ 2014-02-16 15:34:07
  • 157****6680

    种类没有什么啊 是说性质: 商住两用 商用 住宅 或者商铺

    查看全文↓ 2014-02-16 09:54:15
  • 134****4500

    满5年 契税必须有,个税(有的没有)不满5年,契税,个税,营业税另外不是商品房的还有土地出让

    查看全文↓ 2014-02-16 09:50:32
  • 146****7327

    产权人姓名,身份证;宗地号,宗地面积,土地用途,所在地,土地位置,使用年限,房地产证号,房地产名称,建筑面积套内面积,用途,峻工日期,登记价.他项权利摘要及附记.供参考

    查看全文↓ 2014-02-16 09:40:42
  • 135****1202

    042,人工牧草地,N,56,214300 043,其他草地,N,56,214200 05,商服用地,Y 051,批发零售用地,N,215 052,住宿餐饮用地,N,215 053,商务金融用地,N,215 054,其他商服用地,N,215 06,工矿仓储用地,Y 061,工业用地,N,215 062,采矿用地,N,215 063,仓储用地,N,215 07,住宅用地,Y 071,城镇住宅用地,N,215 072,农村宅基地,N,215 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Y 081,机关团体用地,N,215 082,新闻出版用地,N,215 083,科教用地,N,215 084,医卫慈善用地,N,215 085,文体娱乐用地,N,215 086,公共设施用地,N,215 087,公园与绿地,N,215 088,风景名胜设施用地,N,215 09,特殊用地,等等等 土地证上批准什么用途,房产证就是什么用处,必须一致,否则违建,但是不知道那个房产证怎么办下来的?

    查看全文↓ 2014-02-16 09:21:56
  • 156****2327

    商品房,商业房,已购公房,经济适用房

    查看全文↓ 2014-02-15 19:28:34
  • 141****9985

    税费:1、交易手续费:售房人交纳
    ①住宅:3元/平方米;
    ②非住宅:10元/平方米。
    2、登记费:购房人交纳
    ①住宅:80元/套;
    ②非住宅: (1)100(含100)平方米以下的80元/宗; (2)100——500(含500)平方米以下的120元/宗;(3)500——1500(含1500)平方米以下的200元/宗; (4)1500——3000(含3000)平方米以下的300元/宗; (5)3000——10000(含10000)平方米以下的500元/宗; (6)10000 平方米以上的800元/宗。
    3、物业管理公共资金:购房人交纳
    ①住宅:砖混结构15.6元/平方米,框架结构16.8元/平方米;
    ②非住宅不交纳。
    4、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5、印花税:5元/本(由购房人交纳)。
    6、契税:购房人交纳
    ①住宅:个人购买普通住房(144㎡以下)按交易额的1.5%交纳,非普通住房(144㎡(含)以上)按交易额3%交纳;单位购买按交易额的3%交纳;
    ②非住宅:按房产交易额的3%交纳。

    查看全文↓ 2014-02-15 14:57:22

相关问题

  • 一套房屋的权利有多种,包括使用权、出租权、抵押权、典权等等,所有权则是包含了全部的权利。所以**完整的权证就是房屋的所有权证,在有的地区房地没有二合一的,还应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如果有共有人的,应该有共有权证,他项权证是其它的人或单位对你所有的房产享有的部份权利的证书,不应由你持有, 比如说你以这套房产在银行进行了抵押,则银行对这套房产享有部份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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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和土地证是表明房子所有权归属的,目前郑州的政策是有房产证就可以贷款,过户,土地证根据物业通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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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登记的产权情况又可分为《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保持证》和《房屋他项权证》三种。 《房屋所有权证》发给拥有房屋所有权人。《房屋共有权保持证》发给房屋共有人。《房屋他项权证》发给与房屋所有权有关的其他财产权人,如典权人、抵押权人等。 《房屋产权证》一旦遗失,应尽快到原发证机关申请补领新证。申请人应提交补领新证申请书和登载遗失声明的报纸一份,经房管机关审查确认后,补发新证,并按规定征收重新登记费用。

  • 1、准备五证,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2、买卖过户登记,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3、办理过户手续,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在交纳了相关费用后可以办理过户手续;4、土地管理局登记,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5、领取房产证,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可以咨询河南高效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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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优质回答体现您的专业素养,更容易被用户关从今年3月1日起,顺德将启用新版《房地产权证》(以下简称新证),旧版《房地产权证》(以下简称旧证)将被停用。今后房屋进行权属初始登记、权属转移或已登记的事项发生变更时,核发新证。 据介绍,相对于旧证,新证作了大量精简,采用新的印刷防伪技术,将更好地保障市民的利益。新证使用后,无论房屋权属人、共有人,均统一核发《房地产权证》,共有人不再核发《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已核发的旧证、《房地产权共有(用)证》继续有效。新证与旧证具体区别如下: 1.新证封面颜色为鲜红色,印刷字样为“广东省房地产权证”;旧证封面颜色为暗红色,印刷字样为“房地产权证”。 2.旧证内页背景颜色为白色,有“广东房地产权证200111”黄色水印字样;新证内页背景颜色为浅粉红色,有“房地产权证”水印字样。 3.旧证次页有“广东省人民政府房地产权证专用章”印章,第三页有“粤房地证字第C******”样式的房地产权证号;新证第三页有“佛山市房产管理局”印章,房地产权证号则印刷在第四页左上角,为“粤房地权证**字第******号”字样。 4.旧证主体内容分为基本信息、房屋情况、土地情况、房地产共有(用)情况、纳税情况、附记、登记字号、他项权情况、房屋平面图、宗地图等10个模块;相对于旧证上述模块,新证删除了其中的房地产共有(用)情况、纳税情况、登记字号、房屋平面图等5个模块。在主体内容上,两者有较大差异,详细如下: (1)在基本信息,新证删除了“国籍”、“占有房屋份额”、“土地使用权来源”等子项,将“身份证号码”改为“身份证明号”,增加了“房屋编号”和“登记时间”子项,将“房屋座落”子项调整到“房屋情况”模块中。 (2)在“房屋情况”模块,新证包含“房屋坐落”、“房屋结构”、“层数”、“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5个子项,删除了旧证“竣工日期”、“建基面积”、“其中住宅建筑面积”、“四墙归属”4个子项。 (3)在“土地情况”模块,新证包含“地号”、“土地性质”、“共用面积”、“自用面积”、“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年限”6个子项,删除了旧证“图号”、“用途”、“土地等级”、“使用权类型”、“使用权面积”、“使用权证号”、“填证机关”7个子项。其中,“用途”子项调整到基本信息的“规划用途”。 (4)旧证附记下方有“登记机关:(盖章)”及“登记日期”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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