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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贷款怎么办理

132****4460 | 2018-09-19 15: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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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4****3863

    一、切忌直接给**解抵押

    二手房要买卖,首先需要结清贷款,也就是解抵押。很多房主会要求,“你先付个**,让我去把房贷还完”,但直接把钱给业主,可能会面临以下两种风险:

    (1)卖家不止有一笔贷款。

    你的**出去了,房子的贷款可能还没还清。陷入两难境地,进,拿不到房子,退,收不回**。除了银行贷款,卖家有可能还将房屋做抵押借了别的钱,如果是民间借贷、甚至是高利贷,利息难以估算。极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卖家拿到你的**去还钱,但只是杯水车薪。

    案例:2012年6月,孙女士购买了邱某位于亦庄的一套房子,总价为228万元。在邱某的要求下,孙女士先行支付了158万的**款拿到了房屋钥匙,因为该房屋仍然欠着银行50多万的贷款,需要解抵押之后才能过户,邱某承诺会用孙女士的**去还剩余贷款。11月,双方顺利网签,但网签之后,邱某却以各种理由拖延过户时间,直到2013年5月,孙女士去房管部门查询才知道,房屋已被查封。

    原来邱某在网签之后几天,又将房屋做了抵押,抵押给了自己的债主张先生,并设定了195万元的抵押权,并授予了对方代为处置房屋等多项权利。在这个案例中,由于房屋没有过户,孙女士没有房屋的产权。而邱某的债主张先生有“优先追偿权”,即使该房屋被拍卖,所得钱财也优先偿还抵押借款。也就是说孙女士即使诉诸法院也很难拿到赔偿。

    (2)卖家挪用**款。

    卖家并没有如约去办理解抵押手续,而是把钱用作他处,甚至会提出再给一笔房款去解抵押的无理要求。**麻烦的是,业主因为没去解抵押而导致房屋被查封,因为查封房无法过户,好则耗时费力,差则钱房两失。

    案例:2010年1月10日,徐女士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住宅,签约时房主说房屋有抵押,抵押金额是205万,自己一时间很难凑齐钱来解抵押,所以希望徐女士先支付205万元的**款来解抵押,并且无法办理资金监管,但可以承诺一定会在解抵押之后即办理过户。徐女士确实喜欢这房屋,又相信房主,便将205万打给了房主。

    一个月后,徐女士贷款审批下来,要去过户时,房主却突然联系不上,经过多方查找,发现房主在家自杀,而徐女士的205万**款不见踪影。经过司法核实,房屋确实抵押给了个人,抵押款是130万,而不是205万,而且房主并没有拿着钱去解抵押,徐女士的205万不翼而飞。

    二、房款进行资金监管

    一般买一套二手房需要1-3个月,金额大、时间长、手续繁、证件多。稍有不慎,大额房款可能被骗。这样的新闻报道屡见不鲜,有被伪造的房产证骗去大额**的买家,也有被坑骗不明不白丢掉产权的卖家。

    而“资金监管”就是专门防范这些风险的。简单来说,做“资金监管”就像买房卖房时用了“支付宝”一样,货不到不付款,同理,不“过户”不给钱。买房人不是直接付款给业主,而是把钱放在银行一个被“监管”的独立账户上,过户完成,这笔钱才能解冻给业主。万一“过户”出纰漏,别担心,钱一分也不会少。目前,北京二手房交易,通过中介成交的必须进行建委资金监管。个人成交的,暂时没有强制的要求。所以,建议买房人留个心眼,把房款打入资金监管账户。

    注:2016年12月15日起,北京所有城区通过中介购买的二手房都需要进行住建委资金监管。

    查看全文↓ 2018-09-19 15:43:57
  • 153****9666

    二手房按揭流程如下:

    一、要购买的二手房必须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产权明晰并具备符合政府规定的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条件。房屋的房龄不能超过15年。

    二、选择贷款银行,进行房产评估。

    三、填写借款申请表,并向贷款银行提交下列资料:

    买房人资料:

    1、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如单身,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的单身证明);

    2、 经济收入证明;

    3、 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买房协议);

    4、 **款收条或存在该行的**款证明凭证。

    5、 贷款人的贷款到期日,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5岁女60岁)

    6、 房龄不能超过15年。

    查看全文↓ 2018-09-19 15:43:49
  • 132****5338

    未还清贷款房屋过户解决方案:
    1. 由买方还清剩余贷款
    若买方能够一次性付清房款,或是剩余贷款金额较小,买方**款足以还清的,卖方可申请提前还贷,由买方代为还清剩余贷款,以注销房屋抵押登记,使房屋能够正常过户交易。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一些银行可能在贷款合同中限制购房者提前还贷的时间和次数,如卖方不符合提前还贷的条件,依然难以顺利解除房屋抵押。
    2. 房贷转按揭
    转按揭是指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子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简单说就是仍处在按揭中的房屋进行再次买卖,该房屋的买方仍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房款。但由于转按揭办理手续十分复杂,对贷款银行来讲又存在诸多风险,导致许多银行不愿意开展此业务,故使得此种操作模式在实践中的可操作性大大降低。
    3. 借款“赎证”
    当卖方无力提前还贷,买房也无法一次性支付足够房款的情况下,卖方可以通过向第三人借款提前还贷,以解除房屋抵押,也就是俗称的“赎证”。为促成买卖双方之间的交易,不少房屋中介机构会主动向卖方推荐借款人。对此,建议卖方谨慎审查,签订书面借款协议,以防止因不能顺利得到借款而导致房屋抵押无法解除,造成违约。

    查看全文↓ 2018-09-19 15:43:43

相关问题

  • 未还清贷款的房产再交易,可采用三种方式:提前还贷、资金监管、转按揭。1.房贷,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房贷,是由购房者向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发放贷款,并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者所订立的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和公证,银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把所贷出的资金直接划入售房单位在该行的帐户上。2.房贷的参与方 房贷(5张) ,包括提供信贷资金的商业银行、**终购置房产的购房人,以及房产的业主(包括开发商/二手房的业主),在申请贷款时,还需要有评估公司、房屋抵押担保公司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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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按揭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所需资料: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2、购房协议书正本。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还款方式: 1,本金还款是将本金每月等额偿还,然后根据剩余本金计算利息,所以初期由于本金较多,将支付较多的利息,从而使还款额在初期较多,而在随后的时间每月递减,这种方式的好处是,由于在初期偿还较大款项而减少利息的支出,比较适合还款能力较强的家庭。2,本息还款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贷款(包括本金和利息),这样由于每月的还款额固定,可以有计划地控制家庭收入的支出,也便于每个家庭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确定还贷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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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一、郑州按揭房贷款(郑州购房合同贷款)、郑州按揭车贷款。    1、产品简介:只要您在郑州0371范围内有一套按揭房或有一辆按揭车,还贷记录满6个月(分期车满12个月)就可以申请一笔1-50万元的纯信用贷款,用于消费或经营。   2、所需手续:房本或购房合同+本人身份证(按揭车也是这两样手续)。   3、周期:当天放款 无抵押无担保! 可使用3年!   4、综合利息:9里9   5、额度=月供*45 郑州房产抵押贷款利息是多少?2014房产抵押贷款<<<亮点>>>---“裸贷”-房子评估多少贷多少,评估值就是贷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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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子有的时候资金不足就会选择贷款,那么买房贷款流程如下:①按揭,在选择房产时应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进一步确认开发商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保证贷款的顺利取得。②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后,应向银行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规定,准备法律文件,填报《贷款申请书》。③银行收到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审查确认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购房者即可与开发商签订合同。④在签订合同,取得交纳凭证后,持银行规定法律文件与开发商签订《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其他权利义务。如果自己不知道的话,一般中介都会提前告知,他们会告诉购买者一步步的步骤。

  • 注意:办理假离婚证与办理“假离婚”是不同的概念。首先,办理假离婚证是涉嫌刑事犯罪的,需要承担刑事风险。用假离婚证买卖房可能涉嫌刑法中的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根据《刑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假离婚证是中介或楼盘销售去办的,不是本人去办的,本人还会有刑事风险吗?这个问题答案不一定。刑法理论认为,由于购买人出于自己使用的目的去“购买”伪造的国家证件,其需要向制造人提供自己所需要的资料信息,制造人根据“客户”即购买人的要求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制作,因此,有观点认为购买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共犯。此外,还有观点认为直接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无论法理上的争议孰是孰非,刑事风险固然存在。其次,如果是假离婚,情况如下:“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作出解除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通常情况下,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形:一是通谋离婚,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二是欺诈离婚,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后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就法律而言,并不存在所谓“假离婚”的概念。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因此,婚姻作为一种人身关系,离婚判决只要发生法律效力,基于夫妻关系所产生的权利义务便随之消失,不可逆转。**后,假离婚的风险。如果一方净身出户,房产等归另一方所有,若日后弄假成真,便“赔了夫人又折兵”。除此“假离婚”面临的风险还有很多。从法律上讲,只要办理了离婚手续,那么双方就是真离婚了。因此,不论何种原因,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都需要认识到其中的风险。“假离婚”除了上述法律风险之外,还应注意离婚一方是否有借离婚来欺骗对方财产、孩子抚养权等意图。同时,离婚后再次购房的问题也值得注意。离婚后再次购房,该房屋产权也必然登记在其中一人名下。《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也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离婚之后即便双方复婚,此前所取得的房产,很可能会被认定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总之,一定要慎重对待假离婚,否则很可能出现事与愿违的情况。如果一方利用“假离婚”来达到真离婚的目的,或者因各种原因无法复婚,因离婚协议的草率签订,另一方可能一无所有。法律不可能根据一纸协议干涉公民的婚姻自由,离婚之前夫妻双方的复婚约定,即使公证过都会被视为无效,如果对方不愿意,另一方则无法强制要求复婚。另外,即使复婚也同样存在很多财产风险,比如前一段婚姻法律关系解除时归属于一方的财产,复婚时已作为一方的婚前财产,而不再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一方离婚后复婚前购置的财产很有可能变成一方个人财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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