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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不给办怎么办? 开发商一直拖着不给办房产证,怎么办?

147****3660 | 2019-05-11 19:31:24

已有5个回答

  • 147****4523

     一、房产证拖延不办主要有4种原因:
      1、因前期手续不全而导致大产权证无法办理。
      2、 如果已办理了大产权证,那么问题可能是办证时开发商要缴纳此前代收的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这部分资金总额很大,开发商资金可能一时周转不过来。
      3、 开发商在楼盘建设过程中,还有可能抵押土地或项目来融资,这也会影响办理大产权证和业主的分割产权证。
      4、 验收不合格、未缴纳配套费等都可能是房产证办不下来的原因。
      涉及到具体楼盘的原因,可以向当地有关部门查询项目五证办理情况,以及该项目的土地或房屋是否被抵押,再与开发商协调督办。
      二、拿不到房产证该怎么办?
      根据相关规定,买房人只有拿到房产证才能真正成为房屋的主人,但实践中,也会遇到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的情况,这时候该怎么办呢?以下是华律网小编收集到的关于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怎么办的分析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1、向法院起诉追究违约责任
      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查看全文↓ 2019-05-11 19:31:46
  • 148****6861

    根据现有法律的规定,办理产权证是购房者自己的责任。开发商只是承担必要的协助义务,即开发商必须提供自身掌握的购房者办理产权证必须的材料,而且只有开发商办理了产权的初始登记,购房者才能申请办理产权证,如果是因为开发商没有办理初始登记或没有提供必要的证明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产权证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责任。
    在导致房产证无法及时办出的原因中,可能还有是**部门导致的,**部门导致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的法条可以参见: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第一款。

    查看全文↓ 2019-05-11 19:31:42
  • 151****9422

    一般办理房产证是在交付业主房屋钥匙后的一年之内,这在购房合同上面是有规定的,您可以详细看一下您的购房合同,如果您的购房合同规定的办理房产证的日期已过期,您可以向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起诉开发商,要求开发商赔偿您的损失。

    查看全文↓ 2019-05-11 19:31:39
  • 152****7665








    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未按期提交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需材料致购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已付购房款,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查看全文↓ 2019-05-11 19:31:34
  • 146****7918

    永恒理想世界一期(商品房)位于管城区航海路紫荆山路西200米路北,合同约定2015年12月底前交房,120天内联网备案,半年内交付房产证(不动产证),但截至目前,开发商一直使用各种借口不予交付。

    开发商迟迟不给办理房产证怎么办?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无论是根据约定还是规章规定,您都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也就是说开发商如果交房90天内不给办理房产证,业主有权解除合同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这里所说的是开发商应当协助业主办理房产证,也就是说办理产权证是购房者自己的责任。开发商只是承担必要的协助义务,开发商必须提供自身掌握的购房者办理产权证必须的一些材料,而且只有开发商办理了产权的初始登记,购房者才能申请办理产权证,如果是因为开发商没有办理初始登记或没有提供必要的证明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产权证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责任。

    房产证必须由开发商办理吗?
    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个人也是可以去办理房产证的。但是想要自己去办理房产证前提是开发商已经办好了初始登记。想要确认开发商是否办好初始登记,可以到在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查询。

    自己办理房产证需要提前准备的材料:
    1
    1.向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屋权登记申请表》,再由开发商盖章。


    2
    2.向开发商要房屋测绘图。


    3
    3.向房管部门缴纳税费,包括维修基金和契税等。




    准备好这些资料,即使开发商迟迟不给办房产证,只要开发商已经办好了初始登记,咱们自己也可以去办房产证啦



    另外小编想提醒大家,5月1日起,房产证“下岗”了,取而代之的是《不动产权证书》。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相关工作安排,5月1日起全国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不动产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在一段时间内是并行有效的,这段时间内可以先不换新证,等到需要进行房屋产权变更或买卖房屋时,再逐步更换成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就可以啦。

    查看全文↓ 2019-05-11 19: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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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办理房产证是在交付业主房屋钥匙后的一年之内,这在购房合同上面是有规定的,您可以详细看一下您的购房合同,如果您的购房合同规定的办理房产证的日期已过期,您可以向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起诉开发商,要求开发商赔偿您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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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是房管局办理的,开放商是办不了产权证,如果开发商五证齐全,交房时会有预测会面积,办房本前,房管局会出具一个确权面积,出完之后,去税务局交契税,交完契税等着房管局出本就可可以了。

    全部5个回答>
  •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无论是根据约定还是规章规定,您都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全部5个回答>
  •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无论是根据约定还是规章规定,您都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全部3个回答>
  •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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