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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可以查封安置房吗?这也算是个人财产吗?有没有什么说法呀?

142****8547 | 2019-09-12 15:26:19

已有5个回答

  • 152****2113

    1、目前的法院执行制度和法律框架下,房产的执行需要明确房产的所有权及不存在限制交易的权利负担,但是由于拆迁安置房大都需要长达五六年,有得甚至十年才能办理产权证书,因此,对于拆迁安置房,法院原则上是不会予以强制执行(评估拍卖)。
    2、但是如果拆迁安置房已经办理了产权证书,且房屋不存在其他法院查封在前或者存在抵押等情形,那么房屋依法是可以查封、评估拍卖的。

    查看全文↓ 2019-09-12 15:27:56
  • 137****7450

    有权。
    司法拍卖房产中常见的一类房产。
    请大家了解:签订了委托拍卖合同,交的费用是拍卖公司提供在拍卖会上叫卖你提供的拍品的服务费用,并不等于就能把拍品卖出去了,能收到卖出去的钱回来的。无论结果能不能成功卖出去,拍卖公司收的服务费按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是合理费用,不会退的。

    查看全文↓ 2019-09-12 15:27:46
  • 147****4960

    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时,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
    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

    查看全文↓ 2019-09-12 15:27:30
  • 131****2198

    安置房,法院可以查封、拍卖。但应当在拍卖过程中,将未取得房屋产权的情况告知买受人。
    **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
    二、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时,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

    查看全文↓ 2019-09-12 15:27:21
  • 156****7071

    你提问的问题是农村的小区安置房法院能查封吗?能够冻结吗?能够强制执行吗。之前是不可以的,因为原来的安置房没有产权证书,他并不是一个合法的暴力手段,但是**近上个月**高法出了一个司法解释,还是一个答复。
    主体的意思是无论是小产权房,安置房,公租房,或者是没有取得产权的,而如果是,无论是否是唯一的合法居住场所,都是可以用来强制执行的,这也是国家为了加大法院如何判决的执行力度。
    认真回答,希望能够帮到你,望采纳,谢谢!

    查看全文↓ 2019-09-12 15: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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